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痴情最无聊 > 分卷阅读109

大概是有所预感吧,我在自己意识里渐渐模糊之际,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抱住了周明凯的背脊,终于可以贴着他的左耳,在他的耳边耳鬓厮磨。周明凯不会知道,我在用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在靠近他。

“周明凯,我爱你,以死为期。”

意识快要消失的时候,我想起了高中毕业晚会的时候,我趁酒装疯抱着周明凯说,不会少他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那个十八岁的周明凯终于和眼前这个二十八岁的周明凯渐渐重叠,这一生对他的爱像是一个魔咒,是命。

人类对自己无法控制的事务,便称之为命。爱周明凯就是我的命。我在自己最后听留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想要抱着他的背脊,想在他的耳边说爱他,尽管他听不见。

周明凯永远不会知道,许家阳在他的身后,一点一点化为虚无。

最后消失的是那双手,紧紧地环在他的腰间。

许家阳爱周明凯,以死为期。

周明凯,我爱你。

可是如果有下辈子,我再也不要,遇见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是周明凯和许远山

第80章番外之我没有想过会爱上他

我叫周明凯,我爱许家阳。

谈起许家阳,就一定要从那座叫柳城的城市说起。

初到柳城的时候,我很讨厌那座城市。习惯了帝都的纸醉金迷,习惯了帝都的豪车高楼,当看到柳城大街小巷的自行车时,我觉得挺寒酸的。只是再不喜欢柳城,一纸调令还是把我和我的家人都带到了帝都。

刚搬来帝都的第三天,我爸便给我买了自行车。明明新家离新学校也不算远,但是我爸还是多此一举了。因为他的多此一举,我遇见那个骄蛮张扬的少年。

十六岁的许家阳张扬任性,嚣张跋扈,真的。不是我损他,他那个时候就是这样,给他一架纸飞机他都能上天的那种。

我把许家阳当做朋友。因为他很有义气,脑袋也还算灵光,大概是民育里我看得最顺眼的人吧。和许家阳一起混网吧打游戏,一起溜旱冰,一起去老时光吃火锅,那些岁月我后来想起不得不承认确实很琐碎,也很无聊,只是却在很多年以后成为我这一生最弥足珍贵的回忆。

我这一生,再也没有和谁一起在雪地打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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