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春光辉荒野 > 1-2

1.

我住在春水乡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舅舅家闹事,我舅妈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王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象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王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舅舅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一人大秀才了,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些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那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舅妈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舅妈一样,很美,我跟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舅妈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舅妈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舅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父母死了,也没人给我交学费,只能辍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出力,也不象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学习刻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装素裹。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因为太薄了。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帮忙开车,不过开的是汽车,舅舅家可就只有这一辆汽车呢,拖拉机很多啦,早晨时他喝了两口老烧,有些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只有三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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