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非要不可 > 分卷阅读4

软软,一瓣红梅落在她的头顶。

说买来,是因为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沈一诺看见爸爸给院长交钱了。

小时候的沈一诺,以为所有的小孩子都是孤儿院的陈妈妈生的,养大了就一个一个卖出去。被卖掉的小孩子一定要乖乖听话,努力让养父养母开心,长大了更要赚钱孝敬他们,不然就会被退款。

“我不要你的衣服。”陆亦驰拒绝了她的好意。

知道父亲卧室的窗口正对门口,陆亦驰挺直了小小的背脊,迎着寒风,逆阳站立。

沈一诺偏着小脑袋看了他一阵,蹲下身将衣服放在他的脚边。

“新衣服很暖和的。”小女孩说完就跑回了沈家。

但陆亦驰自始至终都没碰过沈一诺送来的东西,永远像棵小白杨一样倔强的屹立在寒风中。

幼年的他冬日早上罚站半个小时,夏日清晨长跑三千米,风雨无阻。

沈一诺从一年级就和陆亦驰是同学,沈家父母会惯孩子,沈一诺又是女孩,所以格外娇养。

陆亦驰从小就嫌弃她一身毛病,贪玩好耍,迟到早退,被老师批评的时候,还敢侧头对他做鬼脸。

两个小羊角辫翘上去,眼眸如月牙弯弯,门牙还缺着一个口,浅浅一笑时嘴角两汪梨涡。

“哥哥,快来救我……”沈一诺呜呜哭着。

每天放学,作为班长的陆亦驰都奉班主任之命将她扣留在教室写作业。

那时还珠格格正热播,沈一诺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守在电视机前,但陆亦驰从不放水,非要她一笔一画写完才肯回家。

回家总是只剩下广告,沈一诺哇哇惨叫。

就跑到隔壁找陆亦驰算账,却被他淡淡一句:“明天作业更多”吓住,撒泼一般抢了他一半晚饭才算完。

不得不说,陆亦驰家的晚饭总是很对她胃口,糯米丸子软糯鲜香,刚好一口一个。

陆亦驰大多时候一个人吃饭,空荡荡的餐厅,顶上一盏水晶灯亮着。偌大的圆形餐桌上放着几小碟饭菜,小小的他坐在宽大的椅子上,脊背挺得直直的,沉默地用着餐。

保姆安静等在厨房,等着他用完餐离开,上来收走碗筷。

死一般的沉寂,如果没有沈一诺闯进来。

从童年到成人,沈一诺害怕也最讨厌的人,就是陆亦驰。

最喜欢的,当然是哥哥沈从嘉。

哥哥多好啊,用压岁钱买了录像机,将她错过的电视剧、动画片一集一集录下来。

后来青春期,她迷上言情小说,被那一阵流行的青春疼痛文学虐得死去活来,说话做事矫情到不行。

陆亦驰鄙视又嫌弃,小小年纪冷着一张脸,将她的书收缴,再附赠一整套奥数练习题。

做不完,陆亦驰就一本一本烧掉她的书。

陆亦驰是变态。

不同于沈从嘉,哥哥那时候也不过十七八岁,忙着高考,还抽时间看完了她推荐的那些言情著作。

他总温柔地说:“小诺,虽然我不喜欢,但我愿意去了解你为什么喜欢。”

那如阳光一般温暖和煦的少年,是沈一诺青春期全部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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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哄一个生气的男人?”

在陆亦驰消失大半个月后,沈一诺终于决定请教她朋友圈最人精、最会来事儿的薛意同学。

薛同学不愧是物理系第一女斗士,收到微信,秒回了一条:“什么关系的男人?”

“包养与被包养。”

“你居然背着我包男人!求共享!!”

“我是被包养的那个。”沈一诺无比坦荡。

热闹的屏幕沉寂了三分钟。

“死皮赖脸战胜一切。”薛意给出了指导方针。

死皮赖脸,不计尊严,匍匐到他脚下去讨他欢心。人至贱则无敌,要什么脸,要什么皮,别忘了,哥哥还昏睡在陆家病房里。

于是周三的时候,沈一诺向导师请了假,飞去了陆亦驰的城市。

到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左右,城要凉爽不少,夏日阳光强烈,桐树浓绿,咸湿的海风阵阵。

沈一诺在陆亦驰的海岸别墅前看了一场日落。大约九点左右,一辆汽车驶进来,晃然而过的车灯刺得人眼疼。

陆亦驰从副驾驶走下来,西装外套提在手上,衬衫往下解了两颗,似乎刚从一场酒宴脱身。

他绕过车尾,走到门前,才看到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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