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为了熊猫的小命,大奶奶屈服了,和梅姨娘等人回到竹林边,在溪边洗干净了手和脸,又让碧丝把头发重新梳好,那边小团子也被荆泽铭摁在溪边石头上洗干净了,从衣襟上撕下一条带子包扎了后腿和屁股上的伤口,接着拎着小家伙来到了瀑布边。
这个瀑布不算壮观,但周围景色着实清幽,下面一个碧幽幽的深潭,深潭边是一大块空地,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石头被淹没在野花秋草之中,极目远眺,东南两面是开阔的旷野,北方西方却是峰峦叠嶂,层林尽染。
不过方采薇此时也没心思欣赏美景,和碧丝很快捡了木柴烧起一个火堆,抱着**的团子在火边烤着。小家伙虽然是个高度近视眼,但畏火的天性仍在,在方采薇身上不安地躁动着。
不过效果还是很好的,很快身上的毛就都烘干了。荆泽铭毫不客气大手一抓,把小家伙抓到怀里,解开白布开始给它上金疮药。
“喂!你轻点儿,它还只是个宝宝。”方采薇看着老板这粗鲁动作,心肝儿都颤了,别说她,就是梅姨娘等人都觉着自家爷太粗暴。小团子洗了澡烘干后,虽然不如现代视频上那些圈养的小滚滚胖乎乎的可爱,但人家基础素质在这里,以至于梅姨娘碧丝碧枫一下子就被圈粉了。
不过对这种粗暴的行为,小熊猫却似乎毫不在意。不愧是经常让熊猫妈妈咬着拖地的物种啊,方采薇在心里赞叹了一句。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荆泽铭给小团子上完药,把它扔回方采薇怀中,看着一向强悍的女人手忙脚乱接住,像对待绝世珍宝一般将小家伙搂在怀里,他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
这恶劣的家伙,你要是在我们那个时代,一个“虐待国宝”的罪名妥妥是跑不了的知道吗?
方采薇怒瞪无良老板,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小团子的毛,毛发粗糙,并不算光滑,但这种待遇,可是在她做志愿者的时候都很难有的。
但荆泽铭的问题确实也让大奶奶犯了难,她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就听身旁碧丝道:“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养起来啊,别说,这小花熊还真是挺好看的。”
梅姨娘看上去也很喜欢,只是有些担忧道:“先前也听人说过这东西,现在还小,固然可爱,可是等到大了,是不是就像熊一样凶猛了?这可不是猫狗,养着也没什么,除非等它大了,能用一根绳子拴住,不至于伤人还好。”
“不行。”
这个时代,恐怕所有人加一起,也比不上方采薇对熊猫的了解更深刻透彻,这天下无敌的萌物压根儿就不是能拴着养的,不给一个一两千平米的大庭院,好意思养吗?就这还委屈了熊家呢,要知道在山林里,一只熊猫占有的领地可是十几平方公里。
“梅儿说的没错,不拴住了,万一伤到人怎么办?”荆泽铭不认同地看着方采薇:“要么你就将它放了吧,反正也给上了金疮药,日后是死是活,就只能看它自己。”
“那肯定是有死无活啊。”方采薇紧皱眉头:这只小熊猫看模样只有四五个月大,也就是刚刚学会自己排便的水平吧,这种时候没有母亲保护,在山林里妥妥就是死路一条。就如刚才那一幕,应该是小家伙实在饿的没办法了,跑向低海拔区,运气好,才会直到此刻方遇上黄喉貂,如果不是战斗刚起自己就赶了过去,小团子在黄喉貂的群攻之下可能两个回合都支持不到。
要是这么说的话,小东西的运气也算是逆天级别的了。可难就难在,不可能一直这么好运吧?熊猫妈妈呢?为什么没有跟着它下山?难道是遇了什么不测?还是因为某些不知名原因抛弃了幼崽?这样小的一只,如果是和熊猫妈妈在一起,绝不可能自己跑来低海拔区。
这个时代的地理方采薇没研究过,但是从之前荆初雨荆初雪姐妹的讲述中,她知道京城周围的大山里的确存在着不少花熊。这时候的熊猫远没有后世那样珍贵风光,冬天跑到村子里偷食,被抓住就是一个死。而大部分时间里,熊猫都是在2000——3000米的海拔区域内生活,只有饿得受不了,才会跑下山来骚扰村民,偷鸡偷羊,眼前这只小滚滚很可能也属于这种情况,虽然它就算跑下来,也是九死一生,但这种饥饿寒冷就向低海拔区位移的情况,很可能是滚滚的身体本能。
一直到梅姨娘等人烤好了带来的狍子腿以及兔子野鸡,又炖了一锅鱼汤后,方采薇还没想好到底要怎样处置这只小滚滚,但是当务之急,得把小家伙喂饱了。
奶白色的鱼汤吹凉,喂给小熊猫,又剥好了鱼肉,撕下狍子腿上最嫩的肉,还特地做了一锅鲜笋汤,将熟笋喂了一些,很快,大概是吃饱了,小东西就蜷在方采薇怀中睡着了。
因为这个小家伙的打扰,方采薇完全失去了观景吃野炊的兴致,草草吃了一点,梅姨娘等人就把东西收拾了。收拾完见荆泽铭使了个眼色,几人微微点头,便到了下面潭水边,撩水嬉戏。
荆泽铭这才来到方采薇身旁,看着她纠结模样柔声笑道:“和你相处了半年,你从来都是爽利干脆性格,还从未看见你为什么人什么事这样伤神,这小花熊到底有什么魔力,就让你钟爱至此?”
方采薇扭头看了他一眼,眼前这个男人,是自己唯一能够倾吐心声的。她叹了口气,苦笑一声道:“爷是有所不知,在我们那个世界,这可是我们中华独有的国宝,它是唯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