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公主要谋逆(穿书) > 分卷阅读17

:“我们扯远了,来说说如何去英雄帮救人。”

“如今之计,只能将此事告知胭影,叫她注意于此有用的消息,一有发现便传信来。至于我们,且先向前走着,毕竟,我们也并不确定三皇子是否已经遇了危险。”

他说不确定,可是沈如茵却知道,这已经是几乎确定的事,心下不免更急。

“传信要传到什么时候啊……”

“我暗香自有我暗香传信的法子,比那些武侠本子里写的飞鸽传信更快上一些,你也不必太过着急。”

比飞鸽传信还快?沈如茵一听便来了兴趣,探过头道:“什么法子?能不能教教我?”

周冶一笑,慢悠悠道:“江湖上原有一家族,姓谢。这个家族虽不精通武艺,却甚精于机关术,凭此便在江湖上有了一席之地。早年我与佘先生四处游历,曾有幸借佘先生的光到他府上参观。后来入了暗香,先帝苦恼于消息传递不便,我便去谢家花重金求了两个法子。”

“什么法子?”

“金花与鲤鸟。”

“那是啥?”

“这金花,便是之前公主遇难时放的烟花,因其在夜里呈金色,故取名为金花。武侠本子里也有借烟花传信一说,靠其爆破时的声音与光亮引起人们注意。但这个法子一来传播范围太小,二来,太过引人注目,实在不适合我们。金花经谢家改良后,既无声音,在白天也不显光亮,便十分方便了。”

“那你们是如何知道的?”

“这无声又无光,别人自然是不知的,但我暗香中人胸前都挂着一个铃铛,一旦有谁放了金花,铃铛便会震动。若是在北方,铃铛震一下,东北方震两下,以此类推,到西北方,便震八下。”

“好神奇!怎么做到的?”

“谢家的机关之术出神入化,便是我也参不透其中奥妙。”

周冶参不透,来自现代的沈如茵却陷入沉思。

烟花在白天本就不易显现,只要调整配方改变颜色,想要在白天看起来毫无踪迹,想必也不是难事。

至于彼处放烟花,此处响铃铛……莫不是……靠电磁波传播?如果真是这样,这书里的古代人,还真是先进……

“既然你们都不知道这个怎么来的,那烟花用一只少一只,难不成用完了还要跑到谢家要?”

“我只说参不透,却未说没有配方。”

“噢……那,那什么鲤鸟,又是怎么回事?”

“木头做的鸟,形貌像鲤鱼又像鸟,飞得比一般的鸟儿快些,且不容易走失。有消息传递时,便将纸条塞进鸟肚子,若被别人拿了去,没有正确的打开方法,这鸟儿便会自爆。”

说话间周冶一直伸手在座位下掏着什么,好半天被他掏出来一只仅有三分之一个巴掌大的小鸟儿,送到沈如茵手上。

这鸟儿与其说是像鱼又像鸟,倒不如说是形似飞机。

“这般大小的鸟儿,做起来还真是精细,也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

“确是不易。”

“这个你们自己也能做?”

“不能,不过当年谢家做了不少,这鸟儿也不易损坏,使用倒是足够了。”

“恩……它这样小,若是急速飞过,确实不容易被人发现。”

“不错,现今为止,还未有一只损坏。”

沈如茵点点头,心想这个谢家人也实在太厉害,太超前了。

当天傍晚,苍叶便拿着一只鲤鸟来找周冶。

彼时这边三人正将杜白迷晕的一只野鸡烤了吃。周冶不愧为吃货中的战斗机,随身带的调料竟比人家饭馆子里的还齐全,一只鸡烤得那是闻者流口水。

苍叶右手拿着鲤鸟,左手拿着信纸,不知要交给谁。

周冶两手是油,冲沈如茵努了努嘴,看模样是忙得连话都没空说一句。

沈如茵在烤鸡与宁扶清之间衡量了一下,果断牵起身旁杜白的雪白衣衫擦了擦手,后在杜白凌厉得能杀死人的眼光下淡定地接过信纸。

信上只简简单单写了三个字:谢之竹。

作者有话要说:  【事后小剧场】

谢之竹:【兴奋地眨眼】到我上场了?居然以我的名字命名章节,太荣幸了太荣幸了。

周冶:【吃鸡中……】还有一会儿,别急,你只是存在于谈话中。

谢之竹:【请脑补呐喊的表情包】难道我就是那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秘人物?

全天下最和蔼可亲的江子:怎么可能,你是我亲儿子,戏份很多的!你是个大人物!

谢之竹:【郏⌒恍荒锴住

周冶:【不屑】呵,娘亲。小心她吧,别哪天被毁容都不知道。

江子os:他怎么知道的!不行,我要改剧本了!

谢之竹:娘亲亲,我是男主吗?

周冶:第十章才出现的人物也配为男主?我才是好吗。

江子:o__o“…呃……恩……啊……那个……恩……你不是男主啊……

周冶:我不是?别开玩笑了好吗,全小说没有比我存在感更高的男性了。

江子:是……是吗……

周冶:我是男主。【坚定脸

江子:o__o“…呃……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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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晓得这章为啥点击突然低下去一节,于是我稍微修改了一下……

提要那句话我竟然自己笑了起来

唉,好难过,可能我笑点真的太低了……

第11章无缘无怨(修)

沈如茵疑惑地将信纸展开给周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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