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小段时间。我睡沙发就行,白天尽可能不在你们家逗留。”
“你和贝丝当了好长时间朋友了,”我说,“没错吧?”我试图基于康纳在刚才这十分钟里说过的话——自打贝丝跟斯蒂芬妮好上,就跟魔怔了一样,天天都要保持寝室干净整洁,结果昨晚把他不小心落在客厅的费城老鹰队球衣给扔了——进行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如下:我有比这堆破事更重要的事要做。
“她发病之前我们还是朋友。现在你和她都……”他停下了。
我?
“我们怎么了?”我问。
“你总是不在。我还想找点儿乐子玩,但你每次都要赶在宵禁之前回家。你不觉得亚蒙指挥你干嘛你就干嘛很奇怪吗?”
“他没指挥我啊。”我没指挥过杰克。
应该没有吧?
“最近他简直……简直就跟在操纵你的人生一样。贝丝也是一样。‘斯蒂芬妮要带我去看电影啦。斯蒂芬妮想让我们和她一起去听交响乐啦。’交响乐!贝丝一辈子都不沾交响乐的。”
“行吧,”我说,“我们言归正传。”
“你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