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脸有点红,不再吭声,也不再当电灯泡,蹲回他原来的角落思考人生去了。那天他望着太阳落下,又望着月亮升起,大概是终于想明白了一些浅显的事情,笑了笑,跑到水线那边捡啤酒盖玩。
他捡的效率很高,帆布鞋进了沙子,身上被泼了啤酒,也不在乎,听人在吼“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他觉得特好听。最后在沙滩上用小铁盖拼了个图案。是他跟黄煜斐名字的缩写,又拼了个大桃心给圈上。
拍照,调光,发了微博。
谢明夷接到黄煜斐的电话时,不到清早六点。他正在办公室通宵加班,心中颇有些惊讶。黄宝仪确实说过老爷子已经心软,她这两天就能把骚包老弟从祠堂里头捞出来,但这家伙居然这么快就记起联系自己……谢明夷想着儿时玩伴那张薄情寡义的欠揍脸,总觉得有点奇怪。
果然那人动机不纯,劈头就说:“借我一下飞机。”
“怎么,台风航班有延误?”
“预报有雨,不起飞。”
“万一飞到一半下起雨,正好把我那架小飞机劈中怎么办?如果你有什么意外,宝仪姐一定把我杀了,再鞭尸。”
“我就在机场,今天以内找人把它从库里开出来,”黄煜斐声音很沙哑,“你该帮我的。”
“可以,我已经联系小徐,飞北京对吧?我让他尽快,不知道还有没有航油啊,”谢明夷似乎有些没辙,又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这是魔头又出山了。”
“我很好。”
“喂,嗓子太哑了些,小斐哭了还是怎样?”
“我只是太久没有讲话了,”黄煜斐在那边轻笑,“还有,我吃太多牛轧糖了。”
谢明夷也笑了。挂掉黄煜斐电话后,忽然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自己初到纽约时,大约是十四岁。彼时黄煜斐不到十二,春假同黄宝仪一起去曼哈顿和他小聚,又去费城看橄榄球赛。那时候的印象是,这个从小混大的玩伴,已经完全变了个人。
两年前葬礼上,额前贴着纱布的小男孩,如今长高了不少,眉尾的伤疤掉了,那块皮肤却没再长出眉毛。他蹙着断眉,那样苍白,阴沉,冰凉。他恹恹地,冷眼看着周围一切,非常用力地切着盘子里的蜂蜜烤牛肉,好像正在手刃敌人。
稚嫩的体内寄托了一个硬冷的灵魂。
黄宝仪悄悄告诉谢明夷说,这家伙一天不说超过五句话,一个朋友也没有。
谢明夷很清楚这人为什么会这样性情大变,从人人争着夸争着宠的甜滋滋的小少爷,变成那样一个怪异的家伙,他也唏嘘,也觉得无奈,同时非常心疼同样经历过残酷,仍然要打起精神照顾弟弟的,刚满十八岁的黄宝仪。
于是谢明夷经常去新泽西看看这对姐弟,他自己也慢慢从高中生变成了大学生,又准备留在纽约读法学和商学。日子久了,他发觉两件事:
第一,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了黄宝仪。
第二,黄煜斐这家伙,不知不觉又变了一副模样。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大约是去新泽西伊丽莎白城,参加已经进入大学三个月的黄大少爷的十七岁生日那次,谢明夷忽然间发觉,他所认识的古怪老九,已然变成了一个笑脸魔头。
个子和他一边高了,青春痘清理干净,模样越长越抓眼,还总是一脸的笑,好像老觉得什么东西挺好玩,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刻毒。
他看见谢明夷第一眼,竟一边整理着领结一边道:“姐姐又交新男友了,很帅,去见见?”
谢明夷气得简直想把一后备箱的贵重礼品全扔进海里。
派对上,金发碧眼的女孩子们黏着黄煜斐,要是不合眼缘,他就会一边温柔地看着人家,一边嘲讽:“这个眼妆,你是准备去戏剧社演k ?还有你,故意把酒泼到我身上,想和我睡还是想帮我洗?”
当然这还只是浅层的、幼稚的嘴毒,谢明夷渐渐发觉,黄煜斐更恶劣一点的是,他已经习惯于若无其事地戳别人最想隐藏的痛处,揭别人最难直面的伤疤,越来越有准头,甚至把这件缺德事当成爱好,仿佛这样就能显得他自己是个没痛处也没伤疤的奥特曼似的。
黄宝仪固然也意识到这一点,那时她已经回到香港打理生意,相较于黄煜斐做的一些更疯狂的举动,例如打架撞车抽烟喝酒之类的,她更担心大洋彼端的弟弟这种一身冷刺的性格,将来会很惨烈,甚至孤独终老。
谢明夷问:“他这样是怎么考上普林斯顿的?”
黄宝仪笑:“他有精力做坏事,当然也有精力学习,在面试官面前也很会装哦。”
谢明夷开解道:“也对,性格是次要的,男孩子嘛,宝仪姐其实不用太担心,他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就很不错。”
黄宝仪叹气:“这也是需要靠药物的呀,明夷,平时多多过去和他聊聊天吃吃饭好不好?他真的没有什么好朋友啦,一天天只会喝浓缩咖啡,跟着余翔学打架。”
或许是由于周围人都已熟悉黄煜斐的品性,谢明夷也看得出来,尽管这人身边总是热热闹闹的,每周末家里都有聚会,乌泱来一群认识的不认识的喝酒狂欢,他全都来者不拒,佳肴相迎,可到最后,留在他身边的,好像连一个也没有。
作为他为数不多的朋友,谢明夷觉得自己还是不错的,不只是纽约到普林斯顿的距离,他任重而道远。
因此,在黄煜斐本性不改地,毫不留情地把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