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秦]我爹叫白起 > 分卷阅读126

自觉武力值挺高的白仲,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念头想去抓樊于期,同时她带来的小伙伴——就是以前的老战友黑夫等人,现在都是他的手下,以及白仲的门客和白家的子弟亲兵,都在营里适时放火,并且宣传樊于期意图叛国,准备带着他们去投降赵国什么的。

这年头的人,没有多少忠君爱国的念头,但是这些秦人的家都秦国,秦赵之间又苦大仇深,当年白起因为接受了四十万战俘觉得不好处置,所以把赵人都坑了,今天若是樊于期投降赵国,谁知道赵人会不会将这些秦人都坑了?

白仲就让人这么宣布着,信不信不打紧,但是可信度还是挺高的,因为后来项羽干过这事,留下章邯,然后坑了章邯手下的秦军。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白仲从樊于期那里偷到了调兵的虎符。

白仲继续追杀樊于期,眼看着樊于期就要被抓了。

但是千算万算没想到,樊于期这样的人竟然也有忠心手下,手下拿着火油要跟白仲玩同归于尽。

白仲躲过了同归躲过了于尽,但是不小心没躲过溅过来的火花——没办法,谁让自己如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显眼呢。

火花落在白仲的右脸上,白仲顿时觉得脸上一热,结果一股火辣辣的痛意传来。

白仲飞快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扑灭了脸上的火,但半边脸已经被烧得一片焦黑。

论伤势,虽然很痛,但烧伤并不严重,撑死一个“二度烧伤”——因为当到达“三度烧伤”之后,人会因为皮肤的神经末梢被烧伤而失去痛觉。

而白仲现在觉得脸很痛!

当然这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放在公元前二世纪那就可难说了。

打个比方吧,在二十一世纪你不小心让人家掉了颗牙,也就是赔几千大洋的事;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那个年代没有镶假牙技能,你让人家掉了颗牙,就意味着对方的脸有可能变形,若是男的还好,若是女的……请参考某个据说是拔牙,结果被人戏称为“嫩牛五方脸”的女明星。

绝对的毁一生啊!

“哎!像我这样沉鱼落雁、闭,就这样退出历史的舞台了。”白仲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子里的木乃伊感叹道。

那天因为自己受伤再加上手下的拼死保护,最重要的是,白仲忙于收拢秦兵,结果让樊于期侥幸逃脱了一条狗命。

至于白仲收拢秦兵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暴力,不服就杀,杀了之后将他的副将提上来。

杀了几个之后,拿着虎符且爵位最高的白仲,暂时就成了这只军队的最高统帅。

当然,很多人相信他,主要还是因为白仲是白起的儿子。

白起在秦国就是个传奇人物,很多老兵和将领都在白起手下当过兵,虽然有些质疑白仲年纪小小,但实际上白起出人头地时也年纪不大——否则白起也不会被楚国人称为“小竖子”,而不是“老匹夫”。

再加上白仲生得一张好利嘴,代表嬴政满口许诺,表示“只诸首恶、不问余罪”,若是能把屯留打下来,还能加官进爵。

挥霍着自家老爸的信用值,再加大家都觉得白小侯爷真是一条汉子,被火烧伤都能不哼不叫,每天绑着纱布处理军务,有时候开着开着会,血水就渗出来了,要不是军医每天要给白小侯爷换药,大家都怀疑他是真伤还是假伤了。

有父如此,再加上本人又是如此英雄了得的人,白小侯爷暂时收拢了人心,将屯留城团团围了起来。

不打你,你骂你,就这么静静的围观着。

不是白仲想要仁慈善良,而是大家的军粮都不多了,不管是城里还是城外,都是一个样。但不同的是,白仲可以等着嬴政给他运军粮来,而屯留却不会有一粒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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