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尊玉贵,又怎会再沾手这些百工贱事……”
“不……”
我虽然和嘉凛的母亲素不相识,却忍不住辩解了一句:“她依然还是‘神工娘子’,她的儿子现在骑乘的宝马,名为踏月,举世无双,就是她花费了十年时间培育出来的良种!”
郑百工惊喜的轻叹一声,再看向我,迟疑一下:“既然你不是她的弟子……我看你的体形相貌,都像是南荒人种……”
“我的确是南荒人。”
我仔细一想,对郑百工的心思猜出了几分,不禁有些黯然。果然,郑百工叹道:“那你怎么会这么卖力……”
他的话虽然没有再说下去,但内里的意思却已表达得很清楚。
我静默了一下,将前夜嘉凛不肯用中昆女子换取一时苟安的事隐藏了缘由,告诉了郑百工,缓缓的说:“我不为别的,只为他‘凡我座下子民,我定当竭力守护,若非力有不殆,绝不容他人轻辱’一句,深得我心。”
郑百工怔了怔,长长的叹了口气:“阿随,你本是南荒人,如此尽力的为元族奔波,只怕日后,在名声上,免不了委屈。”
我听他这话里,关怀之意大过于指责,心里感动,朗声一笑:“事情都已经做了,难道还怕名声委屈这样的小事么?留随一生做事,未必能够无愧于心,但绝不后悔!”
郑百工轻轻的拍拍我的肩膀,温声道:“如果见到了‘神工娘子’,你还是拜到她门下去吧!……你说是我的子侄,她如果变化不大,应该还会念着旧日的义气,收下你的。以后再有人问起,你也只说自己从小就被‘神工娘子’扶养长大。别的,就不要再说了。”
我心头一暖:这位老人,好锐利的一眼睛,好周到的心思,更重要的,却是他的确出于肺腑的关心我,才会给我指点这么可以使我免去“里通外国”“卖国求荣”的臭名的法子。
我深深地弯腰,拜谢他的厚谊:“老伯,小辈只怕日后会连累您一世盛名!”
郑百工摆摆手,笑了起来:“你小小年纪,都能受得了委屈,我这么大的人了,还怕这个?中昆的百姓苦了很久了,真该有个爱护子民,又有能力压服叛乱的皇帝。我听你刚刚说的话,他的气派大得很,又是‘神工娘子’的儿子,应该不会像前朝的那个昏君一样吧……你年纪虽然小,却比我们有眼光,你既然信他,我也相信他。”
我一时语塞,只得再拜一拜,以谢他的信任。
标点符号一事,果然引得中昆学子大为震动,有支持的,有反对的。
华石染出身寒门,很有几分不平思想,从中看出了士学为庶民实用的契机,大为振奋,纠集了余生等人对我的意思极力维护推广。李琳等人却是出中昆的士族大家,直觉的感觉到了士学垄断的危机,当然大不同意。
小辈们的争论轰轰烈烈,老一辈并不与直接就此发表意见。
五子收下我的“杂学新论”后,会同了十来个同辈长者闭门议事,两天没有出房门一步,也不知他们到底有没有什么讨论的结果。
我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生怕他们一棍子把我冒出来的苗头打折了,但听历功回报,说是他们在屋里也讨论热烈,往往直至深夜,还灯火不息,心里不安的同时也有些得意:为了写出这“杂学新论”我是熬了夜的,现在总算轮到别人熬夜头痛了吧。
会合了中昆老师傅的技艺经验精萃的“神迹拾遗”,经过我四天的整理,也从最初的雏形渐渐的丰润,虽然各行各业相杂,略显凌乱,不能每行每业都自成一个系统的学派,但在当前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
我近日来和这些老师傅来往,对他们的愈发亲近,也愈来愈佩服,心里暗暗地下了决心:现在这本“神迹拾遗”迫于时间和现况,匆匆草就,实在污辱他们的大智,若是有一天,我能得到相应的时间与空间,非得召集人手,把这些技艺好好的整理,做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百工录”,将他们的智慧好好的传承下去不可。
就当是我在昆仑大陆上尽己所能,推行的一次“科普教育”吧。
这边新学的争论一日激过一日,屋里的情况却也不太平--小小向管鬼祖求了一贴药材,把自己在药水里泡了一天。他大病初愈,本来体质就虚,被药水泡上一天,皮肤起皱也就算了,风寒入侵,又病倒了。
幸好他现在意志甚坚,伤风感冒的小病扛得住,才没有酿成大病。
这番苦头,他也算吃得值。那药里的颜色深入肌理,把原来洁白的肤色变成灰褐,据管鬼祖说,只要洗澡不用皂角一类的东西,那颜色可以保持一年左右。
灰褐的肤色,再加上他着意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