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秃鹰拿捏着轻重缓急跟朗毓过了几招,又点拨他:“你呀,没有你小舅舅耐力好,也比不过你小舅舅矫捷灵活,他常年在海里转悠,不管是身体素质还是爆发力都数拔尖儿,你要练他的路子,这辈子是甭想打过他了。”
朗毓扭头就走,老秃鹰瞪直眼睛喊:“哪儿去?”
朗毓气道:“不练了!有您这么点拨人的嘛,这辈子都甭想打过他?那我还练个屁!”
“给老子回来——”老秃鹰追在他后头喊:“老子还有别的本事呢!看家本领,独此一家!天下一绝!老子这就教你——回来——”
☆、第二十六章
那天朗毓当真见识了何为天下一绝的看家本领——
老秃鹰把向来揣在怀中的左手伸给他看,一撸袖子,但见那藤蔓般的青筋从肩膀一路蜿蜒至手腕,掌心内手茧如铁,手腕骨粗壮堪比酒碗,竟比他那畸形怪状的右手粗了一倍不止。
朗毓正觉奇怪,只见他从驼峰般佝偻的脊背里探手一掏,眨眼之间手中多了把乌黑发亮的大镰刀,这把镰刀造型古怪,手柄短小,刀身呈残月状又弯又长,几乎是一个圆圈儿多了个豁口。
老秃鹰掏出此等怪奇兵器后精神抖擞,他矮小苍老的身体一连两记侧空翻,面不改色气不喘,把大黑镰舞得赫赫生风,那镰刀犹似长在他手上一般,忽而贴面而过,忽而破空划出,眼花缭乱间就像个黑铁圈儿不断在他左手上的打转。再见他原地一个翻身,右手扣住左手,再看时那把大黑镰赫然又多了个复制品,原来竟是一对儿。老秃鹰对准院中的木桩左右开弓,嗖嗖几下,不等朗毓看清,那木桩登时断成五截,这大黑镰外刃内刃具都开封,端的是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当初老子的右手尚未残缺时,”老秃鹰傲然一笑,边说边脚下生风,在小院儿里走出个尘土飞扬,瞧得朗毓心神巨颤瞠目结舌,“两把乌金镰刀在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尔等宵小之辈,”说话间翻转腾挪身如闪电,“——都不敢跟老子过招!”
其实老秃鹰这一番不免有炫技之意,他多少年没露过这招看家本领,亏得根基扎实才没有生疏。这一番炫技要搁在他年轻时,压根儿不值一提。不过他这一生无儿无女,心爱的兵器就好比常年相伴的情人,甫一上手,真是忆往昔英雄气概,热血沸腾!因此他炫到后面既吃力又痛快。
朗毓也捧场,瞧得一口一个“我的天”,赞不绝口,没想到这老秃鹰还真是个深藏不露的隐世高手,真让他五体投地。待老秃鹰收势,他简直兴奋得忘乎所以,目瞪口呆地走到老秃鹰跟前,扑腾跪倒,口中焦急目光火热:“爷爷,好爷爷!您是我的亲爷爷!您快教我!”
老秃鹰畅怀大笑,面上一扫往日的阴阳怪调,煞为自豪,他一面扶起朗毓,一面把两柄乌金镰教他观看,
“乖孙,这对乌金镰乃是爷爷我琢磨了十几年,又托天下最出色的工匠量身打造,天底下,仅此一对。你瞧这外刃,甭管对手刀枪剑戟斧钺勾叉,是斜劈直刺还是上冲横砍,只要一贴上来,立即就卸对方三成力;你再瞧这内刃,圆如钩,薄如纸,要勾住对方兵器,管教这兵器有进无出,要是从后圈住对方的脑袋,嘿嘿,那就是身首异处、血溅当场!”
朗毓捧着那对乌金镰嘴唇打颤,听得不住吸气:“太牛叉了!”
老秃鹰见他这反应更加自得,“你小舅舅天资聪颖一点即通,可惜他没你这股子钻研劲儿,放下剑什么都不想,不去琢磨,白瞎他那脑袋!你呢,我瞧着不比他差,就是练得晚了,短时间想超过他是不太可能。不过你小舅舅使剑,剑擅长远攻,要身形足够灵敏才可贴身近战。咱们这乌金镰不管远近,除了火炮子弹,没有劣势。而且寻常人惯使右手,咱们就左右开弓,把重心放在左手上,要让人出其不意,再使出右手,但是一定要做到快而不乱,不能让人找出空隙。”
“嗯嗯,”朗毓满腔热血地点点头:“那咱现在开始?”
“不急,练功夫都得从基本功抓起,”边说边收回乌金镰,给朗毓瞧得那个眼馋,“你先把手指和手腕儿上的功夫练到家再说。”
“练多久?”
“个把年吧!”
“……咱能跳过这个阶段吗?”
话是这么说,但老秃鹰还真不敢熬朗毓个把年,瞧他这心浮气躁的德行,一听说练剑练到死都比不过他小舅舅,立马撂挑子走人,也幸好他聪明,而且确实比他小舅舅肯下死工夫,练个仨月勉强可以入门。
在人生态度上,他和他小舅舅有很大不同。小舅舅除了喜欢游泳没别的爱好,做一件事儿时便全神贯注,再辅以他非人类的智商,他学一样东西只要小半天,别人可能得学一个星期。比如说船坞里各种英文的专业术语和操作技巧,一遍就会。当他看到奔福之流为了那点儿知识抓耳挠腮废寝忘食时,非常不解,这玩意儿到底难在哪儿?有什么搞不懂的!
他理解不了别人,别人也理解不了他。每做完手头的活儿就好像在心里关上了一道门,把所学所想关进小屋,大步流星地走入另一扇门中,除非必要,否则绝对不回去。不仅人格分裂,连脑袋和记忆都可以分裂。
这也是老秃鹰犹豫再三,没把看见本领传授给他的原因之一。在出海那五年间老秃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