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t; 程俊看看我,又看看唐小逸,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
然后倒了几杯啤酒两人玩猜拳,输了就一玻璃杯啤酒喝干,和王子也过来掺和,敬酒。仗着关系熟,玩玩闹闹也很开心。
他们也会找些话题来问我。
比如,程俊会问,“听色色说,你十七岁上大学,现在双本在修?看不出来还是个小天才呢!”
你又不是tòu_shì_jìng,什么都能看出来?
接话,“嗯——真没看出来!倒像个小妖精!”
我坐在那儿,嘴角勾笑,惬意地听着,眼睛里含着纯真又挑着朦胧的艳魅。
等他们一个个调侃完后,我方才淡淡总结,“天才和妖精的共通点是:都为生活所迫?若非这般谁不想过安逸、享清闲的生活?不同的是:天才被大众认可瞻仰,并贴上qs免检标志;而妖精则成了人人喊打的祸害,同时也被贴上美女、祸水、第三者的标签!”
比如,王子会凑身上来勾着我没挽起的发丝问:“这发长的跟瀑布似的,留起来很辛苦吧!”
“还好!小时候留长发没想那么多,就想着长长了卖钱买糖吃!”我淡淡地说着,比了比肩际,“留到这的时候,只能卖十元,没舍得!”
又比了比腰际,“到这的时候就一百二了!那时不想吃糖了,想着再长点,就可以给小姨买条裙子了!”
耸耸肩,“现在大体够买条裙子了!可我发现有比卖头发更赚钱的行当!”
说完后,我歪头看向唐小逸,他看似一副漠然的表情,可看向我的眼眸却滑过一丝道不明的情绪,貌似心疼。
目的达到,我旋即眨着眼睛,笑开了,“你们不会真的相信了吧!其实下定决心留长头发,是因为我看的第一部动画片是圣斗士星矢!”
“因为纱织小姐的长发很美?”程俊问。
我摇头,“不是!我喜欢紫龙!”
美人毒
又侃了会,程俊闹着让我歌唱给他听!
我歪头一瞧,人古典美人正唱的欢实呢?
我们猜拳喝酒的这会,人家就一直捧着麦克风没撒过手,麦霸的不像,,多半是向唐小逸委婉地诉说深情呢?
可看当事人虽然笑挂嘴角,却未达眼底,淡淡的漠然,哎——又是一个妾有情、郎无意!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唱的确实不错,很具专业水准!
在这样的人面前唱歌,我直接成红花旁的绿叶了。顿时,头摇的跟拨浪鼓般,“我不唱!色色没跟你说过,我唱歌跟鬼嚎似的!我不要去丢人!”显眼。
那边,美人听见我这边的动静,竟大方地将话筒递了过来,“唱一首吧!一晚上坐在那里,不闷哪!划拳喝酒,不怕醉?扯嘴皮逗乐,不累?”
这话说的温柔,可听着刺耳!
张无忌的娘亲说得对:越美的女人心眼越毒!
当然我也不例外!
人家如此挑衅,我不迎战,就是孬种,大大方方地接过话筒,点了首《天仙子》,古韵风颇浓,歌词也短,关键是这歌我熟,听了一个月,不会唱来也会哼。
冰雪少女入凡尘
西子湖畔初见晴
是非难解虚如影
一腔爱一身恨
一缕清风一丝魂
仗剑挟酒江湖行
多少恩怨醉梦中
蓦然回首万事空
几重幕几棵松
几层远峦几声钟
看到古典美人,一脸的轻蔑和讥笑,我笑了笑,“唱的不好让大家见笑了!”
程俊拍拍我的后脑勺,笑嘻嘻地说:“唱的不错!是我家色色对你太苛刻了!改天我得好好说说她!说你唱歌跟鬼嚎,确实过分了!”
我一听这话,顿时像见到亲人般,小绵羊般地腻过去,趁机伸冤道,“是吧!我也觉得自己唱的不错,可色色总是打击我的积极性,跟她一起去飙歌城,她都不许我碰麦克风!如此专制霸道,让我敢怒哥,你回去给我吹吹枕边风,不能再放任她打击我幼小的心灵和对艺术的追求了!”
“一定一定!”不知道哪句话惹的程俊心花怒放了,此时笑的跟我们小区外的喇叭花般,嘴角都咧到耳根了。
“不过,朵儿!要想哥哥能经常帮你吹枕边风,你也得经常在色色面前说说我的好话!”
“那是那是!”
我说嘛!怪不得程俊小同志如此关照我,敢情是打着曲线救国的意图。
不过我也不吃亏,比起那些猫猫狗狗,程俊这人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色色也不是玩不起的人!
两人达成协议,一脸的狼狈为奸样儿!
正得意着,突然腰间一疼,我疼的惊叫出声,“谁掐我?”
扫了下离我最近,最有可能下毒手的两个男人,程俊是盟友,不消说掐我的人一定是唐小逸了!
我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狂放恣意闲适的坐姿,加上俊逸的让人痴迷的容颜,一袭浅灰柔光亚麻衣衫,清凉的诱惑加上时尚的质感,成就了他雅致的高贵,洒脱的潇洒,淡漠的独特魅力,唇边那抹淡定睿智承载着胜似闲庭信步的自信和悠闲,这男人够赞!优雅——没得说!
可我也不是第一次认识唐小逸,他是什么人?
就是一镶着钻石穿着华服的流氓!
哼——
撒火般地喝了一杯啤酒,歪倒在沙发背上,兀自生着闷气。
王子突然凑近,将我细细地端详了一番后,极为暧昧地问:“大家有没有发现,今个的朵儿有些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