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哎我刀呢? > 分卷阅读64

奉行“买买买”原则,但当面买给纪锴的话他肯定会很有负担——那就先买下来以后送,总之刚才试过那些都好适合他!

纪锴一个人慢悠悠,对着镜子比划着一只手表。这么高调这么闪,好像还真挺适合戚扬的。不过,lu家?怎么觉得这个品牌有种隐隐的……熟悉感。

余光一瞥,镜子里倒映出一橱窗璀璨的男款戒指——

卧槽!想起来了!朱凌送小妖精的钻戒,好像就是这家的?

这一秒脑子里才想起朱凌的名字,下一秒,耳边就听到有人问:“哎,朱凌他下周三不是就回来了?凌晨的飞机吧,咱们去接他吗?”

继而,是让人脊背发毛的小妖精儿那有点儿软的声音:“当然要去啊!”

“……”狭路相逢。

纪锴虽然其实还算是个半残,但一点也不虚的。

转过脸,森森然露出牙。

小妖精吓了一跳,好在镇静得还挺快。模样还是一如既往地鲜嫩水灵。只不过,刚才不还念叨着朱凌么,怎么身边又带着一个混血脸的美青年?

“新欢么?艳福不浅。”

只可惜,美则美矣,气质什么的比黎未都可差远了。而且像黎未都那种单眼皮白皮肤,乍一看虽然寡淡,却越看越帅、越看越耐看。反而这种乍一看特别惊艳的类型,好多都禁不住细看。

沈潜被表扬了外貌,心里乐开了花。

主要是……表扬他的那个人!宽肩窄腰、高帅匪气,超性感!

帅哥你谁?老娘天菜!完了完了完了。

身边传来阴冷的寒意,叶氤看那人的眼神带着不善,简直……像是在看仇人?

该不会!沈潜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人这身材。

呃,前、前夫哥?

第41章

沈潜人生中第一次觉得, 自己是不是跟错了东家。

曾几何时,叶氤是他眼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小公举。幸运爆棚、独一无二。

在校园里, 因为清新脱俗而被冷酷霸道富二代少爷和潇洒倜傥万人迷的音乐才子同时喜欢。这个人见人爱的设定真的怎么看怎么眼熟, 活脱脱标准言情女主标配。

同样一如很多的设定, 叶氤本人的长相并没有多么的倾国倾城。确实挺清秀,也很灵动可爱, 但离惊艳还差得远。

却能叫人对他死心塌地,可见其不同凡响的逆天桃花运势。

然而,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当一身雪白如瓷的皮肤对上人家前夫哥健康的古铜色,纤细瘦弱的身板对上人家线条完美的高大紧致结实时……

嗯,高下立现。整个小美人明显出现了一种接近泡沫塑料质地的“低配”感。

反观前夫哥,人帅, 气质优雅, 眼神柔和坚定。从领口到指尖无一处不整洁、利落、干净。

利落的灰色粗纺厚马甲配衬衫和深色领带, 经典的青黑色长风衣又让整个格调更上一层。

最让沈潜佩服的地方是——按理说, 原配见小三, 都是恨不得生撕了对方的。

而前夫哥眼中却既没有恨意, 也没有视而不见的冷漠,就那么平平淡淡看过来,从头到尾大写了两个字“无感”, 像是看着一个普通的路人。

淡定帝。

完美游离于沈潜各种见过的各种固定人设之外,不知道该归为哪一类。

感觉……就像是空降过来专砸玛丽苏小白花场子的。

……

纪锴脸上很淡定,心里却在得意自己今天超帅、碾压小妖精。

一身从头到脚, 衣服是自己的,搭配却全是黎未都帮忙弄的。

也就是几天前吧,黎总带了一大堆好菜到他家,给他做了超好吃的涮锅,吃完之后磨蹭着不愿意走,替他打扫了客厅,又开始一件一件整理他衣柜。

“咦,你好看衣服明明也不少啊。”

纪锴:啥意思,啥叫好看衣服‘也不少’?

明明全部都是好看的衣服!老子的品味谁敢不服?不买则已、买回家的每一件都是经典款好吗!

“你看,其实这件搭这条裤子效果就会很好,这个衬衫的话,和这边这条领带很配。这样,我给你把能配成套的挂一起吧,你自己记好顺序,千万不要弄混了。”

纪锴:“……”

不知道为什么,很有一种家有贤夫、从吃饭到穿衣都被人彻底接管了的甜蜜的负担。

“你在笑什么?”

纪锴觉得自己最近真是彻底完蛋,一想到那个人就会不由自主露出笑意。被打断有点不爽,心说小妖精我又没笑你关你啥事。话说,你怎么还没走?

“偷了别人的东西,还大模大样地开心,觉得很光荣是吗?”

“……”纪锴这才发现,小妖精好像在生气。

瞪过来的杏眼中满是怨念,已经自顾自地满脸通红。

真的,有些人类的思维逻辑着实叫人难以理解,咱俩到底谁抢谁你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果然是……大千世界奇葩多?

……

其实,叶氤本来也没想跟他吵。

从几个月前那次按门铃被彻底惊吓起,再到那天打架见识过他的战斗力,已经天然对这个眼神凶恶的男人打憷。

今天又倒霉地在店里碰个正着,本来是想要拉起沈潜转身就走的。

只可惜,目光在那人身上多停留了一秒。

落在他手腕,正在试戴的那只深海蓝钻手表上。

“……”lu家的首席设计师今冬原创单品,价值千万的获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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