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古代耽美 > 天才编辑 > 分卷阅读122

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

……

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

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

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

他继续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惊了。

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性,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

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

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

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性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

庄墨懵了。

《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

2007.9.3”

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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