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小马有一个好舅舅,不但在安魂城落地生根,还拉出了自己的一帮势力,组建了一个佣兵团,足有一百多号人,他的舅舅在安魂城中虽然挤不上去顶级之列,但也是颇有名气的佣兵,他刚来这几日可是被人拍尽了马屁,什么‘英雄出少年’,‘虎舅无犬侄’的话他都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他何时有过这种待遇,心里早就飘飘然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原本这次任务,他舅舅并不打算带他一起,因为他只有中级武士的实力,在这次任务中甚至难以自保,不过在他的再三要求下,他的舅舅才勉强答应。
可是现在,他的舅舅看着那个远去的少年却是心有余悸的样子,他好像在害怕,是的,就是害怕,而当他回头去看队伍里其他队员时也发现了同样的表情,还有几个甚至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自己。
“难道我真的说错话了?”他不禁自己问自己。
“那是龙小天。”领头佣兵说出这个名字,周围的一群人都是表情古怪,唯独小马十分茫然。
“安魂城最强的独行佣兵之一,他每次执行任务几乎都是单独一人,很少与人合作,所以大家对于他的了解也只能通过一些事迹。”领头佣兵,也就是小马的舅舅将一些广为人知的事娓娓道来,“他曾经以中级武士的实力将一只暴熊活活耗死,在一次护送任务中力战山贼黑胡子,并将其击退,那是他的成名之战,后来更是每每完成在一般佣兵看来无法完成的任务,其强大的实力毋庸置疑,而让人最震撼的是,前段时间,獠牙佣兵团的少团长当街调戏他妹妹,后来被他知晓,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忍了,谁曾想到,当夜他便单枪匹马的闯入獠牙佣兵团的驻地,那一夜嘶吼声整整响了整个通宵,火光涌动将整个驻地都照得透亮,不断的有人影倒下,直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人。”那佣兵队长咽了口唾沫,那一夜他也在场,这些都是他亲眼所见。
“他杀了那么多人,城主怎么会不闻不问。”小马感到十分不解,安魂城的第一条规定便是不能杀人。他实力再强也不可能超过城主啊,小马可是听说安魂城的城主可是实力已经到达武师的强者。
“杀人?谁说他杀人了?他没有杀人,他是将所有人废了,一百三十二人,其中包括已经到达巅峰武士的獠牙佣兵团团长,直到现在都快一个月过去了,还依旧有几十人躺在医馆里。”
“什么!”小马瞪大眼睛,艰难的咽了口唾沫,一百三十二人全部废了,甚至还包括一个巅峰武士,他瞬间觉得自己这边二十几个人根本不够看,连个零头都算不上。
“好了,多说无益,反正在安魂城你给我老实点,千万不要惹了那些不该惹的人。”佣兵队长拍了拍小马的肩膀,对于他这个侄子,他还是十分满意的,年纪轻轻就达到了中级武士的实力,要是肯努力想超过自己也不是没有可能。
对于这一队佣兵,龙小天根本没有在意,要是对方想要勒索他,他不介意多发一笔横财,对于他来说,正面战斗,人类的战斗力可是远远比不上同级的魂兽,除非是那种和他一样拥有高阶武技和武诀的人,很显然,在安魂城这样的存在几乎没有。好在对方并没有动手的意思。
将身上再次抹满去味粉,也将去味粉洒在刚才所得的任务品上,这样可以压制住血腥味,不然很容易被魂兽发现。
很快,龙小天再次发现一群疾风狼,这群疾风狼比刚才的更多,细细一数,足有五十只,狼群数目越多,意味着领头精英狼的实力越强,而且数目增多,想要找到空隙接近精英狼会更加困难。而且龙小天也知道此时他的身上已经沾满血腥,虽然已经用去味粉压制,但是去味粉可不是万能的,血腥味太浓,或多或少都会有许些气味流出,一旦他靠近疾风狼群很有可能被发现,那样就会陷入疾风狼的包围之中,情况就会变得麻烦许多。疾风狼可是速度型的魂兽,想要从它们的包围圈中脱离可不容易。
现在可行的办法就是且战且退,不断的拉长战线,消耗疾风狼的数量,将疾风狼的数量消耗到一个安全数目以内就可以正面厮杀。这个方法龙小天在曾经老乞丐所讲的故事中听到过,当年的佣兵之王可是运用这种方法将一个火焰狮的种群一网打尽,火焰狮那可是四阶魂兽,疾风狼和它相比根本就是蚂蚱和大象的区别,当年佣兵之王的情况和龙小天现在的情况十分相似,所以龙小天便是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办法。
从包裹里拿出一个密封的瓶子,这里面装的是动物的血液,用来引诱魂兽最好不过,这些都是佣兵进入安魂森林必须的物品,龙小天将瓶子打开,把里面的血液滴出几滴,不能太多,他要保证气味只能够被外围的几只疾风狼嗅到,而他就蹲在离陷阱不远的地方,身体微微前倾,长刀出鞘,随时准备发起攻击。
要想单靠几滴血液就将疾风狼引入陷阱是不可能的,魂兽虽然没有人类聪明,但是每种魂兽都有自己的一套本能,吸收了天地灵气,魂兽比起一般野兽可能不会聪明多少,但是它们的本能却是十倍百倍的增长,想要纯粹的靠陷阱就将它们猎杀可没那么容易,就拿疾风狼来说,若是一般野狼,你用一块肉,然后挖一道陷阱可以轻易的捕捉,但是疾风狼不行,因为当疾风狼发现猎物时,它甚至会比平时更加警惕,它会先观察周围,之后才会小心翼翼的靠近,就算它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