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虐心耽美 > 鬼新郎 > 第7节

“我当然不是朱葛青天,我是……诸葛青天?不对啊,我怎么一直就觉着自己不叫朱葛青天?”

本能的话语脱口而出,诸葛青天这才发觉问题所在。他从醒来开始就觉得朱葛青天这名字陌生得很,只以为是生前经历留下的阴影便一直自称诸葛青天,这么一想,难道真是弄错了头?

这可就麻烦了,娘子好不容易才习惯了他的存在,如果换个头看不顺眼该怎么办?算了,如果另一个头长得太丑还是用这个吧,反正对他而言头只有好看这一个作用,换个头也就跟换顶帽子差不多……

千仞自然不知道这人内心诡异的斗争,只是看着他这副瞠目结舌的表情,终于相信了世上居然还有把自己身份都给弄错了的糊涂鬼,一时也只能暗叹,这个人果然不论何时都是超出常人认知的存在。

从诸葛青天身上明显是得不到答案,他只能看向擅长鬼神之事的天师府弟子,“鬼还可以继承别人的记忆?”

这样的事莫盼是听都没听过,厉鬼诞生全靠怨气,没记忆都能保持厉鬼实力的鬼魂委实超出了他的认知,只能无奈地回:“别看我,我们天师府也没碰上过这种诡异的情况。”

千仞倒也不指望一个金丹期的弟子能弄明白这情况,想了想,又问,“他真正的头在哪?”

回应他的是莫盼诚恳的眼神,“相信我,如果我有这种千里寻人的修为,早在看见你的时候就逃跑了。”

终于确认面前的两个人根本没有一点用处的可悲事实,千仞也唯有放弃挣扎,只叹道:“走吧,去江都城。”

在千仞想来不论真相如何,在城外停留都没有意义,不如进城再向天师府查探。但是一听这两个凶残人物竟是要进江都,莫盼才想起了自己正道弟子的身份,他自己委曲求全可以,但放任他们残害旁人可就超出底线了,连忙阻止道:“等等,江都城内都是平民百姓,你们不可以进城!”

当然,对于这一位后知后觉的英勇抵抗,千仞只有一句话,“诸葛,打晕他。”

这本是试探之语,然而诸葛青天一听便是对着少年吹了一口阴气,竟是不费一点力气就放倒了一个金丹修士,偏他自己好像还丝毫没察觉这样的修为有多诡异,只对千仞献宝般笑道:“娘子,你终于不是用喂和你称呼我了!”

讲道理,他真的弄不明白这个人高兴的点到底是什么……

默默看着这个就算知道了名字依旧坚持用娘子洗脑自己的厉鬼,面无表情的千仞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果然诸葛青天此人会如此诡异是因为脑子被丢在了千里之外吧。

作者有话要说:  千仞:还有把头弄错这种操作?

诸葛青天: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脸好看一切都不是问题。

千仞:你果然全身上下都是问题!

第十四章

江南所有城市都有修仙门派坐镇,在江都城是天师门一家独大,自然也是由他们一力承担起了保卫百姓的任务。莫盼在第一眼看见千仞时便已向师门传音,此时的江都早是严阵以待。因此,当二人到达城门时只见宽阔道路上没有任何人影,唯有那两岸的垂杨随风摇曳,平静得宛如暴雨将至。

人是一种会吸取经验教训的生物,百年前魔道还未衰落,正邪双方一见便打,魔修们自古居无定所打起来自然是肆无忌惮,正道却常因百姓在场而束手束脚导致落入下风。

后来天道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便将各大城市划分给几个大门派统一管理,在城中大小街道都画上灵阵派遣弟子时刻监察,尤其是各处人烟稀少的小巷更是布满了各种阵法,时刻掌握城中动向之余还可借灵阵阻拦逃遁魔修,竟是将城市变成了对正道最为有利的战场。自此之后魔修便鲜少出现在城市之中,就连各大神偷怪盗也一一落网,江南倒是成了天下治安最好的地界。

“看来天道盟这些年倒也没有闲着。”

以千仞的修为稍稍感知便发现了城中的阵法已开启,百姓也已在天师府指引下进入建筑避战,对比了一番魔修们在漠北的散乱模样,倒也不意外为何正邪实力差距如此之大。天道盟已经完全在江南扎根,甚至连朝廷都默认了他们的正统地位,而魔教尚且停留在依靠强者战斗的陈旧模式,若不是何欢时不时还会去魔教中晃悠片刻震慑有心人士,只怕江湖早已被天道盟统一。

只可惜江湖斗争是压不住的,何欢早晚会飞升成仙,若他不赶紧证道渡劫,只怕不需十年,魔教便会从世间彻底消失。

清晰地感受到了来自敌对阵营的威胁,千仞立在城门之前没有动作,让他流血的代价就是整个城市寸草不生,料想天师府不敢和他在这里生死相搏,只需静观其变便可。

这年头还相信正邪水火不容的往往都是没历练过的年轻修士,他们这些老江湖没有完全准备绝不会轻易动手。果然他们一停下就见一列青衣道士自城中走出,其中一名黄衣老道走在最前,身如松柏鹤发童颜,背后一把桃木剑腰间别着朱砂笔,正是天师府府主陵岁道人。

陵岁道人到达元婴期已有百年,论修为并不比千仞差,诸葛青天原以为这种正邪会面的场合会非常紧张,结果这老道士只淡淡瞥了一眼被千仞提着的莫盼,开口亦是非常平静,“大护法,还请放下小徒。”

千仞没有任务很少杀人,倒也没准备把这小道士怎么样,随手就把人给扔了过去,正欲


状态提示:第7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