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倚天收美行 > 第 28 节

美的脸庞,“姐姐,你唱的什么诗?”

白衫女子伤楚地一笑,“若儿,是我小时候的故事,姐姐自己编的,刚才我听见有人叫你的名字,你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吗?”

周芷若点点头。

白衫女子伸出手,摸上周芷若秀发,和蔼地说:“忘了就忘了吧,从今以后,你就跟着姐姐浪迹天涯,不管前世的是是非非,喜也罢,伤也罢,都随着着天上的流云,远远儿去了。”

两个人挽手坐在船头,小舟顺流飞驰。

“姐姐,我能知道你的过去吗?”

白衫女子想了想说:“我自己都快忘记了。”

她心头却泛起无数的涟漪……

有的时候,或许流浪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柳絮桃花,自在飞莺,恰恰马蹄,浅草闲人,去到江南赶上春;关外飞雪,天高云远,银树寒霜,红炉沽酒,漠北塞外有豪情。——在不同的地方,感受生活在别处的况味。

人们总是说,江湖儿女,处处是家。但是在我,走遍天涯,寻寻觅觅,只是希望,能够得到一点他的讯息。

心头其实早已千遍万遍想过:便是寻到他,却又如何?还不是重添相思,徒增烦恼?他所以悄然远引,也还不是为了我好?但明知那是镜花水月一场空,我却又不能不想,不能不找。

从来都知道,只要我还爱着像他那样的人,我就还仰望着高贵而完美的灵魂;只要我还寻找着他的踪迹,我就还听从着自己心的声音。

于是,注定了要浪游四方。

喜乐无忧,如花的韶华,总是有一些故事的:当街金钗沽酒,季布无二诺,侯嬴重一言,杀狗屠鹰,燕赵遗风;陆家庄比武招亲,鹅黄衣衫,浅浅容颜淡淡妆,一席言谈,一曲《有所思》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还有呢……

我曾经连续三个月千里追杀一个土匪,仅仅是因为他无故砍下另一个人的手臂;我也曾经一次将我身上无价的珠宝当掉,仅仅为了凑两千两银子给一个痴情的男子作聘礼。

因为我知道,如果他遇到这些人这些事,也会和我一样。

但是所有的这些,却令得传言中的我,化做武林中的一个神话。

都说这是昆仑三圣一生都在寻找的姑娘;武当的开山祖师,听说我出家的消息,终于也做了道士。某些时候,那句话并没有谬误:女人因为爱她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而矜贵。所以到了很多很多年后,仍然有人遥想我当年的风采,念念难忘。只是红颜如花,寻不到苦苦寻觅的人,便直教寂寞开放也罢。

四十岁那年,在牛家村村头遇到一个说书人。

他说起一个很老的故事:说有两条鱼,生活在大海里,某日,被海水冲到一个浅浅的水沟,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生存,这就是成语“相濡以沫”的由来。

但是庄子说,这样的生活并不是最正常最真实也最无奈的,真实的情况是,海水终于要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要相忘于江湖。

那一刻我终于真正明白,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能相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江湖之远之大,何处是我归依的故乡?于是,我到了峨眉,终于在那里住下,羁旅游子,毕竟会有叶落归根那一日。古佛清灯的岁月,从那一刻开始。

那一年,在终南山上捡到一个小婴儿,吹弹得破皮肤,娇弱的笑容。我给她取名,叫做风陵。我要把这半世武功,都化做记忆,留给风陵,留给她的后人,留给峨眉派女子。

六十岁的时候,面对梳妆台,看着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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