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花都九艳 > 第两百一十一章 秦君临,剑中剑
,有着一瞬间的停滞。

就是此时!

秦君临倏然间动了。

一把抓住那柄长剑,五指紧紧握着,吐气开声,手臂肌肉高高隆起。

嗡……

剑身断为两截。

是被他硬生生扳断的。

秦君临哈哈大笑。

只是,下一秒,他的声音陡然止住了。

只见宁青莲手中,是一把比之前那柄剑短出一半的小剑。

而现在,剑尖,就插在他的胸口。

“你……”胸口一个血洞,秦君临费力的呼吸着,每呼吸一口,都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疼痛。

刷!

血溅三尺。

宁青莲拔出短剑,慢条斯理的从怀中掏出一方白色的手帕,擦拭着剑身上的鲜血,“我说过,你不该来的。”

秦君临缓缓倒地。

“剑中剑!”直到这时,才有人大声叫了出来。

“竟然是剑中剑,怎么可能?”

“这门锻造手艺,不是早就失传了吗?”

宁青莲看了他一眼,冷冷道,“闭嘴!”

这人顿时不敢说话了。

杀了秦君临,宁青莲的凶威,一时已然到了顶峰,再也没人敢小觑他。

静静站在那里,宁青莲长长舒了口气,也是感到有些侥幸。

之前她早就预料到,这次来的敌人中,绝对会有一等一的强者,所以才强行用禁忌之法,强行涨了一大截修为。

但是即便如此,也只能和秦君临拼个半斤八两,甚至,随着时间流逝,女子毕竟力气弱,很有可能就败给他。

最终能战胜他,还是占了兵器的便宜。

剑中剑。

准确来说,这不是青莲道歌中的法子,而是出自于青莲道歌的上一任主人——诗仙李白。

李白喜欢游山玩水,又喜欢写诗,但却是个懒散的性子,游山玩水之时,根本不会像其它诗人一样,带书童,带书篓什么的。

他只带一把剑。

但又苦于一旦灵感爆发,想要写诗之时,没有趁手的工具,总不能刻在石头上吧?

思来想去,还真给他想出个法子。

他找人专门打造了一把中空的宝剑,剑鞘中藏着毛笔,剑身中藏有纸卷,很是方便。

当宁青莲在青莲道歌的典籍中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都是忍不住有些好笑。

诗仙李白,当真是个秒人。

后来,她从中受到启发,专门请高人也为自己打造了这么一把剑。

依旧把剑身造的中空,不过却不是为了藏纸卷,而是藏了另外一把小剑,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终于是派上用场了。

一代天之骄子,天资横溢的秦君临,在猝不及防之下,心脏被直接洞穿,能活下来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场上又是陷入了一片沉默。

秦君临的死,对于这群人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

观看刚才的战斗,谁都看得出来,他的武道修为,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

虽然,他的死有着一定的意外成分,但谁又能肯定,除了剑中剑,宁青莲没有别的奇门招数?

这个女人,狡猾,凶残,强大,不是那么好惹的。

一时间,又是有不少人心中萌生退意。

就算是不想走的,心中大抵也都放弃了跨过这条线的念头,老实本分,安安心心看戏,等着再有强者出头。

当然,人群中也有别有用心的。

如白晓峰。

此时的他,心中一片冰凉。

他对自己的斤两很清楚,如果是自己和秦君临打,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看到秦君临死去,他心中有着淡淡的喜悦,只不过,这喜悦在刹那间便化为了乌有。

看宁青莲这幅拼命的架势,宁愿暴露剑中剑也要维护王钟,指不定,他们两个……已经……

一个王钟就够难对付的,简直让人焦头烂额。

再加上一个宁青莲,还让不让人活了?

“白叔,怎么办?”想到这里,白晓峰小声问道。

白叔缓缓摇头,脸上满是凝重。

等。

还不是时候。

……

人群一处不起眼的角落,一个身穿唐装的男人,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苦笑。

苏牧天。

他脸上有着简单的易容,头发枯黄了一点,贴上一撇胡子,看起来像是个常年被风沙侵袭的大汉。

他苦笑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宁青莲。

自从得知了王钟的身份后,苏牧天对女儿和王钟的往来,就不再反对了,反而是大力的支持。

先前是因为王钟的身份,而随着对王钟的了解越来越深,则是对这个少年的未来越来越看好。

毕竟,苏家就只有苏雅楠这一个女儿,她的性格,并不适合当一个大家族的掌舵人。

若是能把王钟招为苏家的乘龙快婿,绝对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后来,王钟被白家追杀,这件事,苏牧天也是知道的。

他心中只有一个判断,白家这次要倒霉了。

果然,搞出很大的动静,甚至花了一亿美金,最后却是一点消息都没传出来。

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失败了。

所以,在得到王钟的消息后,他便迫不及待的朝着这边赶了过来。

但,现在看到宁青莲,他心中又有些着急了,是为女儿着急。

这个女人,太强势了。

而且,看她的样子,她和王钟……

“哎……”

苏牧天长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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