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穿越原始社会 > 第3节

江余面色淡淡,一把推开了雨,从他身边走了。

雨脸色大变,怒道:“你也快成年了,却处处伸手向人要吃的,跟呱狗一样,让人讨厌。”

江余:“哦。”

雨:………

雨气得胸口起伏,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江余的背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几天不见,对方的脸皮就变厚了。

江余如果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呵呵他一脸,脸是什么,能吃吗?

而且不论是毛,还是芽和秋,都是真心对原主好的,所以江余不懂原主为什么会拒绝他们的好意,然后导致他把自己给饿死了。

这几天,江余也把他自身的情况给弄清楚了。

事实证明,他的队友还是没有逆天的能力,从丧尸群里把他救出来。所以江余死了,但是死后他居然没去y-in曹地府,反而魂穿到了原始社会,在一个饿死的,名叫余的身体里,借尸还魂了。

江余后来琢磨了许久,猜测应该是他临死前对老天爷比了个中指,真心实意“祝福”了它一番,所以老天爷一个“高兴”,就把他的魂魄丢原始来了。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白捡一条命的事,傻子才会拒绝呢。

江余惜命的很,可不会糟蹋了这来之不易的生还机会。

只是想起原主,江余还是有些可惜。

原主跟江余的名字相同,也叫余,是石部落里的一员。

石部落的西边是草原,部落里生活用水依赖的河就是从西边草原流过来的,部落的东边是丛林,部落里的人打猎的地方,但同样的,丛林的猛兽有时候也会跑出来,攻击部落。

而部落北边,部落里从没有没有人去过,所以不知道北边是什么情况。但石部落的南边,江余推测应该是内陆,大环境很好,听说那边有很多大部落。

但是石部落的人从来都没有去过南边,跟那些大部落的人交涉过,所以有关大部落的一切都是听别的部落里的人说的。

总的来说,石部落的地理位置还是不错的。

但是吧,石部落的生存方式实在是非常具有原始性,石部落里的人空守着宝山,愣是不知道运用。

所以石部落的族人每年都在减少,现在只剩下百来个人。

而其中还有大半人因为长期饥饿,给身体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现在的天气。

从余的记忆里,江余才知道,这个地方的寒冬跟夏季几乎是对半分的。如果把这里的一年分成十二个月,那么冬季至少有五个多月。而最冷的时候,温度几乎在零下三四十度。这么低的温度,一般持续三个月。

另外两个月会好点,虽然也冷,但走出山洞找点食物还是勉强可以做到的。

江余在心里换算了一下,发现现在的时间在寒冬尾巴上,只要再熬过一周左右,就是初春了。

好吧,初春是江余自己命名的,这里的春天特别短,只有十天半月,然后就过渡到初夏,盛夏,夏末,再之后就是寒冬来临。

春天和秋天短暂的没有存在感。

原主这个傻孩子,就是因为寒冬快要过去了,跑出去找吃的,结果经验不足,什么都没找到,回来之后还要逞强,不接受芽的照顾,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睡过去,饥饿加发烧,一睡不醒。再睁开眼的就变成江余了。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雨在他面前说了些难听话,骂原主是呱狗。

呱狗是一种像狗又像癞□□的动物,非要形容的话,大概就是癞□□大小的四肢动物,但是皮毛却跟癞□□一样,发出的声音像“呱呱”,平时特别懒,饿了就去其他动物哪里讨食,捡别人不要的食物吃。

也难怪雨把原主比做呱狗,原主会气成那个样子了。

江余想到了刚才那个少年,眼中闪过一抹讥讽。

嫉妒成性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啊。现在他还有事要做,这笔账,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算。

*****

江余靠着芽和毛的接济,终于安全的挺过了寒冬的最后几天。

当老首领宣布大家可以收拾东西离开山洞,回到部落里的时候,江余几乎喜极而泣。

终于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江余是不想要带走那些兽皮的,太脏了,还被虫子啃的破破烂烂的。可是在芽不赞同的目光里,他还是捏着鼻子带走了。

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走过来拍拍江余的肩膀,夸道:“余,你是个好孩子。”

江余一脸木然,心想芽应该是想夸奖他是个听话的孩子,但是找不到替代词,所以用了“好”。

在部落里,谁猎到了大型猛兽,部落里的人就会夸赞他/她是个“好勇士”,这样跟其他勇士区分开来。

谁家的孩子特别听话懂事,大人们也会夸赞“好孩子”。

而一种食物特别好吃,他们不会说美味,也只会形容“好食物”。

词汇量真的,特别匮乏。

江余这些日子几乎都习惯了,只能说人的适应能力之强,远超其他动物。这或许也是人类最后能笑到最后的原因吧。

“余,你怎么又愣神了,大家都走了。”毛双手拿着东西,用肩膀撞了他一下,江余被撞的一个趔趄,也不生气,哈哈傻笑,“我就来。”

“我觉得你现在有点怪怪的。”毛跟江余并排走着,准备不时搭个手。

江余心里一咯噔,“有吗?”

不会要把他当妖孽烧死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只能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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