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校园耽美 > 巫医许多福 > 分卷阅读74

,女人们尝试着将猎物身上油脂充沛的部分取下来制作成动物油,可经过了多种尝试,大家一致觉得呼噜油最好吃,它们在这个季节又足够肥,一身都是膘,不盯它们都难。

可是呼噜兽不活动在这片区域,罕巴觉得这个打猎队伍的目标是“迅兽”,这种野兽的体型和呼噜兽差不多,可跑得却被呼噜兽快多了,它有一身蓬松的褐色皮毛,肉的味道是很不错的,却很难捕捉。

这很符合罕巴对南方部落近期选择目标的猜测,既然向许巫学习储存毛皮的方法,当然不可能只学一种,局限性太大了。趁这个机会,应该尽可能多的拿各种毛皮去请教许巫,盯上毛皮厚实的迅兽并不奇怪。

前方的这个队伍只有八个人,因为人多了是很不方便捕捉迅兽的,反而容易惊动它们。如果不是现在属非常时期,为了安全考虑,最好是多人结伴来捕捉最好,这人数实际上是超标了的。

带领队伍的是部落里经验丰富的勇士,来个愣头青很容易被迅兽耍着玩,最终还要空手而归。

……前头的是融。

这也是罕巴没有立刻避开的原因,前面的人是他的哥哥,而且他哥哥对他的态度不坏,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要避开呢?!

“罕巴”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融发现了他。

融脑门上青筋跳,第一句话就是责骂:“你一个人跑这么远干什么?”

罕巴:“……哥,那只迅兽被你惊跑了。”

然后脑门就被打了,没多疼,罕巴的眼眶却又热又烫,还没等他情绪平稳下来,只见亲哥就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对跟过来的几人说:“罕巴可以给我们挑选合适的猎物,让他暂时跟着我们吧!看在北面许巫的份上!”

猛赶紧附和说:“罕巴,你过来看看,这脏兽的皮能做衣服吗?”

其他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罕巴是部落的驱逐者,不可能给他好脸,可看在北面许巫的份上……不能真让他离开,但人家帮了忙,难不能还当他不存在,那成什么了?!

罕巴:“脏兽不行,它的毛皮非常容易腐烂。抓迅兽的话,不如抓狐。迅兽的毛皮不一定能使用,可狐兽的毛皮是一定能保存下来的。”

在南方部落的认知里头,狐兽的毛皮也很容易腐烂,尝试了多次都不能做成衣服,它的肉是上了巫族食谱的,跟呼噜兽一样是好捕且常捕的一种食草动物,长期几只到十几只一起出没,可它们的皮毛从来都是直接丢弃掉的,如果能利用起来那就太好了。

每天被抬进巫族的猎物中一定会有呼噜兽,也一定会有狐兽,数量少说也有二三十只,而这些皮毛却只能白白的被丢弃掉。照融的希望,最好是所有上了巫族食谱的动物皮毛都能做成衣服那最好,能够充分的利用神赐予的猎物,也是巫族对神最好的回报。

融:“听你的,我们去捕狐兽。”

大家对此没有异议,因为研制出皮毛的保存方法的是许巫,现在罕巴就能代表许巫。

罕巴既然留下来了,就不可能不帮忙,狐兽的猎取关键在于合作,忙碌了一个上午,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头顶上,大家默契的停了下来。为了不碰坏毛皮,这次他们猎杀动物的时候有很注意,没有搞得血肉模糊,也就不怕有血腥味招来什么。

几个人都坐在石头上休息,罕巴从腰包中掏出肉脯,为了方便他进食,这些肉脯都是两指节宽,手掌长的条状。也是为了安全的考虑,这些肉脯的味道不重,拿出来也没什么香味,要靠得非常近才能闻肉脯的味道。

对肉非常敏感的巫族人一闻知道这东西是肉做的。

南方部落的巫族人出来打猎从不带东西,他们也不会将猎物在野外烹饪了吃掉,因为火烤肉的味道搞不好会引来什么东西,如果饿得狠了,那就只能把刚猎到的猎物直接扒皮吃肉喝血,除非饿得不行,否则很少有人这样做。学会使用火之后,巫族人已经不觉得生食好吃了。

在野外吃肉喝血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而已,捕猎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当巫族发挥身体极限的力量时,更是消耗巨大。

这时候大家没有饿到要生吃肉直接喝血的地步,但早上吃的东西现在基本都要消化完了,眼见罕巴拿着肉脯,两口一根的吃,一会就吃了小半包了。

这肉脯是红色的,混合了羊兽的肉和呼噜兽的肉,肉糜中放入了多种调料。许多福虽说做菜的水平一般,但有一条金舌头,对味道很敏感,她调出来的味肯定是不错了,考虑到巫族人的舌头接受不了重口味,她在能压制住腥、骚味的情况下,减少了各种调料用量的比例,吃起来不咸口,成品绝对是巫族能接受又觉得奇妙没吃过的味道,咬着不硬,还越吃越香。

融都忍不住盯着弟弟的腰包看,这个腰包是许多福拆了自己的背包给他缝制的,毫无美感可言,只是要它能尽量的多装东西,还不给罕巴带来不便。有了这个腰包,罕巴连睡觉都不取下来的。

罕巴从腰包里面拿出来的第一样东西是肉脯,是食物,可里面还是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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