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林克第一次参加类似的活动,在前往目的地的大巴车上,坐在林克身边的伊丽丝道:
“看来我推荐你学习小提琴并没有错,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你已经将小提琴入门了。”
拥有了极强的身体掌控力,加上学习能力,又肯沉下心来下功夫,小提琴入门对于林克来说并不算太难的事情。
林克之所以开始对音乐有兴趣,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提升魅力和感知属性,尤其是感知属性,之前林克一直没有发现有太好的提升方法,而学习音乐可以提升感知力,给林克带来了比之前更加敏锐的五感,因此林克对于这方面还挺上心的。
“多谢,不过说到音乐,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对于声音的敏锐程度极高,堪称是拥有绝对音感。”
“是你之前说过的邻居家的女孩佩吉吗?”
“不,佩吉她的智力超乎常人,可音感还在普通人的范围内,我说的是我在之前高中认识的一个朋友谢尔顿。
他同样也是一个超级天才,今年也才十岁,去年就开始读高中了,他对于声音的敏感程度远超过常人,即便是你隔着门小声说话,他都能够听的清清楚楚。
有一次他们家的冰箱出现了一点小毛病,导致出现意外的杂音,你知道的,就是普通人在冰箱旁边,仔细听只能够感受到一点的那种杂音。
可他却能够在自己房间睡觉都听到,这让他睡不着觉,最后他自己找来了一本书,然后将家里的冰箱全都拆成了零件,最后才找到了发出杂音的零件。”
“真的吗?的确是很出人意料,那么他有学习什么乐器吗?”
“事实上并没有。”
“为什么,他拥有这么好的天赋。”
“因为他更想要成为一个科学家,而且我记得他们学校的音乐老师发觉他有这样的天赋之后,曾经说他应该成为一个音乐家,不过他直接拒绝了,理由就是音乐家大多会沉迷洗衣粉。”
“这听起来好奇怪。”
“他的确是一个奇怪的小孩,他其实是和我一起来参加学校的面试,而且也通过了面试,但只在弗洛拉校长家寄住了一天,就因为适应不了,被他的父母接回去了。”
“喔,他才十岁,无法离开父母身边也很正常。”
“事实上,是因为房间内有吊扇,他一直担心吊扇会掉下来削掉他的脑袋。”
“……这的确是足够奇怪的。”
“好了,咱们聊一些其他的吧,听说你写了一首歌?”
“对,我本来想要在那天的派对上演奏出来……”
“真是对不起,我在那一天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我知道。”
“不知道等一会我有没有机会再欣赏一下,否则我会觉得错过了一个亿。”
“哈哈,好吧,不过就是一首歌而已。”
“不,我可是一直期待着你的演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