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
对不起,妈。我这次出去了,如果还有命回来,我就来看您。我从小跟别人打架,因为别人都说我是个野孩子,没有爸爸。现在我自己又做了一件不能原谅的事情,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妈,你要保重。我留了5万块钱放在柜子里的,您该吃的就要吃,别那么节约了。妈,你一辈子都那么勤俭节约。现在就拿着这些钱好好享受。
随后她们在郭向阳的家中提取到郭向阳的指纹后,指纹于菜刀还有把手上的指纹完全吻合。
2010年2月8日早上9点钟,温红梅牵着郭向阳前来自首。
原来郭向阳在7号的时候早已经准备好逃跑,可是他楞楞的拿着手中的火车票。
望向天空,难道他这一生就注定这样逃亡下去?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
郭向阳撕碎了火车票,回到了家里。
就算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他也要回家看看妈一眼。
郭向阳把一切都告诉了温红梅,温红梅说:“孩子。现在去自首还来得及,法律上还能减轻你的罪刑。妈也不想看你再进去,我也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可是犯了法就要认罪,妈会等你出来。”
有的时候事实让人无法接受,可是真相就□□裸的摆在那里。
郭向阳在15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法律把他判给了母亲。
父母的离婚给郭向阳留下了阴影。
他在学校里从此抬不起头来,同学们都嘲笑他是个野孩子。
郭向阳就那么一拳冲过去,把那个同学的鼻子打出血了。
以后他开始跟着高年级的同学打架,郭向阳学会了偷、抢。
欺负比自己弱年级的同学,还经常搜刮些钱。
郭向阳每次拿着自己抢来的钱用在游戏机上。
17岁的时候郭向阳就进了少管所,他出来后依然是死性不改。
读完了高中,郭向阳没有再去上大学。
郭向阳开始混社会,常常和社会上的人来往。
有一次,郭向阳收了些小钱帮别人打架。
他的出手很重,在那次的打架中就拿着钢管活活把别人给打死了。
跟他一起打的几个跑掉了,他被抓住了。
法律判了他十二年的大牢。
蹲了十二年的大牢,他出来后跟表哥秦明联系想借些钱。
他现在已经32岁,年纪不小了。
秦明开了酒吧自然存了不少钱,他大方的借给郭向阳钱。
郭向阳原本想好好做人,存些钱开个小店。
可是有一天,秦明来找他喝酒。
郭向阳也没多想就陪着表哥喝酒。
秦明一边喝就说道:“兄弟啊。你不知道我过的好苦啊,我整天都在忙着赚钱,可我发现花花她出轨了。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抱着,我还不忍心跟她提出离婚。”
秦明越说越难过就吐了起来,郭向阳拍了拍他的背。
郭向阳说:“表哥。是哪个贱男敢勾引嫂子,我去把宰了。”
秦明喝了一口闷酒说:“男的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嫂子已经变心了,她整天都呆在家里跟那个男的聊□□,她的心里啊已经没有我了。我这心啊,死了。”
郭向阳拍桌子说道:“嫂子怎么能这样!她对不起你啊表哥!”
秦明想不过,告诉郭向阳说是想杀了姜花花。
秦明自己不敢动手,怂恿着郭向阳。
郭向阳答应了秦明,说是他去把嫂子给杀了。
那天早上的时候,郭向阳拿着秦明给的钥匙进了他们家门。
刚进去就看见姜花花的电脑还开着,他一看还真是跟一男人聊的热火朝天。
心里来了气,我表哥对你这么好?你还背着他在外面会野男人!
郭向阳看着卫生间的门蒙上一层水雾,灯还亮着。
一想姜花花肯定是在洗澡,他轻手轻脚的到厨房取了把菜刀。
右手拿着把菜刀,左手就把卫生间的把手给拧断了。
姜花花这时候正裹着浴巾准备起身,郭向阳就一刀子挥了过来。
第一刀没有砍中,姜花花躲了一下,砍在了她的左肩胛骨上。
喷溅出来的血点,密密麻麻的在她的脸上。
她在水中挣扎了几分钟。
郭向阳失去了理智的说:“看你还乱偷人,砍死你!”
姜花花眼神中带着惊恐的喊道:“救命啊,救……”
救字还没有喊完,郭向阳第二刀就直砍到了她的心脏上。
头发上、手上全都是血,姜花花睁着眼睛。
血水混杂着洗澡水,蔓延了整个浴缸。
通红的一片,郭向阳把菜刀扔到了她的尸体下面。
他拿过卫生间的拖把,混杂着血水把脚印给模糊了。
郭向阳杀死了姜花花后,秦明就给了他一笔钱,叫他快点跑,永远不要回来。
秦明慌乱之下报了案,他在良心不安的情况下后来的二天后准备去自首。
妻子都死了,他还活着干什么,不如自己去抗这一切。
没让秦明想到的是,郭向阳他会回来自己认罪。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写下一个案件,残肢物语。可能有些重口味……
第8章【第八章】残肢物语(1)
2010年2月12日在朝阳市发生了一起相当残忍的分肢案。
位于南岸区闹市街道转弯处开了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刚开了一个月不到,可是因为味道有独特风味,不少人知名前来吃烧烤。
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哥拿起一串羊肉串就往嘴里塞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