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强强耽美 > 魅祸异世 > 分卷阅读300

你想让我参加这次的比武?”魅兰莎吃了口菜,突然开口问道。

因为来的太突然,江小姐本能的就点头。点完以后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疑惑的望着魅兰莎,心想着她要做什么?

“你想让我参加我就参加,那样我也太没面子了。这样吧,我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参加比武大会和你切磋,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个要求,怎么样?”顺便给个挑衅的目光,意思是你敢不敢答应。

江小姐傲气刷的上来了,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内力,答应了合不合适,傲气十足的说:“好,不就是一个要求,你说吧。”

魅兰莎灿烂一笑,“我要你的手镯。”

江小姐又是一愣,周围的人也是同样的反映,这根本不算要求,太简单了。

魅兰莎可不管别人怎么想,开口道:“答是不答应?”

对方啪啪的点头,不就是一个破镯子,她有的是,不在乎这么一个。

“胡公子,这次武林大会不是闹着玩的,刀剑无眼,你又没有内力,上场比武的话会很危险,你也别跟小女一般见识,如果喜欢这个桌镯子,让小女送你就行了,没必要上场。”江大侠担忧的开口,眼神那个真挚。

魅兰莎笑笑:“我从不开玩笑(蒙谁呢你)。”没有再继续开口,低头吃菜。

江大侠也没有再说什么了,白少卿连看也懒得看江小姐一样,无言的望着魅兰莎,眼中有着担忧。

江大侠看现场的气氛被这里一闹变得有点沉默,立马站起来开始活跃气氛。咋说来着,魅兰莎进一步认识到当武林盟主得不容易,出钱出力举行个武林大会就算了,现在还得管着别人的心情,要注意知时时刻刻的调节气氛,果然,她不适合当大人物(她适合当大人物身后的那个人)。

正文 第九十三章 那一脚的风情

酒宴散了以后,所有人都回了自己的住处,白玉山庄的都住在同个院落里,魅兰莎作为白玉山庄的客人自认也和他们同住。这天晚上,大概是吃多了,所以睡不着,魅兰莎走出了房门,独自一人站在院落中,静静的仰望着天空。手镯就在眼前,肯定也是剩下两把钥匙中的其中一把,而那位江小姐手中的那把可以算是囊中之物,这样就只剩下最后一样了。然后,雷只要安心的融合能量,等融合了以后就可以出来了。他们也可以相见了。然后,她会赶紧把那个姓姚(姚**)的赶走,这样世界就太平了。

甩掉脑海中**的形象,雷诺慢慢的鲜明起来,然后占据了她所有的思想。

诺是一个很成功的猎人,看中了猎物,就紧盯着,眼中也只剩下它,不急于求进,慢慢的靠近,等待虏获的时刻的到来。一旦发现其他猎人,就会用自己的手段把人赶走,有其它的魔兽靠近,他也不会放在眼里。心心念念的只有眼中的那个唯一。

他善于麻痹猎物,慢慢的接近,让猎物熟悉他,给它食物,让它不用担心饿肚子,时间久了,猎物就会认为这个人是安全的,并且放松的让他靠近,而因为长久处于家养状态,猎物早已丧失了野兽的搏斗能力,它的利爪已经不能对猎人造成伤害了。然后就在这时,猎人就能轻轻松松的抓住这只猎物了。

很不幸的,魅兰莎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就是这只猎物,而某雷自然是猎人。

不过猎人和猎物的故事还没有完,差不多可以转换成童话版的《美女与野兽》(猎人与魔兽)。猎人其实早就发现自己已经变态了(这个形容词--!),因为他爱上了魔兽,所以才会给它最好的肉,怕它被其他的猎人和魔兽伤害,怕它被大自然淘汰,所以想要收归自己的羽翼下。而猎物勒。这只魔兽其实早就成精。对于猎人开始时的送食物事件,因为该魔兽比较懒,有人白送干嘛不要。在与猎人地朝夕相处中发现了猎人的本质,那个时候它心中没有怒气,只是觉得这样也不错,起码有个地方让它休息。不用去和其它的魔兽抢食,除了个性中的那一点懒,还说明该猎物已经把猎人放进了心里,所以对于最后必须跟他待在一起,并接受他的保护这一行为欣然接受的。

魅兰莎无力地垂下头,背景是几只乌鸦一边叫着白痴一边飞过,在带来几个省略号。她发现其实自己也早就变态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形容她和她家的雷,简直就是脑袋被巨怪打了。

雷诺的爱是霸道的。这毋庸置疑。他可以容许你跟别人说说笑笑,但是你的心中只能有他一个。他不会说什么,只会在你不清楚的时候慢慢靠近。等发现了的时候,你们的距离已经很贴近了。因为知道家人对她的重要性,所以,他容许让她地心中留下一点点的空隙给他们。不过他也是公平的,想要得到你多少地关注,他就会付出相等的甚至更多的关注,所以,当你发现他的手段的时候,不会生气。只会无奈的叹口气,然后彼此拥抱在一起,谁也不想离开谁。

把两人的认识进过到现在的结果仔细的想了一遍,魅兰莎抽出地发现,那娃的心机真不是普通的深啊,而且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志力顽强程度堪比巨龙(在西大陆,龙是最强悍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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