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将门未亡人 > 分卷阅读167

一笑,“痛快。”说完便也接过碗喝了下去。

霍遇自己在皮肤上割开口子,却要卿卿给他包扎,卿卿极没好气,动作堪称粗鲁,“口头立个约不就成了?仔细你这伤口又感染,整条胳膊都废了好了。”

她的双颊气嘟嘟的样子也煞是可爱,霍遇不觉自己眼中含了柔情,她颔首垂睫,女孩儿家的睫毛真是柔软。

他低头朝她眼皮子上吹了口气。

卿卿抬头欲怒斥,正巧被他得了机会,含上她的嫣唇。

他生怕她一个巴掌挥过来,不敢细细品啜,迅速偷香。

她竟也没什么动作,只是抬头看他,说不出是什么神情,什么神情都没有,看了一阵,她就起身出去了。

他没有当下追出去,而是等了一阵,她还不回来,他这才去屋口,见她在树下抱着孟九。

她的脸埋在孟九颈部的毛发中,肩膀一颤一颤,居然是在哭泣。

霍遇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揪了根草绕在指间,看着她。

卿卿,也不知谁给她起了这么缠绵的名字。

他游历遍了风花雪月,这世道,对于一个像他一样身份地位都有的男人来说,女人是最唾手可得的。平日里他一招手,府里那些姬妾,甚至外面的女子,各色各样的美人一拥而上。可如今二人身处陋室,粗布短衫,一身馊味,境况好不过乞丐,他望穿秋水,盼她回头。

这世道上,恨他者有之、弃他者有之,怨他者有之,杀他者有之、救他者有之。

可从没一个人,又恨他怨他宁可他去死,却又将他从黄泉半路上拉了回来。

山里阴气太重,不知他那些魂葬深山的弟兄,哈尔日、郝军医他们有没有找到各自回家的路?

自他南下后,似乎从没见过放晴的天。雾气这么重,人都会迷路,何况鬼魂呢?

背上很痒,他知道那时新的皮肉生长的讯号。皮肉骨头可以再生,可手足断了不会重新生长。

他望着潮湿月色,哼起小时候常听老人家唱的曲,曲不成调,哀愁绵绵。

右臂上的新伤提醒他,是时候振作了。

他可是霍遇,是关外踏进中原的第一人,他可以松懈,可以输,却不能长久地软弱下去。

若是振作之前,她能看他一眼就好了,与他心意相通地看他一眼。比起他今后要走的路,这一段相依为命的旅途实在不算什么,可回到乾溪,他重新成为玄铁骑的统帅,成为大邺的将军,他要像一把刚直的剑、一把紧绷的弓,他是大邺军队中最好的武器,没有伤心,没有疼痛。

这么软弱的日子,触不可及、弥足珍贵。

他知道自己流眼泪了,为那个刚愎自用的自己,为那些为他枉死的兄弟,为这段再也回不来的日子,那她呢?又为了什么哭?

她无疑是他见过最爱哭的女子,尽管如此,她的泪珠在他心里仍比珍珠还要珍贵。

珍珠易求,她又何时为他掉过泪?

他狼狈地笑了声,北邙山那小女奴,还是勾走了他的魂。

☆、送魂夜宴

孟柏年对霍遇有诸多偏见,但与他畅谈形势时,仍不敢分心。他被孟束关了多年,对天下形势知之甚少,而战后局势复杂,要找个说清的人很难。

霍遇却把军事文学礼乐各方面都说得头头是道,有条不紊,他心里不由得警惕——这个晋王,可真不像传闻的那样只懂打仗和玩乐。

二人一大早深入马贼老巢,抢了两匹马,骑到山顶,揽尽群山。

孟柏年多年没有骑马,他怕自己马技生疏,在这竖子小儿面前落个笑话,但原来他的身体最熟悉的还是马背生涯,御马乘风而行,仿若回到多年前他最意气风发的时候。

那时瑞安城的姑娘都中意他,他偏偏只中意白郎中家的闺女,央着大哥为他去求亲,白家门槛都快被踏破,终于定下这门婚事。

这时心情,好似当年大哥通知他亲事定下后,他急着回瑞安城去见他未过门的妻。

霍遇左手持马缰,依旧力道稳妥。

他迎着山顶的风,感慨,“咱们在马背上打仗的人,还是骑马的时候最自在。”

孟柏年也同意他的话,他们都是在战场上飘零的人,最习惯的还是打仗时候的生涯。

“有一事我想问问王爷,我听卿卿说,你是为你死去的弟兄报仇才沦落至此,你又怎会不知做将军的,最忌讳因小失大?”

“王爷做的久了,忘了自己也是个将领。因我刚愎自用误下判决才导致了背腹受敌的局面,我先对他们不住。我的玄铁骑为国家而战的时候,是下属,为我而战的时候,是兄弟。况且本王太久把心思放在别的事上,一时间没了斗志。”

“你又怎敢孤身去杀章绘?”

“柏年将军一定是关的太久了,不了解本王。论单人武力,恐怕咱们行军打仗的没谁打得过章绘,但比脑子,章绘差得远。况且他只是一个山贼出身的前锋将军,本王是大邺皇子,孰命贵重呐?就算本王落到孟束手上,孟束能杀章绘,不能杀本王。”

孟柏年侧身看向霍遇,他昂首远眺,身若孤松,肃肃而立。

孟柏年感叹,年轻人,总是比他们这些老家伙可靠一些。

“卿卿与你说我什么了?”

“她劝我与你联手。”

“是吗?”霍遇镇定地掩住了自己的惊喜。

“嗯,她说晋王...只讲效益不讲道义,没有良心,没有骨气,唯一的好是脑子好使,但一肚子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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