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头上多个婆婆,还要给金并上供,但对很多黑帮成员来说,这都不是事。
“那是……?”
“一个和你一样的疯子,不,他比你还要疯,他单枪匹马的猎杀我们,就像猎杀那些畜生一样,从不留活口。我的手下有一半死在了他的手下。所以我不得不跑路。”
黑帮的地域性还是很强的,一般来说,很少有黑帮流窜到外地之后,还能再次发展起来的。所以正常情况,很少有黑帮会进行搬迁。当然,对外扩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不是一直都好奇,我为什么这么简单就答应你配合调查吗?很简单!我的人都特么被你和那个混蛋给打散了!没了!什么都没了!我不合作,还能怎么办?信不信,如果我不进监狱,第二天就会横尸街头?”
约翰·达利想和警察合作吗?
不想!
特别是合作的对象,还是凯这个毁掉自己最后东山再起机会的混蛋!
可现实总是会逼人低头。
约翰·达利就低头了。
他的手下被击毙了大半,另外的也被羁押了。这种情况,就算他能依靠那些法律豺狼逃过法律的制裁,可之后呢?等待他的是什么?反正绝对不会是鲜花和香槟。
没了手下,没了势力,他自己一个光杆司令就是一块肥肉。
别的不说,半年前来到洛杉矶,为了站稳脚跟,他就没少和洛杉矶本地帮派火并,这些仇家之前或许拿他没办法,可现在……
总之,他进监狱就是为了保命。
之所以他要进指定监狱,也是为了这个。毕竟他还有点关系,去一个爱尔兰黑帮占据主导地位的监狱,他可以活下来,甚至可以活的好点。
凯有点哭笑不得,感情还有这样的原因。
不过,凯对这个家伙清醒的头脑也有点感慨,有这样的头脑,当初干嘛要走上黑帮这条路呢?
“对了,你刚刚说的那个家伙叫什么名字?”
“名字?不知道!”约翰·达利非常干脆的说道。“不过,很多人都称呼那家伙叫惩罚者!”
……
诺曼异常愤怒的从警局里被保释了出来。特别是在看到凯目送他从警局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愤怒达到了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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