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并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调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