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强强耽美 > 人人都爱容氏子[穿书] > 分卷阅读127

“容、容……”

容奚迅速止他话口,笑道:“容四郎确实藐视法度,莫非这公堂杀威棒只是摆设?”

容少卿这是在为难人呦!

县令心中苦水翻泛滥,却也不敢得罪容维敬,遂欲揭过此事。

怎料衙外有百姓高声叫喊:“尚书之子并无功名,为何不跪?若衙门就是这般办案,安有公正可言?”

此话一出,群情激愤,围观百姓喧闹一片。

县令额汗欲滴,见容奚悠闲而立,反观容四郎,因百姓不断叫嚣,心中极为不安,神情略显惶恐。

他年纪小,被别人追捧惯了,从不知“众口铄金”这般令人难堪。

“莫非明府欲知法犯法?”容奚再次微笑问道。

县令心中忽然一突。

他傻呀!这两人皆为尚书亲子,且容少卿为嫡长子,官职高于自己,容晗不过嫡次子,尚为白身,如何选择并不难啊!

惊堂木陡然震响,县令面容正直严肃,强硬道:“容四郎,你还不跪下!”

容晗心脏一颤,正欲屈膝,却见容奚似得意一笑,顿时火冒三丈,脱口而出:“他是贼子!他为何不跪?”

他并不知容奚所取书帛为何物。

县令颇觉不可思议。容少卿既为容四郎长兄,为何容四郎竟似不识?

细思极恐。

他不禁看向容奚,只见少年长身玉立,质如松柏,下意识未提醒容晗,反而示意皂隶。

公堂左右皂隶,俱齐声呼喝,杀威棒击地震响,令人心惊胆战。

容晗双腿一抖,竟直直跪了下去。

堂审开始。

县令问:“堂下苦主,报上名来。”

金铺掌柜见多识广,已知容奚并不好惹,然事已如此,他不得不说,且他身后有尚书作为靠山,这小贼面生,其权势定不比尚书!

“回明府,小人乃长鸣金铺掌柜,汪达善。”

书吏执笔速记。

县令转向容晗,再问一遍。

容晗抬首回道:“我乃容氏子容晗。”脸上写满骄傲。

县令不敢询问容奚,遂继续问两人:“你二人缘何状告容少卿?”

两人误以为“容少卿”为容奚之名,虽不知县令为何知晓贼子姓名,然事关金铺之利与容府威名,便不作多想。

掌柜诉道:“禀明府,此贼人今日入金铺,折损铺中一枚金钗,此钗极昂贵,他无赖躲赔,小人无法,遂请明府裁判。”

书吏奋笔疾书。

县令问容晗:“汪达善所言,有无错漏之处?”

容晗细想几息,摇首道:“他所言句句属实。”

“容少卿有无辩解之处?”

容奚坦然回道:“金钗确实为我所折,只是赔偿一事,恕我不敢苟同。”

“毁人财物,赔偿乃天经地义之事,你这小贼莫要狡辩!”汪达善怒喝一声。

容奚忽笑问:“汪达善,你当真要告我?”

他问得奇怪,汪达善心中一凛,但思及容维敬乃吏部尚书,遂压下心中隐忧,梗着脖子道:“正是!”

容奚又问:“容四郎,你亦状告我毁坏金钗一事?”

容晗不明所以,诚恳点头:“你做出缺德事,自然要状告你!”

众人:“……”这少年莫非患有脑疾?

县令暗叹一声,容少卿这一招,着实高明!

容奚看向书吏,微微一笑,“是否记录无误?”

书吏傻愣几息,点点头。

“既如此,敢问明府,大魏是否有规定,女子陪嫁之物中,若涉及田产、铺面等,皆于官府备案?”

此律例是为便于子女继承。

县令轻叹一声,见容四郎与汪达善依旧不明,由衷敬佩容奚计谋。

“确有此事。”

容奚笑容轻浅,“可否请明府替我查阅一番?”

县令示意佐吏,佐吏立刻离堂寻备案。

等候时,衙外百姓议论纷纷,早有好事者往容府传送消息,容周氏乍一听闻容晗入公堂,几欲晕厥。

“四郎如何?”

家仆答:“尚在公堂上。”

“速去禀告郎主!”

家仆领命退下,容周氏另召家仆跟随,往顺安县衙赶去。

与此同时,公堂之上,佐吏捧来备案,置公案上,县令凝视半晌,叹问:“不知容少卿有何诉求?”

容奚温和道:“并无诉求,我不过是二位苦主扭送而来,唯请明府公正裁判。”

他温文尔雅,君子端方,无咄咄逼人之势,令人心生好感。

可于县令而言,少年乃精明猎人,且擅布陷阱,将异心之人套牢,叫人说不出半点错处来。

他思虑几息,果断拍响惊堂木。

“汪达善以仆告主,杖四十。”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

汪达善怔愣原地,被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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