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傅明尘宁愿邱秋永远是那么一朵高岭之花,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坐在刘启的面前一边笑容灿烂地说话,一边撩动自己的头发。
傅明尘睁开眼睛,轻声嘀咕了一句:“怎么可能甘心啊?”
那同事听傅明尘开口说话就来了兴致,继续追着说:“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在公司里nobody cares,在噩梦世界依旧是无名小卒,认命吧。”
傅明尘却有些不服气:“如果把噩梦世界当成游戏,而且是一款富二代都不能花钱的游戏,那么晚进入噩梦世界的人真的没有任何后来居上的机会吗?”
说着,傅明尘直接掐了掐自己的手背,觉得他还是有必要冷静一些什么,别什么都脱口而出。
同事也表情奇怪:“人家可是经历了整整9次噩梦世界,你用头去追赶吗?”
同事的话像是一把刀戳在了傅明尘的胸口,他既不想闭上眼睛,也不想看着正前方谈笑风生的男女,干脆又观察起了右方邻座的青年。
那青年的皮肤在灯光下显现出冷白,一晃神傅明尘就盯着人家的脸又看了好一会儿。
强迫自己转移视线后,傅明尘在心里告诉自己,戴着墨镜的时候皮肤确实会显白一些。
然后,傅明尘就看见邻座身边放着一个黑白色的背包,款式看起来虽然不过时,但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看的样子,背包上也没有任何品牌logo。
如果是牌子货的背包,一般都会在最显眼的地方标注logo或者是变了形的logo,傅明尘因为工作的关系对品牌有那么些许研究,所以看一眼就觉得邻座的背包平凡无奇,像是在网店里买的一样。
倒是邻座带着的那副浅茶色墨镜镜架上有明显的logo,大概是七八百块的名牌,商场里随处可见的款式。
由此,傅明尘觉得这个旅途中偶遇的邻座应该是那种经济比较宽裕但又不是太宽裕的小资家庭,买得起名牌,但没有用名牌全副武装的习惯,身处的环境中可能也没有太多名牌中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