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种事都能轻易忘记,我想已没有什麽是能长留在他们的记忆里的。
话虽如此,我倒相信她是无心的,因为事情太蠢,是正常人都不太可能会明知故犯。虽道了歉,但做了是事实,影响已不可挽回。经此一役,邓姐姐的元气势必大损,弄不好就此一蹶不振也不无可能。难怪会找到我这个无名小卒──想来那些稍有名气的早已闻风而逃,只好找个新人当垫背。
但我之不愿意倒不是因为怕被连累。比起我精彩的历史,她被我牵连的机率更大。
电视广告已是我的极限。原本,所有用活动画面表现的形式都是我的忌讳。
况且光拍广告就能赚到目标数额。我不需要家喻户晓,也不奢望能挥金如土。
我之爱钱,皆因当初想离开的心情过於迫切,而过去的收入与愿望却总是处在成反比的胶著状态。偏越穷便越是要扯著“骨气”当仅剩的自尊的遮羞布,否则我大可死搂著家里的那棵摇钱树直到被钱淹死──他不会介意的。
我目前的总收入已超过五十万的目标,但跟昆信签了一年的形象代言,马上甩手跑路的话,恐怕颗粒无收不说,那笔毁约金也足以让我立刻倾家荡产然後卖身还债地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