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鹤龄脸上的皱纹如刀削斧刻,几乎纹丝不动,“以后你也可以经常来看他,什么时候都行。我看你对叶家总有点距离感……”
霍杨忽然站起了身。
“不是这个原因。”
他站到叶鹤龄面前,脱下了自己的衬衫,半跪下去。
阳光滤过了拉花刻丝过的玻璃砖,扭曲成彩虹色的图案,打在青年挺拔的腰背和紧绷得光洁的皮肤上,连带着那上面陈年的伤疤好像都渗着新鲜的血。胸口上的烫伤,手臂上的划痕,肩膀上暗沉的咬痕,一道接一道,交错纵横。
叶鹤龄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
“我是收养的孩子,养父母是叶敬之和林芝。”霍杨一开口,发现自己的喉咙干燥沙哑,用力清了清嗓,才勉强说了下去,“他们去福利院的时候,听说我和他俩的孩子叶谦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就收养了我。他比我早出生一点。”
“您应该也听说过了……叶谦他有天生的精神分裂症,还有躁狂症,可能是有家族遗传的因素在。叶敬之和林芝收养我,是为了给叶谦找个伴儿,改善一下他的病情,”他轻轻摇了摇头,“但是没用。”
叶鹤龄扶着椅子扶手,沉默不语地听着。
“我进家门的第一天,就被他拿台灯打得头破血流,在医院缝了五针,还有轻微的脑震荡,那段时间整天头晕恶心。每次他想跟我玩,我躲开,他就在家里疯狂大哭大吼,然后拿什么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扑过来砸我,说我是来给他治病的,说我会用针扎他,给他吃拉肚子的药。有一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看到他趴在我房门前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他发病严重的时候,我天天拼命锻炼身体,每天跑十几圈,好在他发病的时候摁住他。”霍杨语调并不沉重,甚至有点轻松,好像在回忆着什么趣事似的,说的话却令人惊心,“可能他觉得这样是和我交流感情吧,我就不记得他打过他爸妈。就前两天,他一听说我这几天不回家住,一句话没说,把手机给摔坏了——当时还有点庆幸,不用听他发疯。”
叶鹤龄只是抬抬下巴,“把衣服穿上吧。”
“不好看,我知道。”青年笑着又把衣服扣上了,“以前交女朋友,打球都不敢脱衣服。”
他重新坐下,接着说道:“给您看这个,也不是为了抱怨什么的,叶敬之和……嗯,我养父母,他们从来没给我缺吃少穿。叶谦打我,他们第一时间把我送医院,也从来不对我发脾气。但是我可能是被打怕了。刚考上大学的时候,我说这四年我会经济独立,不拿你们一分钱;逢年过节回来尽孝,将来会赡养你们,也不会放着叶谦不管,如果他们百年之后这小子的病还没着落,我也不会把他扔在精神病院里——但仅此而已了。想过回福利院,可是前几年发生了火灾,那里被烧没了……亲生父母更找不着。我有时候会想死了算了,又没有亲人,又没有家。”
“原来很羡慕朗朗,可是现在他和我一样了。”他看着叶老爷子,那目光非常澄澈,凝聚着星星点点的微光,糅合着身上那种年轻人少见的持重沉静,说不出的违和,又说不出的干净简单,“我知道,你们会栽培他,他那么聪明,肯定可以成为像叶叔叔那样的人……但是,我很希望他能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做自己喜欢的事,玩玩闹闹,累了就休息,我会保护他,也会让他自信地长大……我害怕他长大以后,突然发现自己能记起的总是不幸的事,没有过真正开心的时候。”
风声寂寂,茶杯里水烟弥散。
叶鹤龄还是神色不动,不知在心里给他什么样的判决,只是淡淡地说:“你刚才说,你已经成年了。孩子,你觉得成年了,考了个好大学,并且还有了一点钱,就能担负得起这种责任吗?”
“家里的长辈……”霍杨还没说完,就被叶鹤龄打断了话音,“启儒他们两个,给叶朗安排的教育是机械的,只能打个缺乏创造力的基础,长此以往肯定不行。如果你来培养孩子,就是照搬他们的方法的话,那跟教育是大相径庭的。”
霍杨顿了一顿,“我承认我在这方面没有经验,也没有什么见解。如果是接管家族企业这方面的教育的话,这个家里的长辈绝对做的比我好得多。我想的是,能让朗朗有个轻松自由点的童年,能有个人给他家庭的温暖。”
老爷子冷冷地看着他,“接管企业?那也不算教育!”
霍杨无言以对。叶鹤龄横眉冷对完了以后,沉默良久,自己又叹出了声,“你是个好孩子。这事不小,记挂朗朗的人也不少。等过两天再说吧。”
“好。”霍杨一口喝完了杯中茶,不卑不亢地道了谢,才起身走了。
待到走远了,他把西装外套拎在手里,鬼鬼祟祟地蹿到假山后面,四下瞅瞅,没人,才扒开衬衫。
身上出了点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前胸,指腹用力搓了搓身上的哑光疤痕贴,差点搓烂了皮,才掉下来一点,于是满意地拢起衣襟。
“多亏了我这男神体质,”他想道,“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存稿废…这两天停更一下,我先抓紧写写_(: 」∠)_
日更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