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校园耽美 > 心机女配在八零 > 分卷阅读142

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慢慢得就画得多了,也觉出了趣味,这几年他的速写本换了一本又一本,都被他好好留了起来。

当年在北京的时候,就是因为被程骁偶然看见,后来便经常闹着要他多给他画一些,那段时间,算是两人频繁接触的开始。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郑迟心里也有些羞恼的,因为画速写的时候一般他的心情都很轻松,把那些人画成q版人物,便不免多了几分私人感情,画出来的自然也是趣味十足,只是这样一来,就不好给别人看了。

也就是程骁死皮赖脸,磨缠得多了,便难得的成了分享这件事的人。

今天发生的事不少,郑迟也是真的累了,随手丢给他一本最近在画的速写本,便自己回了房洗漱休息。

他自然也不知道,程骁抱着那本速写翻看了很久,辗转了大半夜都没睡着。

程骁第一次见到郑迟的时候,对方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尽管身形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但是五官的轮廓并不算多深,眉眼淡漠冷清,以至于显得有些秀气。

但无疑他是十分好看的。

穿戴讲究精细,手握着枪的时候,指节修长漂亮,白皙的肤色竟让人觉得有些耀眼。

就像个出身良好矜贵的小少爷。

当时程骁就在想,他这双手一点也不适合握枪,应该去画画或者弹琴。

但是出乎意料,自己这个经常碰枪的人,竟然输给了对方。

程骁表面上有些大大咧咧,可是实际上却是个细致人,那次见面,他对郑迟便留了几分心,也轻易的看出了他和谢南音之间,有些故事。

但是,当时的程骁想,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依旧不疾不徐的过着自己的日子,因为知晓早晚要进部队走上他父亲的路从军,所以那段时间算是最后的逍遥时光,他过得颇为肆意,只是后来又参加过几次类似的射击比赛,终究没遇上好的对手,以至于脑海里再想起的,只有那一个人。

想到就去做,那是当时程骁的想法。

他也是这么做的。

于是缠上郑迟和他比赛,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郑迟性子淡得很,骨子里还有些傲气,可是明明似乎不太讨喜的性格,却出乎意料的挺受人欢迎和追捧,人缘不差。

只是他从来都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常笑,有时候大家一起聊天说到趣事的时候,他也只是矜持的弯了弯唇角,似乎意兴阑珊,礼貌,却不显感兴趣。但是就连一贯高傲的沈元晗,也对他十分有好感。

程骁刚开始经常找郑迟的时候,沈元晗还护着对方警告过他。

那时的程骁年少轻狂,颇有些叛逆,别说沈元晗了,就是他爸来,程骁想做的事,也没有人能阻止,沈元晗这么没脑子的来警告他,他就想:你不让我做的事,我还偏就要这么干。

而且,他见到郑迟那个笑容的时候,心想:嘿,这个人有点意思。

如果换了别的人这样笑,会显得装,可是郑迟不会,大概是他有这个资本,不管是长相,还是他的能力。

所以程骁不觉得他傲,还想看看他真正开心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的?

程骁想不出来,但是他猜,一定很好看。

所以他想亲眼看一看,最好是自己把他逗笑的,一定会很有成就感。

有些人,经不起琢磨。

你关注了,就会越陷越深。

就好比郑迟之于程骁。

意外捡到郑迟的速写本,看到上面带着不同表情的趣味q版小人们时,程骁感觉比他第一次握枪还要激动。

就仿佛渐渐撕下了郑迟的伪装,窥见了他私底下不为人知的一丝情绪。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程骁带着这个念头,一晚上都没睡着。

也许那时候,他对郑迟的关注就已经偏离了轨道,只是当时的程骁,还没有意识到。

他只记得第二天自己把速写本还给对方的时候,郑迟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些许慌乱和无措。

有些懵的样子。

程骁当时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谢,耳朵尖却微微泛红,他竟然觉得有些可爱。

程骁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所以顺理成章的利用这件事和郑迟越走越近,成功变成了对方经常交流见面的朋友。

越来越频繁的见面,他不仅不觉得腻味,反而兴致勃勃,甚至很多时候,他还想和对方更亲近一点。

直到某天和死党聊天的时候,蔡博文突然说了一句:“程骁,你有没有觉得,你对郑迟太关注了些?”

像一道惊雷猛地劈下来,程骁咻的一下惊醒。

他有些无意识的反问了一句:“太关注了吗?”

蔡博文似乎早有预料,也不明说,只是道:“坤子他们喊你出来玩,你都很久没来了,还有我这段时间和你通电话,基本上十句里,你都有一句提到他的名字。”

坤子是他们的发小,虽然不算太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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