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我掌刀锋你为王 > 第13节

他故意拖出长长调子,表明自己是弦外有音的。

“龙哥这是抬举我还是损我?谁不知道小和兴里头数龙准哥的和义社最是人才济济。”蒋庭辉听得真切,却只能装傻充愣,耐着性子敷衍地笑了笑,“为大哥卖命,为社团赚钱,这都是我分内事。龙哥就别拿我寻开心了。”

包厢门一开,蒋亦杰拖着东倒西歪的王大关走了进来。蒋庭辉应声回头,笑容当即僵在脸上,眼底神色瞬息万变。

“小妹?”他脱口而出,声音异常地抬高了几度,有些失态,“你怎么在这?”

6大哥的心

因为蒋妈妈一句“行行好吧,千万别带坏了小妹”,蒋庭辉永远地离开了庙口街,再也没有回到过自己出生的地方。

那不是在置气,而是没有底气。

他害怕继母的话有朝一日成了真,害怕拖累着弟弟被人嚼舌根说:“看,蒋小妹有个祸害街坊的流氓大哥,兄弟俩是一路货色……”

迫不得已离家远行的那一天,蒋庭辉哭了。虽然在兄弟们面前流泪很丢脸,但是看到年幼的弟弟膝盖上磕得都是血,一瘸一拐追着车子跑,眼泪就像崩了闸的自来水一样,捂都捂不住。

大哥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没有放弃这个家,只是放弃了他自己。

原装蒋太太死于车祸,礼拜天搭邻居的便车进城喝喜酒,半路冲进了迎面开来的货车底下,被铁皮削掉了半边脑袋,死状惨烈。临出门前,夫妻俩还因为儿子哭闹没人理的问题大吵过一架,想不到就再也没有了和好的机会。

那时候蒋庭辉九个月,刚学会叫妈妈,每天口齿不清地依依呀呀叫唤着,对家里一下子来了好多哭哭啼啼的三姑六婆感到新奇又有趣。夜深人静蒋爸爸独自喝闷酒,他还爬过去把沾着酒水的瓶盖往嘴吧里塞。

大哥从来不知道亲妈长什么样,也故意不去翻藏在箱底的旧照片。就当那个人从没存在过,正好不用去想念了。

老爸一辈子窝在方寸大的小五金店里,老妈又死得早,别人家孩子唱儿歌垒积木的年纪,蒋庭辉都是被丢在一堆油漆、砂纸、管中间,从早到晚摆弄着脏兮兮的螺丝帽,更不要说什么启蒙和识字了。

八岁那年,妈妈带着杨明礼嫁进了蒋家。梳着分头的小四眼杨明礼比蒋庭辉小一岁,却是同级,只要有测验,总是拿第一名,家里四面墙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奖状,爸妈在外人面前一提起老二,脸上都放着红光。

蒋庭辉搞不懂,杨明礼和自己都是早晚一起上学,中午吃同样的饭盒,两条胳膊架着颗脑袋,为什么人家是金脑壳他是木脑壳,不管如何瞪着眼听讲,拼命背书,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在眼睛里都像蚂蚁爬,一年到头吊车尾。

有杨明礼的优秀作为对比,自己越努力,就越显得蠢笨。

唯一值得炫耀的,是有副好身板,有双硬拳头,在庙口街上打架称王,身边聚拢着一群脾气相投的小弟。因为这些是杨明礼没有的,所以他要把这些做得更好,还要顺便摆出一副“老子不屑于读书,老子就是有本钱可以出来混”的架势。说白了,自卑而已。

蒋妈妈是个勤快又节俭的女人,对蒋庭辉谈不上什么母爱,倒也不至于刻薄虐待。穷人家搭伙讨生活,忙都忙不过来,哪有闲心去算计一个孩子。

日子宽松的时候,她也努力想要一碗水端平。可是遇到年底收不回账、只能白水煮青菜的窘境,难免有些私心。给孩子们熬粥的时候,看看橱柜里只剩了两个鸡蛋,不禁要掂量掂量。老二读书费脑子,营养一定要跟上,小妹是幺仔,吃得太差会生病,至于老大……每天和肥林、火女那些人混在一起,应该缺不了这一口半口。

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到底差些。蒋妈妈一时昏了头,害怕蒋庭辉多心,极其愚蠢地将荷包蛋埋在了白粥底下。孩子们养得粗糙,早餐都是站在厨房灶台边端着碗几口喝光,一抹嘴就算完了。坏就坏在蒋亦杰贪玩儿,捧着粥碗乱搅和,给他发现有藏着一整颗白白嫩嫩的荷包蛋,自己不舍得吃,献宝似地送到了蒋庭辉嘴边:“哥哥吃!”

蒋庭辉抬头看了眼继母,什么话也没说。他虽然只有十几岁,已经把自己当成个男人了。是男人当然不会为了少吃了几口饭菜而耿耿于怀,如果蒋妈妈摆在明面上说,他一定全不在意地全都让给弟弟。可惜,就是一个小心眼的举动,将连接在这对非亲母子间最后的一扇门给彻底堵死了。

蒋妈妈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讪讪地没活找活忙碌着。杨明礼看看大哥的神情,又看看自己碗里埋在粥底下的鸡蛋,瞬间明白过来,原封不定撂下碗筷出了门。他为妈妈的行为感到羞耻。

只有年幼的蒋亦杰什么都不懂,一心要把好东西都分给大哥。哼哼唧唧非得要大哥先咬上一口,他才在大哥咬过的地方接着咬了同样大的一口,只有大哥吃了多少,他才肯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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