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停靠在路边,两人走进集市。香肠层层叠叠地挂起,菜农向萝卜上洒水。健壮的男人搬运着酒桶,少妇在幽深的屋里铿铿锵锵地纺布。脏脏的孩童拿着糖乱跑,欢乐到夸张的脸孔使他们像小怪物。

赫伦平时不怎么接触这些,也没有表现出探究的兴致。

他买了一串昂贵的烤孔雀肉,以文雅的姿势缓慢吃着。

他本还想为卢卡斯买的。

“奴隶的胃是装不下贵族的食物的。”卢卡斯用奉承的话回绝他的好意。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赫伦嚼着肉,他的唇抹上一层薄薄的油光。

“人总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的主人。”他笑着说。

两人一路走着。渐渐地,集市的喧闹与污秽消泯,无数拱门围成的斗兽场在远处崛地而起,大理石映照落日的红,远看像一个沉默肃穆的英雄在久视远方。

路边的门市变成了贩卖什物的小铺,这里安静许多,别有一番天地。由于靠近斗兽场,商品大多是与角斗士有关的。

沉重冰冷的三叉戟、短柄斧、利剑,全部被仿制成缩小版,只有拇指般大小,像小孩的玩具一样陈列在摊上。

赫伦用串签指了指前方,漫不经心地说:“喏,你应该挺熟悉那里的。”

卢卡斯从鼻腔里发出轻笑,有种经历风雨过后的平静。

他没有回答主人的话,而是在一间店铺前驻足。

“居然成了这副样子……”卢卡斯拿起一只小小的短剑。

小剑柄部拴着红黄相间的细绳,它被制成一只漂亮而便宜的手链。

他用手指肚摩挲上面的纹路,泛起意味不明的微笑。

他又高举起它,来回划过视野中的太阳,一道阴影在他脸上晃动。

“不过……还是那么锋利。”他说。

“你很喜欢这些吗?”

“哦不,我只是觉得奇怪……”卢卡斯笑道,“我用它杀死过很多人。它本来是很凶猛的,现在却变得有点可爱,这太奇怪了。”

他托起赫伦的右手腕,将手链绑在上面。“这个可以用来防身。”他说,“您穿着丝袍、鞋面上镶着玛瑙、手指戴着金戒指,坏人们会起邪念的。”

赫伦将手腕凑近。

“用这个?”他盯着短剑问。

“是的。用它划开想伤害您的人的咽喉。”

赫伦转了转手腕,思索片刻,买下了它。

他们没有再耽误时间了。密集的人流已经退去,这让车程顺利起来。总算在日落之前赶到拉丁姆。

普林尼的故居与波利奥的家宅很像,简洁而大气。日西沉之时,大理石已经染上暮色,那是一种类似于清冷萧瑟的色彩,诡异地掺杂些落日红,像蒸到半熟的蟹壳色,让赫伦感觉不太舒服。

他不知道这种反感是源自于这怪诞的色调,还是对普林尼的复杂情感;抑或所谓的情感并不存在,那只是无缘的血缘所带来的纠结罢了。

房子似乎随着主人的死而死了。天井储存着丰富的雨水,神龛、餐桌、烛台,一切都井然有序地摆放,却死寂而空落。它就像一具保存完好的尸体,皮肉还光鲜着,而器官已经死掉了。

卢卡斯将马牵到厅殿后方。他朝马背上浇了一盆水,用毛刷梳理它的鬃毛和尾巴。马在酷热中奔走一天,疲累地眯起眼睛,轻柔的护理让它罕见地躺下睡觉。通常,它总是站着睡的。

卢卡斯笑着拍拍它的头,走进了中庭。

他看到他的主人。

赫伦站在穹顶之下,夕阳的金红轻拂他头顶、如光柱般包围他周身,他的白袍被染成上浅下深的金红色,皮肤是细腻的红润。他大概是暗沉之中唯一的光亮了,以至于卢卡斯能看到空气中漂浮的金红色灰尘,静止而颗粒分明。他浓密的睫毛在下方留下一片阴影,平直的肩膀被镀上一层金,他的手骨节分明。

卢卡斯觉得漫天都是金红色,连自己的睫毛都是金红色的。其实,四周还有海蓝的壁画、草绿色玻璃和亮黄的烛台;但他忽略掉了。他感觉这金红色灼伤他的眼睛了。

“卢卡斯,我需要你帮我找一样东西。”

“请说吧,主人。”

“一只纯金的盒子,大概有小拇指那么长。”

第7章 默契演戏

两人将宅子几乎翻遍。

他们扯下睡床的纱帐、摇晃陶罐听听声响,连烛台都检查一遍。赫伦甚至命卢卡斯砸裂象牙铺成的天花板,可夹层里只有石灰粉。

他们没有翻来覆去搜察的,大概只有墙头的蜘蛛网了。

赫伦累极了,他舒展四肢躺在床上。卢卡斯睡在他的隔壁。

已经深夜了,他俩打算在这冷寂的宅子将就一夜。

他疲惫地叹口气。

——一定要在赶在布鲁图斯之前找到红戒和遗嘱,才能保住自己的家主地位。

当年,他从剧场看完角斗回家。厮杀带来的快感还未散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中庭,手里拿着遗嘱和红戒,一脸的轻蔑。

他接过遗嘱。上面盖有普林尼的印章,注明家族继承人是“布鲁图斯”。

布鲁图斯是普林尼的情妇的儿子。二十年来,他对父亲和那个寡妇的fēng_liú韵事有所耳闻,却懒得去探问。他从没想过父亲会把家产留给血缘之外的人。

他只知道自己缺失父爱,却没想过会缺失到这种冷漠的地步。

普林尼猝然死亡,遗嘱是早已写好的。而半年之后布鲁图斯才夺回了家产。

这说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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