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的米?”
“没了。”
“庖厨窗口挂钩上的腌肉?”
“也没了。”
“那个,后院的菜地?”
“还没长开,不能吃,现在什么都没有!”
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沟,山沟背阴处搭着几间破败程度堪比茅庐的版筑土屋。
土屋里两对眼珠子,这会正大眼瞪小眼。
一个目瞪口呆,另一个则无辜委屈。
看着眼前的小包子脸,和那一副你再问,我就哭给你看的红肿眼瞳,谢逊纵有千万句话想说,最终只能化为长长的叹息。
“天降穿越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再饿其体肤,再再饿其体肤,再………
“大兄你连‘孟子’都背错了,咱们家还怎么过。”
小萝莉完全没考虑眼前男孩的心情,鼓着腮帮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明明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还有空乏其身后面,接着是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动心,哎呀反正你就是记错了。”
“是,我是记错了,可就算没记错,能当饭吃还是能当水喝?”
谢逊觉得自己实在没办法和一个两千年前的萝莉正常沟通,只能摇头转身走出土屋。
还没等他后脚跨出门,就听到身后小萝莉嘟囔:“还不是你,原本家中是有些村学束脩的,现在好了,都让你还回去了,我们就在这饿肚子吧。”
是啊!
都怪我!
一个冲动,落得眼下狼狈境地。
谢逊没有反驳,反而有些郁闷的点了点头,望了眼旁边的土屋,更是忍不住叹息。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其实也就五天。
可这五天的经历,似乎要比上辈子二十年还丰富。
第一天,穿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个遮着白布的灵堂。
第二天,在村中邻里的帮助下,把因病过世的便宜老子安葬在后山。
第三天,一直在家安抚哭的跟泪人似的小萝莉,就是刚才指子,谢小娘。
第四天,原本没别的事,偏偏村里一个悍妇找了来,要求谢逊退还她家中童子的束脩。理由是在此地开办村学的谢父,才教了不到半个月便病故,儿子若要另择老师,一年哪承担的起两回束脩。
有一家带头,就有两家、三家………
第五天,也就是今天了。
早饭自然没得吃,眼看日上三竿,午饭如果没着落,那真得饿一阵子。
“或许,昨天应该低声下气一点。”
“不该那么硬气,让那些悍妇把家里仅剩的一些余粮全都带走。”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谢逊心底依旧不认为昨天的冲动之举有什么不对。既然那几位悍妇认为自家便宜老子去世,村学也就办不下去,那让她们拿回束脩另择名师就是。
至于不后悔的后果嘛。
就如眼下,肚皮已经开始抗议了。
“我就不信,这么个大活人还能饿死!”
谢逊暗自嘀咕了一句,瞧了眼周围几间屋子,没找到什么能用得上的东西,便迈步走出了自家院落。
出了院子,顺着石子路向村外走,免不了路过同村的乡邻家门。
“小郎君,谢小郎君,昨日,昨日那事”
漫不经心的走着,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谢逊稍稍回头,就看到一个庄家汉子一脸害臊的支支吾吾,当下摆了摆手:“没关系,李婶也是为了狗娃着想,李叔不用介怀。”
“小郎君有气量,不过今天可愿来我家用些饭食,我让娃他娘多弄些便是。”庄稼汉子还是过意不去,毕竟以前可没听说向先生家要回束脩的。
“大可不必,我能养活自己和小娘。”谢逊再次摆手,倒不是他死要面子,而是实在不想去看这位庄家汉子那悍妇的嘴脸。
嗟来之食,不受也罢!
拒绝了李叔的好意,谢逊一路走出村口。
昂首四望,除了一条通往县城的小道还算平整,另外两条通往田地、深山的道路,完全能用路生杂草来形容。
“还是去山里转转吧,说不准能守株待兔呢。”瞧了眼三条不同的选择,谢逊便一头扎进草丛,准备进山猎些食物。
之所以选择进山,完全是因为前日下葬‘父亲’时曾经路过,看到了山上有不少山鸡、野兔活动。
在谢逊想来,虽然自己两世为人都没捕过猎,但抓只兔子应该不难。
但是,现实很快就告诉了谢逊一件事。
哪怕他有两条大长腿,也跑不过四条小短腿。明明看到好几只灰色皮毛的野兔,偏偏一只都追不上。
“呼哧~~呼哧~”
追了大半天,谢逊愣是把自己累的半瘫,别说野兔了,兔毛都没摸着。
“不行,这么干太蠢。”
双手撑着膝盖坐在草地上,谢逊望着远处还敢回头的兔子愣愣出神。
足足过去半晌,谢逊脸上才多出一抹笑容。
贝爷啊贝爷,我怎么就忘了这尊大神!
抓野兔?
小菜一碟好吗!
想着上辈子看过的荒野求生视频,谢逊目光立刻扫向四周。
很快,两颗眼珠子就闪亮起来。
找来一些柔韧的小树枝,用细长的藤蔓一圈一圈的绕起来,形成一个圆环后,再用藤蔓打个死结。
稍微用了用力,有点弹性,不怎么容易崩断。
接下来又做了十一二个这样的木圆环,还是用藤蔓枝条把一个个圆环并排绑起来,最后固定在两颗大树之间。
高度,也就是离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