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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春煊》作者:印久【完结】

简介

读到日本平安时代的一个故事,一位大官的两位夫人同时生下了一个孩子,一男一女,偏偏男孩性格像女孩,女孩性格像男孩,让大人们十分头痛。其实不太确定男孩该怎样,女孩又该怎样,但因为这种不和谐引发了很多想象,所以借用这个梗写了个故事。借用的只有这个梗,故事和人物全然不同,背景放到了中国晚清。为什么要放到晚清呢?嗯,这个自然是有原因的。故事中出现的真实历史人物和事件会根据需要做适当改动。

第1章 西阁大爷

秦逸民奉了山主、副山主之命,从北京赶去广州刺杀两广总督韦守中。他到了广州,韦守中却已出发去广西剿匪,他连忙赶去桂林。他到了桂林,韦守中却已领兵去十万大山收拾当地最大匪帮----师侗寨了。

秦逸民马不停蹄,这次,终于赶在韦守中之前,到了师侗寨所在山头。

放眼群山莽莽,碧树森森,云气蔼然不动,像是丹青高手贴着山和树画上去的。因为过于安静,秦逸民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否找错了地方,然而他确实打听得明白,那群令人闻风丧胆的师侗寨强人们,就在此处落脚。

在山腰处,有人开了家小酒馆,让爬山劳累的人歇歇脚。秦逸民到早了,便先进酒馆,上了二楼,依窗而坐。

他点了壶三花酒,又要了半只麻鸭、一盘槟榔,边吃边思索。

他想,他可以在韦守中领兵进师侗寨前动手杀他,也可以在他出师侗寨后动手杀他。如果在前杀他,则韦守中兵强马壮,元气未损,他自己受到的危险就大;如果在后杀他,则韦守中无论输赢,势必消耗,他自己的危险就小。

从理论上来说,他应该选择在后动手。但这又牵涉到一个问题----韦守中这几年领兵剿匪,成效卓著。这次若再让他得手,剜去师侗寨这一毒瘤,则他在百姓中的威望日渐高涨不说,连带清政府也有了光彩。

秦逸民想起临走前山主和副山主对他的教诲:“清政府迟早完蛋,但他们早死,百姓受苦少;晚死,百姓受苦多。所以我们洪门的责任,就是多杀清廷栋梁,助长朝中腐败,促其早日滚蛋。”

秦逸民终于下了决心----宁可冒险,也要赶在韦守中领兵入寨前杀了他。

他决心才下,底下便传来了马蹄奔腾的声响。秦逸民忙按了下贴身而藏的手/枪激动地站起,很快又失望地坐下。

来的不是韦守中和他的军队,只是一支十几人的马队,估计是师侗寨的人,或是附近的散兵游勇。

马队在酒馆门前停下,店老板和这伙人相熟,也不多问,就打发家里人将马匹牵入一楼的牲口棚喂食。

一阵脚步杂沓,上来四个大汉。虽只四人,也把狭窄的二楼挤得似又缩小了几圈。

二楼只有一个靠窗位子,是这几人惯坐。不等他们开口,店老板便跑到秦逸民身边,不客气地说:“你吃完了吧?麻烦让让。”

秦逸民本来倒是准备起身结帐了,但一听店老板的口气,反而往椅背上一靠,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吃完了?再来份鸭子。”

店老板皱眉:“什么鸭子?没了。”

“那来份笋炒菌菇。”

“也没了。”

“你有什么?”

“什么都没了。”

秦逸民大怒,伸手一拍桌子,桌上碗盘一一蹦起,他说:“你这是要赶人?凡事有个先来后到,我又不白吃你的,你凭什么赶我?”

店老板见他目露凶光,心里打个突,立马软下来。他朝身后四人看了看,回头赔笑说:“这位大爷,你行个方便……”

不待他话说完,四人中一个背插两把长短刀的大步走过来,将他往边上一推,伸手就抓秦逸民手臂,他粗声粗气地说:“滚开!”

秦逸民瞅准他的手碰上自己袖子,往旁边一带,借力打力,带得他往边上冲了几步。他又一个单手刀,在两把刀后腰上一斩,两把刀顿时呈狗吃屎状趴倒在地。

两把刀着地后立马一个打滚远离秦逸民,又一骨碌爬起。四个大汉同时变了脸色,警惕地看着秦逸民。

右脸上刻着一只鹰羽的似是这几人的首领,他说:“原来是会家子,眼下这时候出现在这里,怕不是给韦守中老贼探路的?”

秦逸民心中犯难。他已看出眼前四人跟师侗寨必定关系匪浅,他若表明是来杀韦守中的,未免有和他们同流合污之嫌。他杀韦守中完全出于扳倒清廷、恢复汉家河山的大义,可不是对他本人的剿匪行动有何异议。

他这么一犹豫,四个大汉显然心里已有了结论。

两把刀刚刚出丑,料定是自己不小心,他说:“大哥、二哥、三哥,这人定是韦老贼派出的探子。韦老贼这次坑得我们苦,他马上就来,我们先送他一份‘入山礼’吧。”话一说完,他已抽出背后长短双刀,向秦逸民砍去。

秦逸民掀了桌子,挡住他两刀,人跳到一边,他心想:“正主没到,先惹上正主的对头了,好没道理!”

他身边除了手/枪只带了一只点穴指套,对方来势汹汹,边上又有三人虎视眈眈,他有心夺对方的兵刃,对方比他想像中灵活一些,他空手夺了两次,都差之毫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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