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然对于燃枫影视公司的改造不只是组织构架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对于公司管理上的改变。
江然在艺人经纪事务部成立后,对公司的签约艺人,公司的编剧、制片人的管理进行了调整,对于能够独立组织完成影视作品的编剧、制片给予不同的待遇分红以及职权。
对于公司签约的艺人和导演,江然也对他们进行分级,这些分级不是一成不变地,它会随着艺人和导演们的作品成绩而波动,不同档次的导演和艺人,他们在燃枫的得到的待遇和资源各不相同。
公司还鼓励后期和新人进行创新,任何公司内部员工和签约人员,都可以向公司提交自己的创意和剧本,公司每年都会拔出一部分资源出来,专门用于帮助新人进行创作。
所有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竞争力和活力,避免出现邵氏那样按资排辈,一滩死水的现象。
这些规定会使得公司更有活力,但却充斥着丛林规则的残酷。江然为了避免公司今后完全失去温情,又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合同年限保障,以及对哪些大功于公司的人的生活地位保障制度。
这些制度在保持公司活力和竞争力的同时,对于那些老员工和为公司带来过大利润的员工保留温情,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