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古代耽美 > 醉春风 > 第51节

云暮笙想了想,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很多。”

像是想到什么,春风噗嗤一笑,

“难不成这锦囊也是他自己绣的?”

云暮笙闻之也轻轻勾起了嘴角,

“这个就不好说了。”语气里面竟带着几分揶揄。

春风眼睛突然一亮,急急忙忙打开自己包裹,看他给自己的宝贝是什么。

不打开不要紧,一打开,春风眼睛都要看直了。

当真如祝玉陵所说,这可是不要会后悔的宝贝!

是什么?

满满一口袋的糖葫芦!春风最喜欢的糖葫芦!裹着花生屑,未用竹签串起,每一个都仔仔细细地用糯米纸包好,然后用黄纸抱着,晶莹欲滴,十分诱人。

想都没想伸手便取了一个吃,还是上次那个味道,酸甜的味道让他心都要化了。

眼里亮晶晶的,鼓着嘴,

“哥,你要不要?”

云暮笙淡淡笑着看他,摇了摇头。

“别啊!吃一个嘛!超级好吃的!”

春风不由云暮笙拒绝,取了一个仔细地撕开糯米纸,伸到云暮笙嘴边,大大地张着嘴,从喉咙里拖出长长的一声

“啊——”

云暮笙被逗笑了,张开了嘴,让春风把糖葫芦喂到了他嘴里。

手指头上还残余着花生屑和糖浆,春风又伸进自己嘴里用舌头舔了舔,满意地笑弯了眼。

云暮笙以为春风还会贪嘴,没想到春风藏宝贝一般将包袱重新打好,嘴里还念念有词的,

“不吃了不吃了,再吃就没了。”

对于糖葫芦,春风总是十分宝贝的。

祝玉陵懒懒地倚在侯爷府的门口,看着两人的身影越来越远,直至湮没在视线的尽头。

伸了个懒腰回了房间,想到春风吃到糖葫芦时开心得不得了的模样,就觉得自己这几个时辰没有白费。

不错,又学会了一门儿手艺呢。

☆、第三十六章

在泗州城游历了一个多月,春风和云暮笙终于回到了云剑山庄。

正当盛夏,外面热得不行,春风在回来的路上一路都嚷嚷着热,云暮笙便刻意挑了早晨或傍晚的时候赶路,结果春风依旧喊热,还埋怨地看着云暮笙,

“要是骑马肯定不会这么热。”

云暮笙被这臭小子气笑了。

上了云剑山,便能感到丝丝的凉意了。阵阵山风吹过,拂去了两人赶路的疲惫,春风舒服得都想在地上打个滚儿。

山庄更是如此,云雾缭绕,恍若天上之景。

春风一路蹦跶着回了他们的斜月轩,小院子正被谷风打扫着。

看见春风率先进了屋,他眼神闪了闪,依旧很恭敬地势力

“莫少爷,少庄主呢?”

春风回了一句,“在后面儿呢。”

便直径推开了自己的房门,房间和离开时一样一尘不染,连一点闷闷的气味都没有。

必定是谷风每天都在打扫。

“少庄主回来了。”

云暮笙在春风之后踏进院子,表情里淡淡,冲着谷风嗯了一声。

没过多久,谷风从房里端出一盆热水,为云暮笙和春风一人递上一条热帕子。

云暮笙抹了抹脸,吩咐道

“干将过不了多久应该也回来了,你去准备一碗五花肉,放在屋顶上。”

谷风应下,又听得云暮笙吩咐,

“去多烧点儿水,我们都得洗个澡。”

热水倒是打来了,春风想要赖着云暮笙一起洗澡,

“哥,你给我搓搓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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