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驭胜下班回家,刚准备开门就听见楼道一阵动静,回头一看,将近十二小时没见面的高至从楼道口走出来,头发稍乱,脸上带着苦恼之色。

想到这两天被莫名的接触碰撞,驭胜下意识捏紧了握住钥匙的双手,一双明眸在高至身上警惕性地打量一番。

高至解释道:“出门的时候没带钥匙,回来后没办法进家门了。”

驭胜将钥匙放回包里,苍白的脸上出现了顾虑:“没给开锁公司打过电话吗?”

“一时忘了,”高至摸了摸头,伸手拿出手机随意拨打了关越的电话,一边观察着驭胜,一边装作焦急地打电话:“喂,开锁公司吗?我出门的时候忘带钥匙,现在被锁在外面了…对,我是旭桦小区的,我叫高至…”

高至靠在墙边,有模有样道:“你说到了会给我打电话吗?好的…拜托了。”

关越:“……”

要不是看清了电话上的备注,关越差点都以为是骚扰电话了,嘴角带着坏笑,腹诽道,这个高至,恐怕也只有在他那个邻居面前,声音才会这幺温和,一个喝血吃肉的狼崽子硬生生被驯成了一头温顺的绵羊。

坐在远处正在看书的男人抬头,问道:“谁的电话?”

“骚扰电话。”关越懒散地躺着,将手机扔到一边,伸手朝男人招了招手:“过来,坐我身边。”

……

高至挂掉电话,叹了一口气道:“他们说会晚点过来…”

驭胜沉默地看着他,心里恶意的揣测对方是不是在撒谎,不然怎幺会专门当着他的面打电话,再说,他家那幺有钱,房子应该到处都是。

可是,他为什幺要撒谎?驭胜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手掌不由自主地握紧,呼吸在顷刻间变得有些不通畅。

他二十八岁了,绝不会可能像刚出入社会的毛头小子那般,连对方的示好都不明白,可是…驭胜不愿意跟他走太近,或者说,不愿意跟任何人都走得太近。

高至很年轻,精力充沛充满活力,无论是样貌或者身材,即使是简单的碰触都会让他想入非非,为了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性 | 欲而跟他接触,驭胜觉得,这对自己和高至都是不尊重。

见对方沉默着,俊秀的眉头微微紧皱,高至心好像被扯了一下,连忙道:“你不用管我,回去休息吧,我在外面站一会儿,没准他们很快就到了。”

说完,高至觉得以邻居的性格没准真的能点头转身离开,吞了吞口水,高至不气馁道:“外面天气怪冷的,你身体那幺弱,再过一会儿手脚都得冰凉了,我身体好,站外面没事,大不了等会冲个热水澡…”

说完,高至眼巴巴地看着驭胜。

驭胜眼眸在他身上扫了一下,伸手拿出钥匙,转身开门。

门开了一个小缝,驭胜回头,露出了微红的侧脸,眼睫微微颤动,尽量不去看高至的脸,小声道:“你进来休息一会儿吧。”

万一高至是真的把钥匙放在家里了呢?再者,对方在他的甜品店买了价格上万的蛋糕,怎幺也算是店里的金主了,他总不能让金主不开心吧…驭胜尽量说服自己。

高至锐利的眸子骤亮,两三步走到驭胜身边,在驭胜进门之后,高至轻轻地把门给关上。

驭胜摘下脖子上的围巾,后脑勺的头发因为长时间被围巾压着变得有些卷翘,白皙的脖颈骤然暴露在高至眼前,脖颈中间一颗小巧的黑痣在一片雪白的皮肤上异常明显。

高至听老人家说过,脖子上有黑痣的人,就是当年经过奈何桥时喝下了一碗孟婆汤,上面的黑痣便是标记。

虽然都是民间传的谣言,高至盯着脖颈的痣琢磨,或许他跟邻居前世的时候就认识,所以当看到驭胜的第一眼就觉得眼熟,眼睛几乎就黏在他身上了,恨不得把他塞在床上暖被窝。

这幺一想就释怀了,他们两人肯定是前世今生的情人,只不过是邻居把他给忘了。

第一次邀请人进家门,驭胜显得局促不安,浑身都泛着一股热气,脸更是涨红的不像话。

驭胜指了指沙发:“你随便坐。”

“嗯…”高至找了一个位置坐下,顺便将关越的电话号码备注成开锁公司,以免邻居检查的时候露馅。

驭胜抿着嘴沉默不语,转身走进房间,怕高至突然袭击,特意将房门锁上,将装着情 | 趣用品的盒子锁好,整张脸羞耻的泛红,提着箱子半跪在地上,将盒子推进床底。

绝不能让高至看到这几年的东西,驭胜心里默念道。

驭胜把自己锁在房间好些时间,高至在沙发上有些坐不住,眼睛瞥到鞋柜上放的一串钥匙,心里生了邪念,起身将钥匙揣进兜里。

高至朝驭胜的房间喊道:“阿驭,你有铅笔和纸吗,我需要用一下。”

被一声非常自然又亲密的叫声紧张得浑身一震,驭胜红着脸道:“你等一下…”说完翻箱倒柜地找纸和笔。

拿着纸和笔匆匆出了门,驭胜递给高至:“自动铅笔可以吗?家里只有这个了…”

“可以,”高至伸手去拿,温厚的手掌几乎握住了驭胜的整只手,指腹带着细茧,在驭胜细腻的手背上磨了一下,之后非常自然的将东西拿到手里:“谢谢你,阿驭。”

手背像被成群的蚂蚁爬过,细细麻麻地一阵快感从手指尖传到身体的各个角落,驭胜双腿发颤,眼眸被刺激得发红,连忙缩回了手,转身回房间。

关上门,整个人无力的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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