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长腿叔叔 > _分节阅读_40
河,全都爱逛菜市场,从小养成的习惯。后来长大了,刘龙刘晴就不怎么去了,觉得菜市场不干净,可是阮静河却一直保持了这个爱好,他们县城的批发市场那里,几乎人人都认识他。

阮静河从床上爬起来,洗漱之后,又喝了一碗稀饭,就跟着他姑姑去了菜市场。因为刚下了一场大雪,菜市场那里阴暗潮湿,角落里堆着的很多雪都还没有融化,一进大棚就感到一阵寒冷。那些卖菜的大爷大妈,很多都认识他,热情地跟他打招呼,让阮静河短暂忘记了心里的哀愁。

不过阮静河很快就发现,他上学的地方,在很多人眼里有那么一点不完美。

“现在在哪里上学?”

“四川。”

只要他回答了这句话,一般人的反应都是:“怎么跑到那地方去了?”

阮静河就笑了笑,笑容里头有那么一点点尴尬。

“那地方可不安全,老地震。”

“其实还好,我上学之前还专门百度了一下,我们学校不在地震带上,比成都还安全。”

“那离家也太远了……”

阮静河发现,他们当地人普遍对四川怀有一定程度上的偏见,一般都倾向于认为四川远,老地震,还有就是山多人穷。

其实这也不是他们才有的想法,就阮静河自己,在去四川之前,对四川的印象也是这样,他从来没有去过四川,四川除了成都,别的城市他几乎连名字都没有听过。可是他阴差阳错,最后偏偏考到了四川。

到了四川之后,他才觉得四川其实很不错,最起码气候不错,人也会享受,西南特色对他来说也够新鲜。

“那你毕业了准备去哪儿?”

“我想去南京。”

“南京?”

很多人听说阮静河毕业之后想去南京,也觉得很惊讶。

因为南京跟阮静河,真的一点瓜葛都没有。他自己也从来都没有去过南京。

阮静河之所以喜欢南京,有他自己的原因。

他其实一开始要考大学,第一志愿就是南京的高校,他对南京有一种莫名的情怀,很希望自己能生活在那个城市。

关于他喜欢南京的事,他的姑姑其实也知道一些,一开始的时候,他姑姑也很惊讶:“南京,怎么想到去那儿?”

“因为南京离家近啊。”

南京距离他们老家,也就四五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妈你别听我表哥瞎说,他之所以想去南京,是因为南京有他喜欢的人!”刘龙说:“所以他才一直都想去南京!”

“哪有。”阮静河涨红了脸:“我喜欢谁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刘龙说:“反正我知道你是因为喜欢的人在南京才想要到南京去的。”

因为爱一个人,所以爱上一个城市。

似乎很多人说过,生活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生活的那个城市里,有你喜欢的那个人。阮静河觉得还是有道理的,他并不喜欢四川,可是因为四川有周先生,他就愿意留在那个城市。

其实一个城市再大,一个人活动的范围也是有限的,也就那么点地方,所以城市的好坏虽然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一个人。

但是因为说喜欢南京已经成了他的习惯,所以当别人问他的时候,他依然会习惯性地回答说:“我想去南京。”

回答完这个他心里就默默地想,如果这辈子他没办法跟周先生在一起,那他就去南京。而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想去南京的可能性,还是最大的。

他的周先生,可能并不爱他,即便是喜欢他,也不是他要的爱。只是他不愿意承认,所以就这么不去捅破那层窗户纸,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他姑姑问:“你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昨天睡太晚了?”

阮静河摇摇头,说:“昨天我看了一个结局特别不好的小说,导致醒来心情还不好。”

“你呀,小时候就是有名的电视迷,能把自己看到戏里头去,没想到这都是大学生了,还这么一根筋,那小说能是真的?”

阮静河自己也知道小说不是真的。其实看小说的人,通常也都知道小说不是真的,可是看着看着,依然还是都会付出自己的感情,以为这是真的,然后为一本虚构的小说,掉眼泪。

但如果一本小说里,掺杂了作者很多的真心呢。

阮静河觉得读者也不傻,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喜欢一本小说,就是认同作者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算是作者的知音,作者在一本小说里头掺杂的真心,他们肯定也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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