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不胫而走。
王加林如凯旋的英雄一般受到大家的尊重。酒,拉近了他与新同事之间的距离,并使他很快融入了这所陌生的农村中学。
很快,他就发现牌坊中学与酒有着不解之缘。几乎每一个教师都喜欢喝酒,对酒有着特殊的嗜好。徜徉于校园里面,天天都可以闻到诱人的酒香。大家自己掏钱,轮流做东,互相请客。为的就是喝酒时的热闹气氛,寻求一个交流感情的机会。老师们用酒来驱赶寂寞,排遣烦忧;用酒来庆祝成功,分享快乐……
酒,是劣质酒;菜,是家常菜。而且,大家多半是围在水泥乒乓球台子周围,或者蹲在地上聚餐,与当时盛行的公款吃喝相比,的确显得有些寒碜,可大家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喝得痛快淋漓。
王加林与方红梅结婚之后,成了校园里唯一的住户。由于他们夫妻比较好客,家里又有桌子有凳子,酒友们便视他们家为“校园酒家”,三天两头提着酒瓶子往他们家里凑。
每逢这样的日子,方红梅总是另外加几个菜,比方油炸花生米、兰花豆、咸鸭蛋、臭豆腐、泡菜、榨菜等。虽无鸡鸭鱼肉,红梅老师还是尽心尽力了。同事们也领她的情,酒喝到兴头上,还喊她来碰两盅。
日久天长,方红梅也受到了这杯中之物的熏陶,不再沾酒就伸舌头叫辣了。
酒醉心明,酒后吐真言。酒喝得将醉未醉的时候,脑子最清醒,胆子也最大。平日不敢说的话,这时敢说;平日不敢做的事,这时敢做。隐藏在内心的秘密,埋藏于心底的苦闷,此时能够一古脑儿地倾诉出来。不再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说话不再吞吞吐吐、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有意见就提,不必害怕别人打击报复,给小鞋你穿;有困难就说,用不着担心丢面子、掉底子。大家把有矛盾的老师请到一起,几杯酒水下肚,几句掏心窝子的话一说,便化干戈为玉帛,了结了多年的积怨。大家在酒席上为家里发生天灾**的教师募捐凑份子,为没有谈恋爱的教师牵线搭桥找对象,为犹豫不决、举棋不定的教师拿主意,为走途无路、寻死觅活的教师出谋划策想办法……
俗话说“酒席上无大小”。只要端起了酒杯,就没有年龄长幼之分,没有职务高低之别。在喝酒的问题上,任何人都不得搞特殊化。只要坐到一起,年过半百、满头银发也好,不足弱冠、乳臭未干也罢,校长主任也好,普通教师门卫炊事员也罢,酒瓶子面前一律平等!有酒量,就潇洒地喝,尽情地闹;喝不得,就投降告饶,接受惩罚,退出席位。这样的环境和氛围,该是多么自由、多么公平、多么快活啊!王加林那狭窄的“校园酒家”,因为经常有人喝醉,被老师们戏称为“半斤莫进屋”。意思是说,没有半斤以上的酒量,就别进去了。否则,就有可能“站着进去,躺着出来”。不过,大家还是隔三差五地去他们家,潇洒走一回,来个一醉方休。
搬家到花园镇之后,特别是住上银行分配的单元房之后,加林和红梅过上了平静如水、按部就班、忙忙碌碌的市民生活,但他们总忘不了牌坊中学的“校园酒家”,忘不了那些热情豪爽、忠厚本分、坦诚直率、义肝狭胆、助人为乐的老师们,忘不了那些劣质酒和家常菜,并且延续了饭前喝两杯的习惯。
不过,在家里小酌与在场面上应酬又有着本质区别。在自己家里,你想喝就喝,不想喝就可以不喝,喝多喝少,完全可以自己掌握。场面上应酬,则没有这种自由。想喝时,也许不能喝;不想喝时,又不得不喝;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还非得往死里喝不可。
身为办公室主任,一旦坐上酒席,除了自己在前面冲锋陷阵以外,还得充当领导的保镖,为领导挡驾,帮领导代酒。所以,尽管王加林酒量不赖,还是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走路东倒西歪,说话伸不直舌头。回到家里,往往是既不洗澡,也不脱衣服,倒在床上就睡得如同死猪一般。
这天晚上,方红梅带着女儿彤彤从外面散完步回来,进门就闻到满屋子弥漫着刺鼻的酒气,估计“醉鬼”已经回家。走到卧房门口一看,果然见王加林躺在床上,衣服鞋子都没脱,鼾声如雷,听上去还极有节奏。
她的眉间很快就拧起了一个疙瘩。这些日子,几乎天天都是这样。
狗日的王加林完全把自己的家当成了旅店。每天一大早出去,晚上睡觉才回来,偶尔中午回家睡个午觉,家里的什么事情都不管。典型的外勤家懒!除了听严锋清的话,在家里装了一部电话以外,好多该做的事情都拖着没办。
元旦前从武汉面授回来,加林谈起住宾馆时的感受时,认为睡席梦思还是比硬板床舒服,说有空调与没空调完全是两个世界。激动得什么似的表示,马上要买席梦思,马上要装空调,让自己家里也变得冬暖夏凉。现在三个月过去了,他“马上”要办的事情,一件也没有落实。洗衣机“罢工”快两个月了,他一直不找人来修理,说想换个全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