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我孤零零一个人,有什么好怕的?
那份协议,虽然上面有我的签名,可真要拿出来,拿到法庭上去,到最后,谁才会真正的难堪?
果然,一个小时后,沈小萍的电话打了过来。
电话那头,负责说话的人是沈秋。
萧晓,你到底想要怎样?说清楚一点。你这种无赖,我见得多了,无非就是想多要些钱,我们可以答应你,在事情结束后,多给你一部分。
但现在,事情连一半都没有完成,你让我们怎么相信你会履行协议上的条款。
万一你拿了钱,就这样跑了,离开北京,我们的钱不就打水漂了?
沈秋的这番话,说得直白,但也并不聪明。
如果,我只是一个贪财的乞丐,自然会为了钱,乖乖满足她们的需求。
可惜,在我的世界里面,钱固然重要,还有另一件事,比钱更加重要,那就是......所有让我不高兴的人,我都要让她们活得比我还不高兴。
我可以答应你们,暂时不跟你们要钱,但这场戏,恐怕,我要换一个演法了!
第十四节
虽是想好了,接下来,要如何让姓沈的那对拉拉吃一点苦头,但毕竟,眼前的这个窘况,却是解决不成了。
两条路,要么在一个礼拜的时间里面搞到一大笔钱,要么就在一个礼拜的时间里面,找到一处便宜的房子,甚至是免费的房子。
窝在沙发上,电视开很大声,却并没有心思去看。
想起几个月前,跟史蒂夫一起生活的日子,他喜欢看电视,下班回来,便倒在沙发上,我坐在一边,越过他的后脑勺,看电视画面。
无聊,那大概就是人生中最无聊的一种日子了吧。
可现在想来,怎么又有一点怀念?
拿起手机,刷朋友圈,想看看最近史蒂夫过得怎么样。
刚打开,却跳出一个熟悉的名字......秦奋。
那是一张房间的照片,布置的很是简单,照片里,有一张书桌,一台笔记本电脑,旁边,立了一个简易书架,上面的书,有几本能看清名字的,大约都跟医学相关。
这就是秦奋现在住的房子吗?
跟我住的这间比起来,实在是简陋太多。
书架上的书,曾经,我也是见过的。
那时候,我们两个住在一起,他忙完了晚饭,收拾利落,就戴上眼镜,整个人钻进书里面。
那么枯燥,你怎么能读得下去?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
读进去了,自然就有意思了。
他倒是个长情的人,那些书,就算搬家,也一直都留在身边。
对着照片,不知看了多久,突然有一点难过。
现在,跟他生活在一间屋子里的,是另外一个人了,那个人,也会嫌弃他,读得书太过枯燥吗?
一定不会。
秦奋已经说了,那个人,是很踏实的,一个踏实的人,绝不会问出那么刁钻的问题。
其实,自上次在咖啡馆外面重逢,互换联络方式。
我还一次都没有主动与秦奋联络过,当然,他也没有联络过我。
我们两个人,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一样,又回到各自的生活里,互不干涉。
秦奋的那张照片,让我突然对一切都没了兴趣,至于史蒂夫,他过得好不好,我也不想去关心了。
放下手机,对着电视屏幕发呆,过一会儿,又忍不住把手机拿起来,在那张照片下面,点了一个赞。
这也没什么吧,只是一个“赞”而已,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可以点上。
就当......是我对他现在平静生活的祝福好了。
再次把手机放下,没一会儿,听到发来微信的声音。
你在干嘛?
是秦奋,他那么快,就看到了我给他点的赞......
没事儿,看一会儿书。
真的假的?你以前,可是一点儿都不喜欢看书。
人都会变的呀,以前不喜欢的,现在说不定就喜欢了。
那你以前不喜欢我,现在有可能喜欢吗?
......
我开玩笑,你别当真......不过,看到你给我点了一个赞,我真高兴,今天晚上,恐怕要睡不着了。
那算了,我还是取消好了。
你取消也没用,我已经第一时间截屏,保存在相册里了。
只是一个“赞”而已,要不要搞得这么兴师动众?
对着手机,发了半天呆,手机屏幕暗下去,刚好变成一面镜子,可以照到我的脸,屏幕里的我,竟然是在笑的。
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这几句你来我往的俏皮话,有什么好高兴?
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己,可真是个贱货。
转而,又打开交友软件,搜附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