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皇家娇妻 > 分卷阅读114

谢了外祖父及他的药方千万遍。

一宿无话,凌茴在里屋睡到天大亮,才起身熬了红豆粥。

凌子风细细抿着红豆粥,不由神游物外。

上辈子也是阿姐的一碗红豆粥,暖了他整整一生。饥荒年份人大多都没得吃,粮食比金豆子还贵,他饿的两眼直放光,他母亲早已将他撵了出来,任由他自生自灭。

他挖过草根,啃过树皮,偷过鸡摸过狗,甚至吃过观音土,不得已跟着村子里的土匪到处翻东找西,一家家的摸过去。

殷实的人家,米缸也已见了底,他鬼使神差的去了凌家,那个传说是他父亲的人,他记都不记得就过世了。

阿霄生了场大病,阿姐用最后的红豆熬了一锅粥给他补身子,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吃。

他在门缝里看着,手中紧紧握着一把刀,正当他要提刀闯进去的时候,阿姐发现了他,一双清澈见底的杏眼微微一愣,瞬间充满笑意,冲他招招手道:“是子风吗?进来吧,我们一起喝粥。”

他手中的刀顿时落了地,哐啷一声,砸得他心慌乱不已,他满含不安的朝她望去,却见她状似无意的将刀拾起来递给他道:“是一把好刀,好好待它。”

那日临走前,阿姐还给他包了几个高粱面窝头,硬塞了他些铜板,摸了摸他的头,却什么话都没说,她那么冰雪聪明,不会看不出他来干什么的。

后来他偷偷摸摸回过凌家几次,却见阿姐背着阿霄吃树皮碾出来的浆粉,他从不知道树皮还可以这样吃,但他心里清楚那味道肯定糟糕透了。

想想先前她塞给自己的干粮,他眼眶一热,头也不回的走了,便再也没来过凌家。谁知再听到她的消息时,便是她的死讯,他疯了似的穿过燕栖河,却再也没有寻到他的阿姐。

他那一生啊,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即便再微弱的暖意也足以慰藉一生。他发过誓的,如有来世,他定护她一生无忧。

若说两辈子加一起,他最羡慕甚至有些嫉妒的,还是阿霄,他的大哥。阿霄可以肆意享受阿姐的关爱,对着阿姐撒娇、耍赖、闹脾气都理所应当,他却不可以。

他活在这个世间,除了阿姐,没人对他好过。他落草为寇,众人都怕他、厌他、弃他,他戎马一生,被阿姐的孩子封为定国公,拜一等大将军,众人都敬他、谗他、离他,唯独没有人疼惜他。

没有人知道,他与阿霄一样,最喜欢喝红豆粥,阿姐的红豆粥。

其实,有一样他是欺了她的,那便是这身病的来历,其实他是故意得的,为的是能留在阿姐身边。从前阿姐总顾忌着他的生母,不肯带他走。如今他生母真真弃了他,他总能光明正大的跟在他身边了吧。

凌子风晶黑幽亮的眸色闪了闪,又默默吸了一口红豆粥,嗯,真甜,甜到了心坎里。

作者有话要说:  哎,少年郎,俗世啊。

凌子风的人设灵感起源,建国前沧州多土匪,出过一个义匪,别的土匪都窝里横,祸害乡里,只有他,劫富济贫,后来抗、战的时候,参了八、路、军,手起刀落,杀鬼子很利索,是我们那块远近闻名的大英雄,我觉得他虽然落草为寇,却真正是个男人。。。

☆、第七十三章

如此精心养了几日,凌子风的病总算开始渐渐好转,凌茴心头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渤海地处大尚北境,本就苦寒,虽然转眼已过了数九严冬,倒春寒的威力也不可小觑,凌子风被送来的时候,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夹袄。凌茴见他穿的如此单薄,眼底又添了层寒意,敢情那王寡妇是破罐子破摔了。

这日,凌茴拿着皮尺给凌子风量尺寸,趁着这几日的空闲,给他赶一件棉衣。

“铛铛铛,铛铛铛……院里有人吗?”一声娇弱的女声从外面传来。

本来俊秀的眉目中还溢着喜笑的凌子风,瞬间冷了脸,转身他就在唇上扑了点粉,躺床上盖好被子一动不动装憔悴,挺尸。

凌茴见他这样,哪里还有不明白的,这分明是不想见又不得不见的态度嘛,遂也没劝说什么,只好起身去开门。

门外,花信正当头的少女水润的双眸中点嵌着盈盈泪光,好一个纤纤弱质,细柳扶风的女子。

她见凌茴开了门,便婀娜着身姿福了福身道:“多谢凌姑娘照看舍弟了。”

“呵”,凌茴顿时气笑了,冷声回道,“他姓凌,我照顾他天经地义,姑娘口中的感谢又是从何说起。”

真是,有事说事儿,没事儿立闪啊,凌茴心里默默念了句小鱼儿,她还忙着呢。

“我想进屋跟子风说两句话。”那姑娘数回欲言又止,犹豫了几次终于纠结不住,开口恳求道,仿若不放她进去便是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

凌茴啧啧称奇,这姑娘真是王寡妇生出来的吗?高出王寡妇好几个段位去啊,难不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凌茴朝一旁闪了闪身道:“请进吧。”她很好奇这姑娘有什么幺蛾子让子风一听她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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