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奉天往事 > 第11节

那女人还在惊疑不定,怀里的小男孩已经伸出手来,大模大样地捏起一块就往嘴里送,还没进嘴,突然停了下来,然後手臂一转,递给了女人。

那女人还在犹豫,在我的审视下更加瑟缩,我嗤笑一声,把盘子送到男孩儿手心里,然後直起腰来接著往前走。

才走没两步,头上忽然被遮住了一小片,同时耳边传来一声熟悉的“依先生”。

我停下脚步,略略侧身,负手在後,昂首笑道:“这前儿个还叫大哥,今儿就变‘先生’了?”

他颔首而笑,身上还穿著那件时髦的黑色长呢子大衣,没戴帽子,衣角被反溅的泥水打湿了,污糟一团,便有些狼狈了。

可他还是一派气定神闲,淡定悠然,像是在公园里遛弯,撑著伞,细雨中也是一副画。

他不答,反说道:“刚瞅著像你,过去一瞧,正好瞧见你给那两人点心。”

我“哈”了一声,与他并肩走著,他是个极细心的人,从过分歪斜在我头顶的雨伞就能看出来。

“你出门还有那习惯?”他问,“自己带点心?”

“没,今儿有点事儿,办完了,觉著饿,顺手拿的。”

我可不说是因为憋气。有辱斯文。

“正巧了,上次在您家多有叨扰,合该请回来才是,咱们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如何?”

我被他逗乐了:“你这人还真是……”说著一抬眼,看到不远处酒旗蔫蔫的黏在雨里,话锋一转,“雨天吃酒是件乐事,不过哪有行客请坐客的道理?这顿我请。”

他道:“关外也讲这些繁文缛节?”

我皱紧眉头,不悦道:“瞧你这话,关外又不是蛮荒之地,怎麽,京城来的,瞧不上咱这小地方,还委屈您了不成?”

他咧嘴一乐:“瞅瞅,误会了不是?我的意思是,我这行客,也要变坐客了。”

“那也好,等你真定下来再说。”

我俩忙著斗嘴,没片刻功夫就进了酒楼。

这酒楼就是之前我要带他来的,老字号,名唤“八大碗”,地地道道的东北菜,尤其是一锅出,排骨嫩,还从不偷工减料,分量足,就著大饼子最好吃。

酒楼里人声鼎沸,杂乱吵闹。一楼堂子长凳上多是赤著脚歪坐著吃酒的车夫,外面下雨也没什麽生意,便都躲进来了,高粱酒配碟花生米,嘎崩嘎崩嚼得正香,认识或不认识的划拳灌酒,更有甚者直接摊开两张桌子开了场押宝,开宝盆时激动的脚直接踩凳子上了。

堂头姓胡,是个干了几十年的,也算有些名气,两片儿嘴皮子不带打结的,把人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见我进来,肩上搭著块儿甩布,举著伞就奔过来了,嘴上连连叫著:“哟!大人,可有阵子没见了,今儿这风可真是贵风啊,把您给吹来了,”一边说著一边殷勤作态,给我掸身上的水珠,“这麽大的雨,要吃什麽,差个人过来说一声,就打包送您府上去了,何必再劳烦您特地跑过来!”

我摆摆手,把他的手挥开,笑道:“胡堂头,今儿的贵客可不是我,是这位,”我指指刘国卿,“可得把他伺候好咯。”

“哟!您瞧我!”他弯著腰一面给我们往楼上引,满脸堆笑,嘴里又扯道,“我说这今天一大清早的,这麽冷的天儿,一对儿喜鹊就站在窗外枝头喳喳叫,我这还合计呢,可有什麽喜事儿啊?现下可全明白了,就是讲有您两位贵客登门啊!瞧我这笨的,该罚!该罚!”

一路上欢声笑语,我偷眼瞄了眼刘国卿,他至始至终都是噙著笑意,却一言未发,听著我和堂头你一言我一语,到了二楼雅座,临窗的位置,我平时坐惯了的,偶尔楼下有开局时爆了冷或是赢了大的,声音会传上来。

二楼人少,多是些穿长衫的读书人。一楼二楼,用一架楼梯连著,下面市井贱夫,上面达官贵人,分得泾渭分明。

点了些招牌菜和平时惯吃的,刘国卿突然道:“这的酒,都是高粱酒?”

我恶劣地裂开嘴笑,装模做样道:“刘先生是要喝梅子酒啊还是桂花酒啊,这都是一群糙老爷们,可没有俏花娘那巧手给酿啊。”

他无奈地摇摇头,说道:“那酒,我真喝不了。”

“你喝不了就不喝,吃菜,”说著吩咐跑堂,“温一壶高粱酒,再拿一瓶八王寺汽水,橘子味的,”扬下下巴,“给这位爷,”说著故意挤兑地问他,“橘子味的,甜的,行吧?”

他脸有点红,跑堂的也嘿嘿乐,看有人捧场,觉著差不多就收了,吩咐跑堂去催菜,然後回过头来先喝著茶。

茶水是免费的,茶叶都是茶市里剩下的茶叶渣子。茶叶渣子有专门的收购处,通常是好茶掉下的,专门卖给那些骄矜的落魄公子或是穷困学生,当然还有成批批发的酒楼饭馆。

刘国卿显然是骄矜的大家公子,不过并不落魄,只啜了一口茶水,便放下不再动了。

这时有个佝偻著背的老头上来,粗布衣裳补著磨破的补丁,深秋渐冷,冻得哆哆嗦嗦,拿这张破纸,举了举同样破旧的胡琴,意思是要我们点歌。

刘国卿没见过这事,一时竟有些慌乱,我给了老头两个铜板,罢手打发走老头,方笑道:“经常会有这种艺人,现在到处都乱,为了一口饭,老大年纪也不得不出来了。”

刘国卿感同身受一般,点头道:“都不容易。”

是啊,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每个人都不容易,无论是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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