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强强耽美 > 这见“鬼”的巨星路 > 分卷阅读55

已经定下孟骥了。

乌晗将要导演的电视剧,是民国剧。孟骥将要饰演的主角穆长生,原本是北平城里一家大戏班的招牌。穆长生艺名小仙,擅长青衣、刀马旦,花旦也能唱,是北平城中最负盛名的戏子之一。

北平沦陷之后,穆长生先是去了香岛唱戏筹集救国资金,之后他发现自己筹集的资金居然没有能用在战场上,而是落入了军阀高官口袋中之后,他连夜逃跑,回到了已经沦陷的故土,隐姓埋名成为了一位军人。

穆长生脑子灵活,身手不凡,一路从普通士兵走到了军官的位置。那时候,世人已经忘记了倾国倾城的梨园明星穆小仙,只记得精忠报国穆长生。

“后来穆长生要主动承接了一个担任诱饵,生还率很低的任务。他到故友墓前,重唱了故友最喜欢的《抗金兵》,毅然决然的奔赴了战场,死在了战场上。”乌晗道,“角色性格前后改变很大,你得好好琢磨。”

故友?还没看到剧本的孟骥满头雾水。最后怎么冒出个故友来了,这个故友是什么来路?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有了新点子,文案预收先开了,有兴趣的可以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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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乌晗讲了半天, 见孟骥一头雾水,才意识到对没看到剧本的孟骥说再多都没意义, 这才尴尬的将全剧本给了孟骥。

看了剧本之后, 孟骥才知道, 那个故友怎么回事。

当年穆长生还是穆小仙的时候,是北平出了名的梨园明星, 被当时的x报评价为四大旦角之一。那时无论是华国高层, 还是稍稍有点文化的民众,都喜欢听戏。梨园明星的待遇不比现在的知名巨星差, 甚至更厉害。毕竟那时捧角可不是刷什么票, 而是真金白银的砸。

穆小仙唱一出戏, 别说阁楼上的贵太太贵小姐们就跟疯了似的把自己首饰撸下来向台上砸,各类大老爷们也一袋子一袋子金银豆子的往前扔。出名到穆小仙这个程度, 已经没有什么戏子下九流的说法, 就算是军阀大头看见穆小仙都客客气气尊称一声“老师”。

当然,这并不是说穆小仙本身有什么势力支撑,只是穆小仙作为明星,一举一动都有许多双眼睛看着, 无论是国内国际都有许多大人物喜欢他,动了他, 就给了别人借口群起攻之。

那时候, 穆小仙的生活是相当不错的。

穆小仙的故友就是这些大人物中的一个,某军阀家的小少爷,走在外面会被人尊称为“少帅”的人。

这位少帅并不是在穆小仙成名后才认识他。穆小仙还没成名前, 少帅救下了刚下戏台,差点被某地痞无赖强拉回家当娈|童的穆小仙。

少帅救下穆小仙的原因没什么桃色色彩,他喜欢听戏,小小年纪就是资深票友,但他年纪小,还没能力捧自己喜欢的角。穆小仙唱戏唱得不错,年纪和他差不多大,以后前途无量,少帅说要提前投资,让穆小仙唱成了名角,好显得他眼光不错,以便于向家里同样喜欢听戏的长辈炫耀。

少帅只是孩子心性,穆小仙却将这句话记在了心中。他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再加上本身天赋的确上等,综成了少帅口中的模样。因幼时的缘分,他也和少帅成了朋友。

国难当头,穆小仙并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一个戏子,再出名也只是一个从底层摸爬滚打,没有感受过什么国家概念的戏子。在他看来,以自己的名气,到哪都吃得香。他也相信,那些高层就算遇到国难,也不可能放弃享受。他只要随意找一个租界待着,登台一唱,照旧风光无限。

少帅对穆小仙的“志向”不置可否,只说自己是不可能离开的。

穆小仙不明白。他能走,少帅更能走。而且以他对少帅几位长辈的了解,这些人,肯定比谁都跑得快,到时候这些人肯定也会带走大部分人马保护自己。少帅留下来,没兵没枪,有什么意义?

穆小仙讽刺,少帅是读书读傻了,这个国家离了谁都一样,他螳臂当车,白白牺牲,一点意义都没有。

脾气非常好的少帅笑呵呵道,这个国家总要有些牺牲,来唤醒其他人的麻木不仁。或许他的牺牲不会引起多大水花,但像他这样的人多了,积少成多,总会有效果的。

穆小仙再次讽刺,你这样岂不是显得我等逃窜之类没了脸面。

少帅引用谭嗣同的绝命诗,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这首诗是谭嗣同自表心意,也是为离开的友人辩解。有人留下来以死明志,也有人忍辱偷生,保留火种,待得局势好转从头再来。

穆小仙没再劝,也没把少帅的话听进去。在他看来,少帅就算任性,他家里人就算绑也会把他绑走,根本用不着他操心。而自己,和那什么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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