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综任人评说 > _分节阅读_9
自读完,然后就扔给秦殊,让他自己体悟,就这么一来二去,才有今日他口中的一句,已识得字了。秦殊不得不佩服,这位师傅实在“厉害”,“厉害”得让他无言以对。话又说回来,关于势,锦白压根就没给秦殊留回答的时间,自顾自地又说了下去。

他自若地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继续恍惚地说,势包含的内容可就大了去了,个人的性格经历以及各种各样的天地大势,造就了个人的小势……

声音又渐渐微弱了下去,秦殊也没管他,只默念了一句,势?大势?小势?又默默笑开了,如此吗?

锦白的呼吸绵长而低沉,已然沉入梦乡,秦殊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沉默地站着,连呼吸都轻得微不可闻,只有唇边一抹轻薄的浅淡的微笑浮在尘埃里,伴着秋日里微冷的清冽的风。

凭着锦白的奇葩训练,秦殊七八岁就开始登台了,他自然是混不上什么主角,只是个小龙套。十岁第一次在锦白的戏里出场,算是个能给人留下些微印象的小配角。十一岁,锦书之名已经算是闯出来了,至少这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么个唱戏小天才,并不像他师父锦白那般只唱旦角,只要你愿意请他,他什么都唱,不止是可以,是非常完美,寻不到半分疏漏。甚至于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番风仪,如同古籍之中走出的谦谦君子,进退有度,今人如沐春风。

这块璞玉又陆续打磨了三四年,周身气质愈发温润谦恭了,不说是人见人爱,也是观之可亲了。十五岁时正式出道,唱了以他为主角的第一出戏,这出戏是他自己编的,名字只有一字,叫做客。

☆、第三幕 梨园记事(2)

他扮的是小生,上过妆,愈发显得唇红齿白。主角性格很外向,他本是大家族里娇生惯养的少爷,后来家里突发厄难,家人先一步把他送到外乡,整场戏讲的基本都是他一个人如何在举目无亲的情境下成长谋生。做过乞丐做过奴役做过马夫,却又一步一步爬了上去,从一个热情开朗大方纯良的孩子渐渐长成了一个阴险乖戾敏感狠辣的小人,诸多变化,不可谓之不大。

等到他功成名就了,回到家乡了,才发现,他的家族依然繁盛,却没有人记得他,即便有人提及也不过是,那个倒大霉的家伙当年被送了出去,谁知道当年那场事故实则是场机遇,大家得了利益谁也不愿让他回来分上一杯羹,就不约而同地让他“死”了,也让那几个非想找他回来的人一同“死”了。

他把他的家族除了,斩草除根,滴水不漏,像是对付一个不容小觑的大敌。

最后他还是离开了他的故乡,成为大千世界的一株无根浮萍,异乡之客,最终也客死异乡。

这场戏共唱了一个半时辰,节奏很紧,唱词唱腔全都是他一个人设计的,终究还是圆满落幕。

人们却越发觉得锦书神秘莫测,风格百变,心里又把有把小钩子似的,想要探寻此人,却又见他圆滑谨慎得无半点可窥探之处。

略有几分失望过后,对他的好奇之心却更重了几分。

秦殊却是又回到了小院里,站着,身上却没了一丝一毫的温润,只剩下溶于天地之间的沉寂。

摇椅里斜卧的人露出一个似嘲非嘲的表情,江山代有人才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声音仍是婉转悦耳的,听不出究竟含了怎样的情绪。不过,挺好,至少没在我眼前演戏,或许我也看不清你是不是在演戏了,唉,人老了,不中用了。这话若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正合适,可说这话的人年龄虽是不小,但也是男子的盛年,观其形貌,却分明如同少年人,肤白而貌美。锦白也在八年之前不再唱戏了,依他所说,罗氏家族尽管团结但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竞争仍不罕见,他懒得在那儿待。于是,锦白整日整日地躺着伏着趴着坐着,只有无聊时才会去提点秦殊一番,而这一番短则半月多则一年,罕见得很。这么多年下来,锦白的容貌却毫无变化,简直有些诡异了。

秦殊倒是真没把那当回事儿,但约莫也猜到了些许,或许用了药,而且是千金难求的好药,是药就有三分毒,而嗜睡估计就是副作用所谓的三分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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