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校园耽美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分卷阅读57

,一点点就够宋家吃的了。

这时候拥军啊,那食堂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供应的足足的,吃不完的直接喂猪了。

这时候部队跟后来不一样,都得有自己的拿手绝活,分成不同的连队,专门管着供应。

有的连队是养猪养得好,有的是种菜种的好,有的是训练老是第一。

养兵千日啊,用在一时,那么多人吃饭,这么多不对,开销大了去了,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冬天兵也不能闲着,就是没事没训练也不能闲着,兵要是闲着是要出事的,闲着十天半个月,你要是再去收拢,只怕是很难了。

所以不要看部队这里不行,那里不好,一些条例规定不近人情,拿着新兵跟敌人一样对待,显得很残酷,可是部队要是不残酷,那上了战场上国家就残酷了。

人家部队里面出来的很少见人渣,回炉再造的不少人都很优秀了,是个出息人的地方,宋清如很愿意。

“这样的好事,怎么能不愿意呢?这食堂最合适了,能管吃不说,我虽然年纪大小,不能干什么,但是也有几个拿手菜,到时候可以给给大师傅交流一下,给部队里面的哥哥们改善一下口味,也算是尽了我的一点心。”

这话说的,真的是,江长源浑身毛孔通畅,他带兵的时候凶狠,张口闭口都是带着脏的,可是你看他喜不喜欢部队,心不心疼那些小战士。

拍着心口说,绝对是心疼的,宋清如这番话算是说到他心里的痒处了,去部队干什么?

不就是好好服务这些战士,能让他们好过一点是一点,而不是奔着去占便宜去的,宋清如一口一个哥哥们,说的江长源心窝子暖。

边上太红旗心想,这又开始了,老爷子第一次见识,他算是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人嘴巴是真的甜,说起话来顺耳朵,哄得人五迷三道的,看看边上这小子。

还哥哥,当初也是喊自己哥的,他还觉得这小子不错,原来是个男的她都喊哥啊,有点不顺眼。

想着叽歪几句,结果看到她一边肩膀微微鼓起,那是还绑着绷带呢,僵硬着不敢动,也不敢靠着沙发背,怕碰到伤口。

结果那到嘴的话就变了,“等你养好了就去,不用着急,跑不了的。”

宋清如终于施舍了太红旗一个眼神,笑起来眉眼弯弯,有的人眼睛大了不好看,眼大无神一样,宋清如是大杏儿眼,一般般大而已。

平时看着清凌凌的,顶多就是里面比别人干净纯粹,但是一旦笑起来,那眼角一翘,跟个小月亮一样,看得人心里甜蜜蜜的。

算了算了,这小子长得就跟个娘炮一样,笑起来也不爷们。

宋清如谁管爷们不爷们,很久没还这么顺畅了,心里舒坦啊,那个得劲,她一工作,家里条件就好了,一家子全是干活的,到时候还能给兄姐寄东西。

西餐厅是好,可是跟太红旗说的一样,有钱人没这个意识,没几个人愿意花这个钱。

不如有个工作,哪怕就不是正式的,工资待遇差一点,她也愿意,食堂里面的伙计就是一停不停的忙,不是下力气的活。

商量好了,宋清如就乐淘淘的要走,结果冬嫂喊住了,手上拎着一个蛇皮袋,里面也不知道是什么。

“来来,先别走,小宋。”

宋清如就等着,看着冬嫂过来,才出门没几步,“婶子,这是什么啊?”

“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红旗不穿的衣服,你带回去别嫌弃,都还很好呢,你要是不愿意穿,拿回家打补丁用的,省的买新布。”

冬嫂是个过日子的人,太红旗小时候的衣服都留着呢,她家里儿子孙子都不在这边,而且也发展的很好了,这些都不缺,但是也舍不得扔,就都留着了,平时补东西也舍不得剪。

宋清如笑了笑,“哎,不嫌弃,我正好衣服不多,要长个子了,以前的衣服都不能穿了,谢谢婶子了,拿回去我婶子肯定高兴。”

冬嫂就进屋子里了,心想多好的孩子啊,就是最后那个婶子是什么意思啊,她不知道宋清如家里是后娘。

宋清如自己拎着衣服,不沉,兴冲冲的回家,这时候两三点钟,正好是没人的时候,都去上班了,院子里静悄悄的,就只有孩子的声音,在那里吆喝。

还是绕着院子走的,不敢从后门那里穿,生怕王三姐在家,一下子想起来宋家岂不是扎眼珠子了。

现在形势很差劲,夏冬梅胆子小,也怕给家里惹祸,平时都不出门的,出去找工作也找不到,就只在家里收拾。

不要看着破破烂烂的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收拾起来很辛苦了,要做饭洗衣服,你以为做饭是什么都又光做做就可以了,一顿饭炒个菜只是半小时。

把事情想的未免太简单了,你没有东西吃,当然很费劲了,又要想做的能味道好一点,就更艰难了,衣服每天都要洗,一件件的上面灰尘特别多。

早上起来无论是有没有菜叶子,她总要去找一点的,捡点能吃的回来,不管是野花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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