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汉魏文魁 > 第二十三章、刺客奇才
故作高深地微微一笑:“此非当下所能明言也。且待是某见了曹兖州,道出一番大计来,日后自见分晓——只是须快,时机稍纵即逝。”

任峻不敢怠慢,急忙派兵护送是勋前往曹操的大营。话说此刻曹操的大本营距离蛇丘县不远,就在西北方三十里外,靠近遂乡,纵马疾驰,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赶到了。这时候日头近午,是勋一晚上是冥思苦想地没能安睡,早上起来也没吃过什么东西,又跑了那么半个上午——再加上还被任峻给吓了一吓——就觉得精神困倦,肚子也反复地叫起撞天屈来。

这种状态可没法儿鼓起勇气去劝说别人。于是是勋就在大营外下了马,先活动活动腿脚,问两个郯城兵取干粮来啃了几口,然后靠着棵大树眯了一小会儿,这才长吸一口气,吩咐任峻派来的兵:“去通传吧。”

自己报上名去,曹操会怎么对待自己呢?是勋也曾经全方位地设想过。要是足够yy,那肯定是曹操大喜过望,连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丫子就跑出来啊,拉着自己的手说:“子远远来,何以教某?”——没错,有这种待遇的只可能是官渡相峙时候的许攸许子远,完全不会是自己……

自己无官无职,一介白衣,甚至故意的连来干什么事儿都没提,曹操最大的可能就是不见——要是那样的话,就只好先把曹德的书信递上去了,但是这玩意儿先递不如晚递效果好。你想啊,庞统庞士元为什么要把诸葛亮和鲁肃的推荐信都藏在怀里,先不拿出来给刘备?他是还想观察刘备、考察刘备,“臣亦择其主”吗?别扯淡了呀,他又不想投曹操,投孙权又被打了回票,不投刘备还能跑哪儿去?真回家种地去?他只是想把那两份奇货留到效果最好的时候再趸出来、贩出去而已。这人的心理就是如此,第一眼看上的好东西真未必会珍惜,只有一开始走了眼,差点儿失之交臂了,等再捡起来的时候,才百看不厌,觉得那真是稀世奇珍啊。

所以说嘛: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嗯,貌似自己想得有点儿偏了。

比较好的情况,曹操允许自己进去,但是态度并不怎么热情,那自己就要先尝试着靠这条三寸不烂之舌去说服曹操,要是失败了,再掏出曹德的信来。当然最好的情况,是游说成功,然后再掏信,则曹操对自己的观感肯定更上一层楼啊。反正这封信是保底,且不急着递出去哪。

可是是勋没想到,曹操竟然下令用了个“请”字。于是他跟着卫兵来到大帐之前,卫兵撩起了帐帘,是勋才待迈步,却又不禁犹豫了——

这只是我的一小步,却是……却还是他喵的我的一大步啊!

他就有点儿奇怪,当初在平原乍见刘备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种患得患失,有一半紧张,还有一半憧憬的心情呢?他分辨得出来,那绝不是因为游说曹操如何艰难,又如何有挑战性,所产生的紧张和憧憬。没错,自己是半拉曹粉,可是身处这个时代,而不是两千年后面对纷繁复杂而又仿如隔空的史料,内心应该是把刘备跟曹操摆在同一个层面上的。反正自己这辈子不是归曹就是归刘,在主意还没有拿定的前提下,曹操、刘备,又有什么区别了?

于是长长吸了一口气,强自稳定心神,这才撩起衣襟,大步入帐。进得帐来,就见帐内除了卫兵外,共有两人,竟然没有坐着,而全都站起身来恭候。是勋真是有点儿受宠若惊了,朝上一揖:“拜见曹使君。”抬起头来仔细观瞧,嘿,果然这就是曹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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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的重头戏开始了,主角要去游说曹操了——话说大家还记得这主角的本名是啥吗?阿飞,是的,阿飞。所以顺便就帮推一下三国阿飞的《斗战三国》(书号3032615)——这是穿越三国史上的一次佣兵大冒险。同样写三国,各有巧妙不同,希望朋友们在给我收藏、推荐、点赞的同时,也,多谢!


状态提示:第二十三章、刺客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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