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浪迹天涯 > 分卷阅读12

震撼。看到这座城池之后,他瞬间想到了神迹,心里除了崇敬之外,更有一种兴奋与自豪——原来兽人也能拥有这样的城池!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城池,绝对不会输给母亲的故乡。

金色的阳光洒在黑色的城池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壁上,黑白相映的城市好像正在无言地召唤着他们。

白虎再次奔跑起来,就像箭一样朝着黑色的城市射去。

进入冬之城后,卫瀚就化回了人形。

和秦笙猜想得一样,冬之城内比城外要暖和很多,一件毛皮大衣就足够了。卫瀚甚至仍然赤/裸着上身,也并不觉得非常难以忍受。

两人站在街道上,秦笙不着痕迹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兽人和极少数的雌性,卫瀚四处观望,仔细打量旁边房子上刻的字。

“城池和部落不同,常年住在城里的家庭非常少,也不会随意邀请外人住宿。”他向秦笙说明自己的想法,“所以这里有专门的旅店,供我们这样的游历兽人休息。”

“旅店……我知道,那……在哪里?”

“我们俩要是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卫瀚笑起来。秦笙没有游历的经验,脸上却没有过分好奇的表情,只是说话的时候才会隐约有点异样。在他看来,用面无表情掩饰不习惯和紧张的他,实在是……有趣得很。

“是因为我们刚进城,没有去见族长?”

“城池里没有族长,由神殿管理一切。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旅店住宿吃饭都是要钱的。”

“钱?”

“一种雕刻着花纹的长条石头。”

第一次听说“钱”这种东西存在的秦笙深深觉得莱恩漏了很多东西没说。而且,他非常确信,他们现在身上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卫瀚忍着笑,看他纠结不已地翻着腰上的小包袱。

当然,这样是翻不出钱来的。

“钱……可以拿东西换吗?”不过,卫瀚没能欣赏太久,秦笙很快就抓住了重点。

卫瀚颇有些遗憾,动手把他还来不及脱下的毛皮给扒了两层下来:“这个就行。我没想到冬之城里这么暖和,看来你暂时可以离开它们了。”

他语气特别轻松,好像早就打算好了。秦笙忽然有点怀疑他当初故意打了那么多猎物,就是为了送给老人之后能够获得老人回赠的兽皮。毕竟,熟制好的兽皮不仅能够御寒,还能够交换钱,简直太适合他们了。

不得不说,就算这是一个吃货,但首先他也是一个强大的兽人,多余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秦笙默默地回想着自己做过的事情,以及卫瀚做过的事情。假如有一天,他做一件事能想到这件事的后续发展,那就是一种成长吧。

卫瀚走进一座刻着“衣服”的房屋,没多久就出来了。

“你看,这就是钱。”

秦笙看着他手心里小小的袋子。袋子里装了十几块透明的石头,上面雕刻着雪山和冬之城神殿。他记得,莱恩曾经送给母亲十几块小小的透明石头,母亲欣喜若狂地将它们串成项链,称之为“水晶”。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头。

“不同城池的石币不一样呢。我们风雨城刻的是峡谷和风雨城神殿,而且是绿色的。”卫瀚将袋子扔进他怀里,“装起来吧。我打听过了,城里有十家旅店,最便宜的靠近城门,一人一天吃饭住宿只要一个石币。”

最便宜?秦笙面无表情地拎了拎小小的钱袋子。

卫瀚不禁勾起了唇角:“这些毛皮虽然熟制过了,但因为比较常见,所以换不了多少钱。那家店主告诉我,如果是一只雪狐,他愿意出两百个石币。毕竟,有的雌性就喜欢雪白色的毛皮。”说着,他的话里不免多了些讽刺。

秦笙默默地估算了一下,一只雪狐就可以供人吃住两百天,那么一件雪狐毛皮大衣起码能让他们俩在冬之城待一千天——三十三个月——一年半,养活雌性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明天出城找一找,十几个石币确实不够。”

“我……”

秦笙很想说我也去,但是对着卫瀚的笑脸却没办法说出口,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在雪山上打猎。卫瀚一个人外出的话,肯定安全多了。

“走吧,我都饿坏了。”卫瀚很自然地拉着他往城门的方向走,顺便转移了话题:“你想过要在这里待多久吗?”

“一个月。”秦笙想了想。冬之城是很不错,但他们还要去别的城市,不可能在一个城市待太长的时间。

“物资都丢光了,最好补充一些再上路。”

“需要补充的不多。”

“我去打猎的时候,你可以在城里多走一走,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比如说调料啊什么的。”

“……”

吃货的大业始终是无法动摇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突然觉得卫小攻是个好孩纸,尽管我想让他成为吃货腹黑攻(这是啥属性)

继续为养小受而奋斗吧~

ps:秦小受算术没算错,他们一年二十四个月……

☆、第十二章街头巷尾

靠近城门的旅店其实是一座山洞,掀开兽皮做的门帘,吆喝声、大笑声、怒吼声交杂在一起,就像部落里的祭祀日一样热闹。

但秦笙并不习惯有这么多兽人的场合,而且,他能感觉到许多视线停留在他的耳朵上。尽管不是恶意的视线,不过,足以让他觉得不舒服。

卫瀚向他要了六个石币交给店主,拉着他往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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