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魔王 > 分卷阅读207

况这台电脑动不动就死机,没有办法,继欢还是先用手写的方式了。

不过这项工作他倒是做的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之前还要一边写一边查字典,如今写得多了,他基本上已经可以扔开字典直接写了,对于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人来讲,继欢的学习力简直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然而这是为了生存,继欢直到现在每天还背100个单词,每天黑蛋睡觉后,他就在一旁背单词,一直到睡着。

一天下来,继欢写出的履历份数到了阿丹都惊讶的数量。

“你的手不疼吗?”写字和打架不一样,打架的话,阿丹从来不知疲累,可是写字却比打架累多了,阿丹也会写字的,可是在他看来,一天写个几十张履历就让他老人家手腕酸痛到抬不起来了,可是继欢写了多少?一百张?

“还好,习惯了。”□□最擅长的就是题海战术,即使是作业不多的八德镇,高二之后留给学生们的作业仍是非常惊人的,继欢倒是习惯的很。

于是就连阿丹也有点好奇继欢之前是做什么的,居然能对如此高强度的文书工作如此习惯。

好吧,□□的高中生绝对是书写强度最大的职业,没有之一哟!

不过以己推人,老魔物觉得继欢这份工作实在太辛苦了,眼瞅着下班时间快到了,他就早早的把还等在门外排队的魔物赶走了。

“明天再过来,今天我们下班了。”他老人家不客气的挥了挥手。

“什么!我们都等了一天了,等等——不是还没到下班时间吗?”站在第一名的魔物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太阳的高度以确认时间。

“我说什么时候下班就下班,以后我们每天都是现在这个时间下班。”老魔物非常霸气,任性提前下班不说,还一句话更改了从此以后的下班时间。

有产业,任性~

说完,丢给身后一群魔物一个背影,老魔物背着手回院子了。

看着正在整理桌子的继欢,老魔物耷拉着眼皮呆了一会儿,半晌指了指一旁那台破旧的电脑。

“你把这台电脑抱回去,今天开始练练打字吧。”

“外面的魔物现在都是电脑办公了,这说明用电脑打字肯定比手写的快。”

收拾到一半,继欢抬头看向老魔物,有点惊讶于这位老者的与时俱进。

然后——

“而且电脑打印的油墨费比水笔的墨水便宜多了,用电脑既可以省下墨水钱、又可以多做几份简历,赚得多花的少,这生意做得。”

继欢:=-=

好吧,老板果然是精明的生意人。

“一会儿我给你一个电话,你明天一早打电话过去找他订购一台最新款的电脑。这台电脑你今天就带回去,早点练好,以后就用新电脑处理每天的文书。”老魔物说着,点开手机报了一个号码,继欢连忙把号码记住。

揣好手机,看着认真在手机上新增联系人的青年,老魔物又道:“以后每个月再给你三百骨币,算是通讯补贴。”

“好了,下班吧。”

说完,挥挥手,老魔物就离开了。

看着老魔物的背影,继欢的嘴角又弯了弯,将桌上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这才开始搬运桌上的电脑。

这种老型号的电脑非常沉重,饶是继欢现在力气不小,可是搬运这台东西还是超过他的负荷了。

好在阿布他们这个时候到了。

白天的时候阿布他们有事情忙,继欢这边也很忙,他们就约好下班过来拿继欢给他们准备的食物。一进门就看到正在搬东西的继欢,那吉立刻主动帮继欢将最沉重的主机举了起来。阿布拎起了第二沉重的屏幕部分,小灰则默默的拿过了键盘。

于是继欢手里最后就拎了几根线。

“要搬到哪里?”阿布随口问。

“我家。”继欢道。

然后阿布……的脸上就忽然露出了一个很古怪的神色。

“这个……今天就要去吗?我……我……还没洗澡呢……我是说……我本来想去拜访前先去外面抢劫一票顺便在外面冲个澡……啊!”

个子高大、一脸粗犷的阿布果然有颗纤细的心,继欢从来不知道他居然将来自己家吃饭这件事看的如此郑重。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继欢看向三头魔物:“而且我家可以洗澡。”

三头魔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都点了点头。

早上带过来准备给阿布他们的卤蹄子于是原封未动又被继欢拎了出来,走到一半的时候,阿布等人又拉着继欢去了狩猎区,三头魔物都非常擅长狩猎,三人合力的情况下效率更加高,没多久阿布和那吉身上就多了两头科姆兽,小灰魔手里则拎了一头非常肥大的骨←见继欢常常狩猎这个,他以为继欢爱吃这个。

“听说去朋友家第一次登门拜访,正常情况下要带礼物的。”阿布郑重的说,然后声音忽然压低:“有没有这回事?”

之前从来没去朋友家拜访过,这里也很少有“家”的概念,阿布虽然做了一些功课,可是他自己都不知道对不对。

继欢就点了点头:“一般第一次拜访都会带点礼物,不过不用很贵重,一束花,一瓶酒都可以。”

“水果也行。”继欢忽然想到了第一次去王小川家拜访的自己。

那个时候……自己带的是冻梨吧?

阿爷没有教导过他去别人家做客的礼节,继欢也没有朋友,第一次去王小川家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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