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我在聊斋考科举 > 第114节
能赐给我们东西,自然也能收回去。”

群鹿的面容都变得有些惊恐,这群鹿都是族中最年轻力壮的一批,负责巡逻和保卫家园,属于沙鹿一族的军队。但沙鹿族毕竟不是一个国家,等级没有那么森严,这些负责保卫家园的鹿都是沙鹿一族的主要战斗力,因而他们接触的东西比普通的沙鹿更多,能够想到的东西也更深。

要说九色鹿的赐给他们的东西,除了脚下这片赖以生存的绿洲,还有就是点化之恩。若是九色鹿王收回赠与他们东西,除了生存之地,更可怕的是,他们会变回一群只知道依靠本能行事的凡鹿。这谁抗的住啊,就跟一只猴子变成了人生活了许多年,突然让他再变成只猴子生活,你问问它,能接受的了吗?

年长的母鹿很满意的看着这群后生的反应,这些年他们确实做的有些过分了,若非今日王的提点,他们险些都要蹬鼻子上脸,那样不是自寻死路嘛。

“行了,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该干嘛干嘛去。若是其他地方闯进了生人,看我不那你们试问。”

“是。”

九色鹿果然没有带着季子禾他们去沙鹿一族的居住地,他们行至绿洲腹地,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半点看不出来沙漠的样子。

“你们觉得,此地如何?”九色鹿悠闲的散步。

“甚好。”季子禾心事重重,他实在摸不透这九色鹿到底有何企图,徒增了大堆烦恼。

九色鹿像是没有发现客人愁眉苦脸的模样,自顾自的说道,“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很好奇,明明我们身上带着金云佛的佛骨,你究竟是怎么发现我们的?”骨头突然问道。

“金云佛的佛骨,真巧,我也有。”说着,九色鹿的身形突然抽长,幻化成了人形。

人形的九色鹿穿着一身洁白的衣袍,披着白色的斗篷,头顶是长长的鹿角。大大的兜帽被他掀开至脑后,露出光秃秃的脑袋,配上他周身的光芒,用现代的话来说,跟个电灯泡似得。可这个时代没有电灯泡,所以在季子禾眼里,这人的形象就特别的神圣。

九色鹿张开手掌,在他的手里,是一个同样发着光的骷髅头。白色的骷髅头的脑袋也是光溜溜的,跟九色鹿放在一起,意外的和谐。

“这也是舍利?”季子禾惊讶道,为什么有的舍利个头那么大,有的像宝石,而骨头那块却像个烂木头,真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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