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燃烬之余 > 三十一 求胜无心

那些爵爷中,最年轻的是弥尔塞,三十岁不到,最年老的只怕快要七十了。

我嗤之以鼻,用鼻子哼道:“这么老了,当上公爵又能蹦跶几年?”

诺曼说:“朗基努斯公爵,你先做个示范如何?”

我脸上变色,旋即哈哈大笑,说:“裁判岂能亲自下场?我也不是贪慕虚名之辈。”

其实,我心中感到烦闷——我已经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即使我是倚靠圣徒和彼列,难道这些人就不能死心塌地相信我吗?即使我是骗子,可也是个极有诚意的骗子,他们为何还能不为所动?

但无敌是永恒的传说,这传说在我落败之前将一次又一次受到挑战。

无敌,无敌是多么地艰难。

由于是叫号依次登台,参赛者不争不抢,第一号是个壮汉,大约五十岁年纪,大概是叫约宏,可内夫的口音不标准,我总觉得是叫约翰,他穿上铁甲,大叫一声朝前猛冲,足足花了十八秒才冲过终点。

内夫说:“很遗憾,还请再接再厉。”

不知约翰还是约宏怒道:“我并非以速度见长,在战场上,我的剑刃锋锐无匹,而我的铠甲坚不可摧。”

内夫说:“所有项目必须都达标,否则如何能成为九隐士?”

约翰或约宏说:“简直吹毛求疵!我的剑能辟开山脉,裂开河岸,如果仅仅因为我笨拙....”

内夫缓缓答道:“你的念刃甚至连你自己的肥肉都举不动,节省些时间吧,我们可没有一整天。”

约宏大喊:“我身为伯爵,岂能受如此忽视?我在邓恩公爵麾下效力多年,又岂能凭白蒙受如此不公?”

内夫召唤来傀儡,那傀儡一拳将约宏轰得无影无踪。内夫答道:“很遗憾,你的防御力也不够格。”

跑道共有三条,在我这一条,来者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他身材强壮,脸颊瘦长,蓄着琐碎的胡渣,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是个身经百战的人,杀戮对他而言已成习惯,为了活命,他不惜使出任何手段,诛杀任何敌人。

有时,为了掩饰行踪,军人不得不杀死偶遇的小孩,这人的眼睛让我觉得他做得出这种事。

他叫阿德曼,正是神箭头阿德曼伯爵。

他微笑道:“公爵。”

我不能在气势上输给他,于是报以从容不迫的微笑,点头说:“伯爵。”

阿德曼又微笑道:“久仰大名。”

我摆出一种迷人的、神秘的、似笑非笑的、动人心魄的,甚至可以说是天使与魔鬼结合般的笑容,这笑容是我精心练习的杰作,只有面对那些试图在气度上压倒我的不自量力的蠢货时,才会使用的杀手锏。

凭借这笑容,我能在合照时抢任何人的c位,并且把那人的嚣张气焰压得荡然无存。

我使出这种笑容,下一秒,我将说出“彼此彼此”四字,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绝技,将以无情碾压般的风范,会让这装模作样者再也不敢班门弄斧。

我说不出任何话,因为这表情弄僵了我脸上的肌肉,我半个字都说不出。

阿德曼向我点头致意,从我面前走过。

这人果然令人捉摸不透,难以言喻,他仅仅凭一个微笑,几句招呼,就令我陷入窘境,他太可怕了,可怕的连我战神朗基努斯都感到心寒....


状态提示:三十一 求胜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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